我的父亲母亲:八、父亲的5顶“帽子”

老兵kk 发表于2016-07-25 15:45:26
他一生经历了多次政治运动.大起大落受到了许多不公正对待.仕途极为坎坷.但他仍然坚持着自己的政治理想和信仰.是一个真正的中国“布尔什维克”
据我了解, 父亲所说得5顶“帽子”,都是各个历史时期政治运动强加给他的不公正产物,现在看来都是错误的。尽管父亲一生中遇到过许多不公正对待,也使他的心身受到了极大摧残,但是父亲仍坚定着共产主义信念,保持着一个革命军人的尊严与荣誉。直到晚年,父亲仍时刻关心党、国家和军队的命运,并不断地在为祖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讴歌。父亲的坎坷经历虽然已成历史, 但我觉得如实的把它反映出来还其历史真貌,无论是从尊重历史还是从教育后人角度看,都还是有一定现实意义的。
第一顶特嫌的“帽子”
父亲1945年8月参军,同年12月加入了中国共产党,而事情就发生在父亲入党后的第二年。
1946年5月,因爷爷病重,奶奶打听到了父亲在通辽辽西军政学校,便乘拉货的大车走了三天路程,从沈阳跑到了通辽,找到了当时在军校当政教干事的父亲。当时军校并不同意,怕父亲这一走就不会再回部队了,还派了赵咏力等女同志做奶奶的工作。后经父亲向组织保证,部队批准了父亲回去探亲。随奶奶回到了国统区沈阳后,由于怕被暴露八路军身份,父亲被大伯李振威安排在了一个杂货店里居住。归队时,由于奶奶极力挽留和通往解放区的交通不便,等父亲回到部队时已超假逾期。
回到部队当天,父亲就发现不少同志以异样的眼光看着自己,有的人还刻意对他躲避,当时他是感到有些不解,但是并没有过多去想,然而在向组织汇报回家情况时,才知道因为这次回家归队逾期,竟有人向组织反映父亲可能通敌,组织在没有调查的情况下,就主观认为父亲不会再回来了, 轻率地开除了他的党籍。然而事情并未就此了结,就在父亲受到不明处分后,又有人怀疑他是被国民党派回来的特务。父亲说,那时他才17岁,也不知道怎样才能辩清自己,只是对怀疑他投敌和“特嫌”问题提出了强烈看法,要求组织彻底澄清。后来,军政学校通过沈阳地下党组织进行了调查,证实了父亲所说的逾期原因全部属实,才解除了对父亲的控制,恢复了他的工作,但不知什么原因却没有恢复他的党籍。
父亲生长在一个城市平民家庭,是怀着满腔爱国热情志愿参加革命的,参军后工作积极作战英勇,仅4个月就入了党,就其政治觉悟而言应该是最可靠的,而当时的组织部门仅因个别人的猜测怀疑,就认为父亲未按期归队可能通敌,轻率地开除了父亲党籍,尤其是后来事情已经查清仍未恢复父亲党籍,这对才17岁的父亲来说是多么大的政治打击。父亲说,那时他心里感到非常的痛苦和委屈,尽管如此他还是坚持住了,没有开小差和离开部队,而是跟着军校在战火中坚定走了下去。
1947年6月,经过一年的组织考验和战火洗礼,父亲重新加入中国共产党,并不久被任命为辽吉第一军分区宣传队副队长,开始了他的第二次政治生命,这就是父亲的第一顶“帽子”。
第二顶老虎的“帽子”
事情发生在1952年春节期间。
1946年,四野部队对男干部结婚规定了三个必备条件,既年龄28岁以上,满7年党龄,正团级以上干部,简称为“二八、七、团”。战争期间,很多干部因不具备这个条件有对象而不能结婚。解放后,条件改变了,父亲也具备了结婚条件。
父亲和母亲是通过自由恋爱结婚的,这和封建社会父母包办及战争期间组织硬性干预不同。听母亲说1949年10月, 她参加江西军区文工团时,当时的文工团协理员就是父亲。1951年,一天父亲让母亲到他办公室去一趟,开始母亲还以为是领导找她谈话,没想到到父亲办公室后,父亲开门见山地就说“赵莹同志,你有对象了没有?”母亲红着脸说“没有。”父亲说“没有就好, 现在我正式告诉你,我喜欢上你了,你同意不同意和我谈恋爱?”听到这话,母亲既有些害羞又有些害怕,害羞的是父亲如此直白向她提了一个敏感的个人问题,让她一点思想准备都没有。害怕的是父亲一向表情严肃工作认真,文工团员们都有些怕他,况且母亲平时就性格内向柔弱,哪经历过这种场面。见母亲没有立即答复,父亲说“给你两天时间考虑,考虑好了告诉我。”这就是父亲婚前向母亲的示爱过程。
1952年元宵节, 经上级组织批准,父亲和母亲在江西南昌,举行了一对革命军人婚礼,同时结婚的还有文工团副团长徐枫伯伯,婚礼由组织操办, 文工团团长矢明伯伯主持。婚礼虽然简朴但很热闹,参加的还有不少军区领导同志。婚后,父亲和母亲的婚房,被安排在了文工团的道具房里,并开始了一对革命夫妻的生活。可是婚后不到一个月,有人利用“三反、五反”和“打老虎运动”,反映父亲结婚时铺张浪费,一是张灯结彩大放鞭炮;二是组织舞会集体跳舞。父亲对这两个问题很纳闷,因为结婚时并没有这方面安排。后通过了解才知道,原来结婚那天正好是元宵节,灯笼是文工团为了庆祝节日挂的,鞭炮是文工团的演出道具,是文工团员们即兴拿出来放的;至于组织舞会集体跳舞,是文工团员们参加父亲婚礼后余兴未尽, 自发跑去了江西纱厂礼堂跳舞娱乐。为此,文工团团长矢明伯伯,也直言为父亲确实不知情进行了证实。但当时正值“三反、五反”、“打老虎运动”,组织上认为父亲虽对这两件事没有直接责任,但是作为结婚当事人和文工团主要领导,仍负有间接责任,并给予了父亲降职留党察看处分。
1953年,父亲多次向组织申诉,经上级复核认为,当时给予父亲降职留党察看处分,不仅证据不足且过于牵强,属于错误处理,但是在纠错的同时,又不愿彻底否认已做过的处理,只是将降职和留党察看改成了党内警告处分。但不管怎么改,还是犹如一顶戴在父亲头上的沉重帽子,在他日后的政治前途中,留下了一个挥之不去的阴影。后来我才知道,在这场左的政治运动中,竟造成了全国32.3万人被捕、280人自杀的严重后果。与之相比,父亲所遭受的蒙冤和委屈还算是轻的。
第三顶中右的“帽子”
这件事发生在1957年至1959年反右期间。
1956年,我国在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正处在一个大变动时期。同年,华沙条约国匈亚利“贝多芬俱乐部”事件发生,也因涉及到人民内部矛盾问题,为解决好这一矛盾,1957年4月27日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整风运动的指示》,向全国提出了“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双百”大讨论。中央在整风运动中明确提出,对提意见和建议的同志将“不揪辩子,不打棍子, 不戴帽子”并“决不秋后算账。”可是一个多月后中央态度突变,于1957年6月14日开始,开展了一场全国性的反右运动。1957年10月15日又制定出了《划分右派分子的标准》,按照这个标准,在全国划出了55.2万名右派。
1956年,父亲在江西军区45速中任政教室主任,在一次教育整风中,他根据组织安排和群众提出的意见,在内部座谈会上作了一次代表发言。发言中,他客观公正的就部队个别领导和机关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提了几点看法,这些看法后来在改进领导作风和促进机关建设上起到了一定作用,1957年反右时,他的意见并未当成“右派言论”批判,当年还被调到上饶军分区宣传科当科长。然而1959年“反右倾运动”时,父亲在1956年内部座谈会上的发言,突然被人拿出当“右派言论”批判,父亲受到了停职检查,被拟作漏网的“中右分子”受到军队内部控制。为此,父亲正常晋升中校军衔和职务的权力也被剥夺。1989年,离休后的父亲就此事向沈阳军区提出过申诉,有关部门也查阅了父亲的档案,说档案中没有任何将父亲拟作“中右分子”的文字。既然这样就让人费解了,哪30年前组织上是依据什么剥夺父亲中校军衔和职务晋升的呢?难道是当时某些领导的个人意见吗?父亲说这又是一顶强加到他头上的“帽子”。
第四顶反共救国军的“帽子”
事情发生在1968年文化大革命期间。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父亲作为江西省上饶县武装部政委兼县委副书记,首当受到冲击。从1966年到1967年,父亲被打成当地走资派受尽酷刑大难不死,所遭受的各种罪更是不堪细言。
到了1968年,上饶县又突然冒出了一个震惊全省的“反共救国军案”,由于当时造反派专案组大搞逼供信, 致使484人遭到诬陷迫害,其中41名干部群众被迫害致死,而上饶县数十名军地领导干部也被牵涉进去,不仅有我的父亲,还有县长蒋宝山、县委副书记曹春生等,那时我年纪虽然还小,但也多次看过他们游街挨斗,有的县领导还被搞的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如县委副书记曹春生的爱人,就被逼成了精神病, 女儿曹玲被迫有家难归,而年仅9岁的小儿子曹军更是流浪街头无人照管,其情景令人惨不忍睹不寒而栗。
在这起“反共救国军”冤案中,父亲由开始的军地走资派一下又被戴上了“反共救国军政委”的帽子,并遭到了非人的折磨和迫害,但父亲是个军人就是宁折不弯。记得在一次审查中,父亲回答造反派专案组说“我只当过中国人民解放军,没参加过其它什么军。我只当过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政委,没当过其它什么军的政委。”父亲还反过来质问造反派:“我这个反共救国军政委有委任状吗?我怎么不知道?是谁委任我的?”当然父亲的质问,带来的只能是造反派对他更加无情的折磨和迫害,而且这一问题直到1969年父亲获得“解放”和调离上饶县时也没有结论。
1979年4月,一直为“反共救国军案”而困惑的父亲,为了搞清这段历史,他先后给上饶军分区和上饶县委写信,要求上饶军地组织澄清这一问题。不久上饶军分区和上饶县委回信,并寄给了父亲一份上饶县《反共救国军冤案的平反材料》,上饶县委书记占金存同志还亲笔给父亲写了回信,他代表上饶县委感谢父亲在上饶工作期间作出的贡献,同时对文革期间父亲在上饶所遭受的磨难表示同情。信中,占书记还热情邀请父亲回上饶看看,说上饶许多老同志和群众都非常想念他。
说到这,我想起了2002年春节期间,我从沈阳回江西曾去了上饶一次,这也是自1969年我离开上饶之后第一次重返上饶,其中也抱有寻找一些文革遗迹的想法。虽然离开上饶已经整整32年,上饶的城市建设已发生了很大变化,但是我对儿时上饶的情景仍然可辨依稀。这次除了与老朋友会了面外,到上饶后的第二天,我便在老朋友程建德的陪同下,开始寻找文革期间我们家在上饶的旧居和父亲挨斗的地方,每当我看到一处父亲当年挨斗的地方时,我的心里就有一种别样滋味,尽管文革时我年纪还小,但看到和回想起这些陈年往事,我的心里仍会感到有些伤感和疼痛。
第五顶复辟倒退的“帽子”
这件事发生在1974年“批林批孔”期间。
1969年夏至1974年初,父亲在江西省南丰县工作了4年有余。在南丰工作期间,父亲作为县武装部政委兼县委副书记,为南丰县的经济建设和民兵工作做出了重大贡献。
在父亲调离南丰之后的1974年5月,正值全国“批林批孔”运动高潮,南丰县少数心怀叵测的人,在县委个别造反派起家的领导纵容下,以“南丰县批林批孔办公室”的名义,起草了一份长达30多页《李信在南丰县搞复辟倒退的材料》。这个《材料》列举了父亲所谓“5大罪状”和30多条罪行,涉及到父亲从思想到作风、从工作到生活各个方面,可谓是精心编造用意险恶,大有再次把父亲打倒的文革意味。然而父亲看到这个材料后却不屑一顾得说:“还想搞过去的那一套没门!”《李信在南丰县搞复辟倒退的材料》我看了几遍,除了1972年因我高中未毕业和15岁当兵涉嫌“走后门”外,其它不是不实之词都是文革遗风作祟,有些完全是造谣中伤恶意攻击。
如,《材料》中第一条罪状,就是“明目张胆对抗中央,忠实推行林彪、程世清(江西省军区政委)反革命修正主义路线”。而在这一条罪状中就列举了父亲11条罪行。其中有所谓反对学大寨;逼迫抚州地区有关部门给南丰县增加招工名额;反对中央1972年中发44号文件另搞一套;斥责批林批孔是“唯恐天下不乱”等等。
第二条罪状“否定和推翻文化大革命伟大成果”。在这一条罪状中,说父亲怒斥文革中在上饶“支左”的6300部队(第20军60师)副师长李鹏,说李鹏身为革命军人却支持造反派整军队,是做了“亲者痛仇者快的事”;说父亲反对群众攻击抚州军分区政委王一琴(江西省军区副政委),把革命群众给王一琴写大字报说成是反革命行为;说父亲架空县委,蔑视支持造反派的县委领导;说父亲污蔑文革教育体制,说文革教育出来的高中生不如小学生;说父亲反对“5.7干校”和“上山下乡”;说父亲公开提倡农村包产、单干和“全奖全赔”,并将此制度强行推到全县199个农村生产队,把田地、鱼塘包到了1345户农户手中。还说父亲“不管谁种谁养,只要有粮有鱼吃就行”的讲话,是邓小平的“猫论”。
第三条罪状“以派化线任人为亲,打击革命造反派。”罪状中:说父亲不用或不重用革命造反派,并将他们调离重要部门打扫回营;把一大批文革中有“问题”的走资派提拔到各个局、科级领导岗位。
第四条罪状“否定党的一元化领导,大搞枪指挥党”。说父亲一人把控县委决策权,不准造反派出身的人选入县委班子;擅自扩大武装部对县委、县政府各个部门的管理权。
第五条罪状“王朝宫庭生活吃喝玩乐”。说父亲住房洒香水,天天有酒肉、生活上变“修”。甚至还编造出了一些更为离奇的作风问题。
为此,父亲就这些所谓的罪行逐个做了讲解,说《材料》中的“罪状”有真有假,有些是夸大其词,有些完全是凭空捏造。文革结束后拨乱反正, 父亲在南丰的这些所谓“罪状”,经上级组织查清且全部平反。后来南丰县委、县政府历届领导班子,都邀请过父亲回南丰指导工作,并对他给予了热情接待,而父亲的每次南丰之行,更是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热烈欢迎。我知道,父亲是个性格刚直的人,在南丰工作期间虽有很多成绩,但也难免会有些错误。如南丰县盱江南岸南台山之巅,有一座北宋嘉佑3年(公元1058年)建造的7层“大圣舍利宝岩塔”,就是父亲在南丰工作期间,县委县政府为了生产生活需要,想利用“大圣舍利宝岩塔”塔基建水塔而作出决定拆除的,当时父亲也是同意的。1985年秋,南丰县决定修复“大圣舍利宝岩塔”,父亲得知后专程去了南丰一趟,他不仅承认了过去县委县政府的错误决定,还积极赞同修复古塔,并参与了古佛塔的捐款和修复活动。所以说父亲在南丰工作期间,其功过是非和对与错都是经过历史检验的,是为南丰人民做出了重大贡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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