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出女性陈少敏》42:维护群众权益

东东4695 发表于2018-03-23 18:24:53

    少敏认为,工会干部必须明确地站稳工人阶级主场,时刻关怀和保护职工群众的权益,为工人说话,了解群众的迫切要求,为职工排忧解难。

    解放初期,工厂还保留了很多不合理的旧制度没有改革。国营企业中有些留用的行政管理人员和私营厂的资本家,还存在着不关心工人、压制群众的旧作风,所以,出现了不少损害工人利益的事件。少敏对此非常气愤,不仅亲自过问,加以处理,还向各方面反映,为发挥工会的组织作用,保护工人的合法权益大声疾呼。

    1950年8月初,少敏从外地回京,一进办公室,纺织工会全国委员会的办公室主任刘澈就急急忙忙来找她:“陈大姐,天津中纺一厂一个工人自杀身亡了!”

    少敏立时瞪大眼晴问:“为什么?说详细点!”

    “这个工人叫张连舫,是一厂合股车间的过磅工。车间的工头不让他过磅了,调他去装梭和摆管。他认为这是小个子女工干的活儿,他身高、个儿大,干这活儿总得弯腰低头,不合适。他觉得很委屈,找行政、工会反映意见,说这是工头欺侮他,但没人给解决。上月27日,他投水自杀了。工人们很有意见,认为解放了,工人受欺侮还是没有人管,工会也不管用。”刘澈一口气把情况都说了。

    少敏听完,气呼呼地说:“工人就这么委屈死了,不能算完事,必须严肃处理!你立即打长途电话给天津中纺公司军代表刘再生,让他和一厂军代表、工会主席都来全纺,汇报这件事。”她想了一想,又叮嘱刘澈说:“要告诉纺织工业部劳动工资司司长赵峰,让她也来听汇报,商量如何处理。你看咱们保护部长严荣出差回来没有?你们先商量个处理意见”

    第二天,刘再生和天津中纺一厂军代表、工会主席都来了。少敏一见他们,没有好气地问:“咋搞的,张连舫自杀了?”

    刘再生正要说话,纺织工业部的赵峰来了。

    “赵峰,你来得正好,先让他们谈谈情况吧。”少敏招呼赵峰坐下。

    刘再生和一厂军代表详细汇报了事情的经过。

    少敏听完汇报后批评说:“我们的企业管理干部是代表国家来管理工厂的,是代表工人阶级来管理工厂的。因此,应该依靠工人群众的组织——工会。而你依靠谁?你依靠的是压制工人的旧工头。这就隔断了党和广大群众的联系,阻碍了企业的改造,这实质上是忘本思想的表现。”

    军代表诚恳地承认错误,作了检讨。

    少敏又批评工会主席说:“工人张连舫去找你们,你们不管,对工人的要求采取漠不关心的态度;而且没有教育工人有提出意见和越级上告的民主权利。所以,他觉得走投无路了。你们这是丧失工人阶级立场的严重问题。”

    工会主席痛心地低头不语,默默地听着少敏的批评。

    为了防止张连舫事件的重演,少敏站起来说:“这事必须大张旗鼓地严肃处理,让各方面都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赵峰同志,你的意见如何?”

    赵峰同意少敏意见,并对具体处理办法提了补充意见。

    根据少敏的意见,在报上公布了这一事件的经过和处理结果,还公布了一厂军代表和工会主席的检讨。

    工人们知道后都非常感动,有个老工人对比新旧社会说:“在旧社会,死个工人不如死一条狗。现在共产党真是代表工人阶级,给我们工人做主。”

    这以后,其他地区又发生了工头强奸女工、工人晕倒在车间、孕妇在车间流产等各类事故,特别是沈阳私营利太恒染厂锅炉爆炸,造成伤亡的重大事故,少敏都亲自或派工作组去认真调查处理。

    她说:“对这种事绝不能让步!如有必要,要代表工人起诉,依靠法律解决。这就是职工群众需要有工会这个群众组织的根本目的。不然,还要工会干什么?当摆设?”

    少敏曾多次强调,建立新的企业秩序,必须组织工人参加管理,这是工人的民主权利。她大力推广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私营厂的劳资协商会议制度;极力提倡工会与行政签订集体合同,在私营厂则由工会与资方签订劳资合同,以确保职工的权益。对压制工人意见的领导人,她毫不留情地开展批评和斗争。

    一天,少敏准备去上海,秘书缪祥焘把一份报纸送到她面前,说:“陈大姐,您看,青岛中纺公司压制工人提意见。”

    “不准工人提意见?”少敏接过报纸,认真地看起来,上面写道:“……我厂新装的一万二千枚纱绽,由于缺乏零件不能开车,当即向中纺公司打了报告,请求予以解决。谁知公司负责人压了八个月,迟迟不做处理,以致严重影响了生产,造成很大损失。对此,有人写信批评公司负责人不关心生产,存在恶劣的官僚主义作风。不想,这位领导不但不接受批评,反而大发脾气,大耍家长作风。……”

    少敏看完报导,气得一捶桌子说:“咱们先不去上海,你通知总务科,改买去青岛的火车票。”

    少敏与秘书等人,随着飞转的车轮,急赴青岛。下了火车,她顾不上休息,直奔工厂调查核实请况,又赶到中纺公司,把事情一件件地摆在公司负责人的面前,直指他的鼻子说:“你这样压制群众的批评,结果会把许多爱护国家利益的人的嘴堵住,是在工人嘴上贴封条,这不是社会主义企业管理干部应有的作风。官僚主义本来就是错误的,有错不许批评,人家提意见还发家长脾气,这就错上加错!”

中纺公司这位负责人接受少敏的批评,作了检讨。少敏见他承认了错误,就耐心地说:“有错改了就好,就怕不承认错误。一个共产党员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不好工作对得起谁?国家刚解放不久,各方面困难很多,不积极促进生产,不感到心里有愧吗?以后要注意密切联系群众,多听听工人们的意见……。”这个干部经过少敏的帮助,不仅当面向提意见的那个工人作了检讨,而且很快解决了设备问题。他负责的生产和管理工作,很快出现了新的气象。

但是,在工作中有许多问题是基层、甚至省市都解决不了的。为此,少敏经常向全国总工会和党中央、国务院写报告,反映问题和意见。她作为委员和代表参加党的中央全会、人民代表大会、政协委员会、全总和妇联的会议时,也总是代表群众发出呼吁。1950年,上海部分纺织厂因“二•六”轰炸缺电停产。为弥补损失,各地纺织职工突击增产,日夜苦干。少敏到各地检查突击生产的情况时,极为关心群众的身体健康状况。她发现工人中病号增多,心里非常着急,即于3月11日给刘少奇、陈云、李立三写了报告:

    “自从突击增产以来,工人中病号增多,天津达20%,有的厂高达30%,上海也20%还多,东北纺织四厂高到40%以上:主要原因是:劳动条件不好,再加上突击生产,工人加班加点拼命干,劳动强度提高了,营养跟不上。而且看病难,工厂附近没有好点儿的医院……。

    “有人说,‘工人的条件比农民好多了’。实际上,工人的劳动强度比农民高得多,而吸收的新鲜空气、吃的新鲜蔬菜和新鲜粮食比农民少得多,所以生病也比农民多。现在纺织工人病号这么多,不得了,必须设法解决。”

    她提出建议:“将国营厂生产计划外的盈余部分,抽一定比例拨交各地纺织工业管理局,用于给工人发奖金、改善劳动保护条件、扩大生活福利设施(如办医院、增加夜班医生、增建食堂、洗澡堂、托儿所、宿舍等)。”

    报告的最后,她强调提出:“政治动员要有一定的物质保障,否则,职工的生产热情是不会持久的。”

    报告发出后,少敏还向纺织工业部提出了具体建议。

    少敏的建议很快被采纳了,纺织工业部和各地纺织局根据少敏的建议,兴建了规格较高的医院、疗养院,各厂增建了食堂、浴室、托儿所、业余学校、俱乐部等福利设施,纺织工人的劳动条件、生活条件和医疗条件都得到了改善和提高。

    当少敏听到工人对劳动保险条例仍迟迟不能公布有意见,看到不少反映工资问题的报告后,她亲自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下厂调查缫丝厂的工资和童工生活情况。然后写了报告给全总领导李立三,并转毛泽东主席和刘少奇。气愤地批评了政府的一些工作:

    “费了一年的功夫,起草一个劳动保险条例草案,群众眼巴巴地等中央人民政府正式公布,至今仍不公布。……生产长一寸,福利长一分,这个要求并不高。工人群众不仅生产积极性大大提高,并且不断进行捐献、义务劳动、劳军、救灾,政府也应随时照顾工人生活,使工人从切身生活上感到政府是自己的。

    “不合理的工资制度,对工会工作是个致命的打击。……

    “无锡缫丝厂有三千多十岁左右的童工。他们小小年纪,就为人民生产。每天站在车边下,扯九个钟头的热丝。所得工资是一升二合八的大米,工作一个月,除饭钱外,仅余三百元(等于现在人民币3元。),连鞋袜钱都不够。……资本家和政府工作人员的小孩子,怎么不去作童工?”

    报告中,她提出解决办法:

    “缫丝机全部由坐缫改为立缫机,这样从根本上取消了使用童工的设备,才能取消童工制度。但在设备解决之前,应立即提高童工的工资,改善童工的劳动条件。”

    她认为这些保护工人阶级利益的具体问题之所以没有迅速解决,“是工人阶级观点簿弱的具体表现”。她在报告中,还气愤地写道.:“去年一年中,我们卖了很多狗皮膏药(说空话)。狗皮膏药被我们卖光了,如再不解决问题,只好卖西北风了。这个不要成本。”为一些省、市纺织工会办公用房的问题,报告中说:“天津纺织工会住的是美国人的房子,一个月要交八千斤米的房租,我们拿不起这份钱。……武汉市纺织工会没有固定的办公房子,他们夹着工会牌子到处搬家,还得经常登报启事,通知会员,工会又改了地址。……工会工作是经济建设中的重要工作,工会工作弱了,对我们党和政府是不利的。”

少敏非常关心妇女工作,重视培养妇女干部。早在1948年6月2日,她在河北邢台养病期间,就给中共中央妇委邓颖超、杨之华写报告,建议办托儿所,办妇女干部学校和部队军人家属学校,减轻女干部和军人家属的家务负担,挖掘妇女人才,为全国解放准备女干部。她在报告中强调说:“我认为妇女的真正解放,莫过于亲身从事劳动,求自立。否则,依靠男人的薪水吃饭,还有什么解放可言。”

    中央妇委把少敏的报告转给刘少奇。刘少奇批复同意。所以,全国妇联很早办了妇女干校。少敏是积极提倡者之一。

    为迅速培养干部,她给人民大学的校长吴玉章写信,建议开办人大附属速成中学。她还给纺织工业部副部长陈维稷写信,建议在华东纺织工学院办劳模班和调干班。这些建议很快得以实现,为解放初期大批培养、提高工农干部和劳动模范作出了贡献。1957年4月,国务院转发了财政部、劳动部、全总《关于整顿现行附加工资提取办法的报告》。其中规定,福利费超支部分“不得再以任何名义摊入成本(或流通费)或列入企业营业外损失开支。”

    这个规定,与纺织厂的实际情况出入很大,执行起来非常困难。这时,少敏已是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不担任纺织工会全国委员会主席了,但她仍然十分关心纺织工人。她详细地调查了上海、青岛、天津、北京、沈阳等地区的纺织厂福利费使用情况,调查了北京门头沟煤矿、石景山发电厂、石景山钢铁厂等重工业单位的福利费开支情况,具体对比了男工多和女工多的工厂福利费的开支状况后,给周恩来总理写了调查报告:

    “……纺织厂女工多,生孩子多,办托儿所多,建宿舍也需要多些。而且生产是三班倒,食堂炊事员、托儿所的保育员和其他福利设施的工作人员也得三班都有,人数必然也多,所以福利费开支就大。过去按工资总额的2.5%提取福利费,在纺织厂历来不够用。今年第一季度,全国纺织企业实际开支福利费平均是5.16%。而这些福利设施都是企业生产和职工生活不可缺少的部分,,不能取消。如果让工人多交费,必然增加工人很大的支出,目前是行不通的。……建议纺织厂福利费的提取比例应和男工多、女工少的厂矿有所不同,不足部分由企业奖励基金中补贴。……”到1966年“文化大革命”初期,她还大胆地为工厂呼吁,替厂长叫苦。在一次青岛市委召开的工业交通工作会议上,请她作报告。她一开头就说:

“我不是来作报告的。我是为厂长们来诉苦的。工厂里的事情很多,这个‘老爷衙门’要开会,那个‘老爷衙门’也要开会。

 ‘苛捐杂税’多极了,下面很不好办。……非工业口要的东西也很多。沧口区搞个公园,要一个工厂摊13万元。我对厂长说,‘一个子儿也不给’。厂里哪有那么多闲钱?……基层工作不好做。市里的领导们,你们如不信,请你们下去当当厂长或厂党委书记试试看……。”

    这时,斗争“走资派”即将开始,少敏还敢为厂长说话,厂长们很感动,但也为她捏着一把汗。

    少敏为了党和工人群众的切身利益,不顾个人安危,无私无畏地大胆反映群众的呼声,提出过许多真知灼见,而且敢于非常尖锐地批评领导和政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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