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随李铁锋同志参加乐清土改基点工作队(文/何琼玮)

博兴de 发表于2019-07-03 23:59:25

1950 年7 月,我奉命去设在杭州市灵隐寺的浙江省干部学校培训。学

员绝大部分是供给制的党团员。这期培训的重点是,要在全省范围内有步骤

地进行废除封建土地制度的土地改革运动的前期准备工作。开学伊始,先由

省委书记谭震林同志作动员报告。接着由省委领导林乎加、张劲夫、吴植椽

等同志作专题报告。在讨论中,学员们认真领会在新解放区开展土地改革运

动的重大意义,深刻记取党和政府的有关土改政策。大家几乎能背诵的有:

1947 年10 月由中共中央颁布的《土改法大纲》,1948 年2 月的《中共中央

关于土地改革中各阶级的划分及其待遇的规定》及新中国建立后中央人民政

府政务院颁布的《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决定》《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分

的补充规定》(草案)。这些文件,不仅对地主、富农、中农、贫农和包括

雇农在内的工人五大阶级成分的内涵和区分作出规定,而且对富裕中农、贫

农、知识分子、农村工商业家、渔民、革命军人、小手工业者、手工业资本

家或商人、自由职业者(其拥有土地不得超过地主所拥有土地平均数)等也

有相应的规定。学员们在整风的同时,接受阶级教育,观看《白毛女》,倾

听诉苦会。每逢节假日,由各班党团支部组织到省人民大会堂建筑工地,参

加义务劳动,挑泥啦、打夯啦,干得热火朝天。休息时,我就指挥大家高唱《你

是灯塔》《解放区的天是明朗的天》等歌曲。在省委干校严肃、活泼、团结、

紧张的氛围中,度过了3 个月。

结业了,大部分学员奔赴浙江省土地改革第一线。我参加的土改队,是

由温州地委副书记兼温州专署副专员李铁锋同志(1956 年后任温州地委书记)

率领的乐清县土地改革基点队,其成员有孙凤桐、陈权伍、陈孟、万显石、

金大千、何元赞、黄育清、李纹、谷源、虞寿安、王宝通、叶龄冲、陈祥林、

丁炜、周淑卿、郑希露和我以及警卫员王江源等20 余人(有的随身带有手枪、

驳壳枪,王江源还多带了一支美制卡宾枪),浩浩荡荡地开进了离乐清城关5

华里的城南乡。当晚开会,李铁锋同志除了动员大家积极热情投入土改基点

群众运动外,还具体布置了当前任务,分片包干。何元赞和我负责城西片,

我还兼任李铁锋的秘书。他教我签字,是竖式的。他的家信及一般公文信札

都由我回复,并签上他的竖式签名。重要信函,由他审阅批复后,再让我按

他的指示起草回复,然后由他核定亲自签名发送。从他教我签名至今已60 多年,

他的竖式签名我仍未忘却,当我把他的签名写给他夫人丁炜同志看时,她竟

惊喜地说:“真像,真像!”——此是后话。

进村后,我们白天访贫问苦,晚上集中汇报,没有节假日,没有文娱活动,

日子却过得有滋有味。每周两到三个晚上生活检讨会。除了李铁锋、陈权伍、

孙凤桐3 人是三十几岁外,其余的都是20 多岁的年轻小伙子小姑娘。这些年

轻人干劲大、火气大,各人都自有一套,互不服气,争强好胜。李铁锋同志

在生活会上说我们是岳飞公岳飞婆,其意是指我们犯了个人英雄主义。他曾

对我说,在山东已当副专员,南下到温州后,“官衔”名次排在某某某后面,

告诫我们干革命不要有名利思想,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每晚的汇报会

上,李铁锋同志对我们要求十分严格。当我们汇报到某项任务基本上完成时,

他就会打断我们的话茬儿,并问,什么叫基本上,是百分之七十五,或是百

分之九十五。打从那以后,我们汇报完成某项任务时,都能准确地说出达到

目标的百分之八十七或百分之九十三,克服了过去汇报时含糊其辞的“基本

上”这个概念。由于他的谆谆教诲,我们的政治思想觉悟逐日提高,积极向上,

追求进步。在生活上,他将我们当自己的亲人,从没有摆出南下高干的架子。

他常常把小灶里分到的鸡蛋省下来,也舍不得给他的夫人丁炜同志吃,却分

送给我,并说,你们年轻人当下正需要营养。因为我们吃的是大灶,一天三

餐几乎全是白菜白饭白豆腐。

乐清县土地改革基点的工作是这样进行的:在充分发动群众的基础上,

开展反霸、诉苦、清算运动,广大农民阶级觉悟提高了,再按照中央有关划

分农村阶级成分的文件条例,划分阶级成分。对于拥有土地且不劳动或有附

事劳动(如为长工送饭等),靠剥削地租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者(收租以倒

溯新中国成立3 年前算起),主要是对年满18 岁的地主或其子女而言,应划

为地主。地主兼经商者,视其地租收入与经商收入比例确定,如地租收入高

于经商收入的,划地主兼工商业者,如经商收入高于地租收入的,则划为工

商业者兼地主。富农是本人参加劳动但有雇工。最难划的是富裕中农及小土

地出租者,要掌握 好政策又要算细账,不然会出错。因为党的政策方针是,

依靠贫雇农、团结中农、孤立富农、打击地主。在基点城南乡,除了划出地主、

富农、小土地出租者、富裕中农、贫农和雇农外,还划出了当和尚、尼姑的

宗教职业者,以及曾支持和同情革命的开明士绅,没有划出一例流氓无产者。

农村阶级成分划分时,也曾公布、征询各界意见。一经定案,便进行真正意

义的土地改革,即把地主的所有土地没收归公,经丈量后分给了无地或少地

的贫雇农,也分给地主一份,均视全家人口计算,征收富农富余田地归公管理。

对于地主家中的浮财,基点队没有追究没收,分给地主的土地也是好与不好

均匀搭配,也没有将地主扫地出门,将其多余房屋划给乡政府或粮仓公用,

极少部分分给无房住的雇农。贫雇农们分得了土地、住房,万分雀跃,高呼

口号:听毛主席话,跟共产党走!

当土改基点工作即将胜利完成时,上级布置了一个重要任务,即急速动

员农民去抗美援朝。何元赞和我在城西片苦战了1 个月,动员了十几个农民

参军。到运送新兵的前夕,只留下3 个人,其他报名参军已到乡政府集中食

宿的人,突然失踪了,不知他们下落,我们也不能追究,不了了之。因为我

们遵照李铁锋的教导,参军应自愿,不能有半点强迫性。此一时,彼一时,

那时的农民舍不得故乡故土,舍不得老婆孩子,哪怕是没有家室的年轻人,

也不愿去当国家公务员,去当解放军。

动员农民参军运动即将结束时,上级又来了一个比动员农民参军更重大

的任务,即迅速行动起来,纠正江南新解放区的和平土改运动,那是1952 年

暮春,乐清县土改基点队,坚决执行上级指令,大张旗鼓地发动群众,雷厉

风行地镇压地主反革命。原来被划为开明士绅的王×× 被列在要镇压的名单

首位。李铁锋找陈孟、黄育清、谷源和我4 人,成立王×× 专案组,交代任

务,要我们去搜集整理王×× 的严重罪行。我们接受任务后,旋即去当地发

动群众,揭发王×× 的反动罪行。殊不料有人反而为他评功摆好,甚至有人

说他家是党的地下联络站,对革命有贡献,有人说他是烈士王鸣皋的亲兄弟,

为抗日出过力。会开砸了,我们只得去查敌伪档案。在敌伪档案中,查到王

×× 任乐清县立中学校长时,曾授任乐清县反共组织——勘乱委员会副主任

委员。就凭此,我们将其罪行写成书面材料上报,很快得到批复,判处死刑,

立即执行。就这样,这个中学校长曾任浙江省人民代表的士绅被枪决了。其间,

我们在牛鼻洞地方镇压了八九个地主反革命。在枪毙王×× 的前夕,时任乐

清县委书记、1936 年入党、王×× 的外甥叶×× 到城南乡基点队驻地的群

众大会上表态:“我是劳动人民的儿子,是党的干部,亲属如犯法,应判何

罪就判何罪,我坚决服从党的决定。”之后,叶×× 被调到上海市某工厂工作。

几乎与此同时,李铁锋同志找我,开门见山地说,有人检举你父亲有命

案4 条,你曾经判过不少案例,你父亲应怎么判?我不假思索地回答,既有

命案4 条,应判处极刑。他说,那好,你给当地党支部写封表态信,也给你

的亲属写封信,叫他们站稳立场,分清敌我界限。我遵循李铁锋同志的指示,

很快地写了两封信交给组织。没几天,我父亲被镇压了。之后,李铁锋同志

在温州地委直属干部大会上,提到知识分子思想改造分清敌我站稳立场问题

时说,干革命就得像何琼玮同志那样大公无私、大义灭亲。时隔30 多年后,

那位开明士绅王×× 和我父亲都被人民法院重审改:判属错杀,无罪平反——

此也是后话。

1951 年4 月下旬,温州地委乐清土地改革基点队工作结束前几天,李铁

锋同志叫我起草土改总结报告。我夜以继日奋笔疾书了两天两夜,写好了总结。

当我把总结草稿呈报他审阅时,他竟皱了皱眉,把草稿退还给我,说,不行!

我问为什么?他说,“华东六省市的土改总结报告也只有三四千字,我们一

个县的基点队工作总结,你写了1 万多字,能行吗?重新写,不要超过2000

字。”我遵循他的指示,重新改写总结,花了整整3 天时间,终于完成了任

务。李铁锋同志看了,笑着说,这份报告勉强合格。当时,我又羞愧又激动,

心里说,真不愧是南下老革命。在城南短短的半年中,我从李铁锋同志处学

到了不少人生哲理和革命道理。他告诉我不少有关他的家庭情况、童年趣事、

参加革命的人生经历,还对我说过在被日寇抓捕后刑审时大义凛然,为保护

下属舍生忘死等动人情节,从中我深深地受到启迪。

1951 年五一国际劳动节,尚留在城南乡乐清县土地改革基点队成员李铁

锋、陈权伍、孙凤桐、陈孟、万显石、金大千、虞寿安、谷源、何元赞、黄育清、

何琼玮等人拍了一张集体照,以作留念。当时,丁炜、周淑卿等同志没有参

加合影,乃是美中不足。

不知谁说了句:状元三年一考,土改千载难逢。我深有体会,于是乎,

我将在青田剿匪时得到的两块青田封青冻石,请金石名家刻上我和妻子徐荻

玫的印章,就是用“状元三年一考,土改千载难逢”。这对青田石印章保存

了十多年,在“文化大革命”浩劫中,被抄家时抄走了,直到八十年代,我

平反了,当了市人大代表、教科文委员,提到此印章,市公安局给我信函,

经查找无果。我也不再追查了。

(作者系温州市文联离休干部,已故)

  李铁锋(前排左三)与地委

土改工作试点乡工作队队员合影

(左一为何琼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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