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历程(八) 在云南省委组织部三年半

王称固 发表于2019-12-12 17:13:50

  一、初到省委组织部

    1954年底,一辆吉普车把我们一家人连同简单的行李一起拉到了昆明。此时重庆正是寒风料峭的冬天,而昆明却是一派春日景象,金碧路边的梧桐绿意盎然,滇池中的小鱼还在欢快地游来游去。在此之前,我曾两次到过云南,这也是组织上认为熟悉云南情况,把我分配到云南工作的原因之一。我愉快地接受了组织的分配,因为我喜爱这里朴实的人民和高原湛蓝的天空,我的心里从不曾有半点阴翳,想到的只是如何为这红土地的兴盛和繁荣贡献自己的全部力量。

    到云南后,我被分配在省委组织部工作。组织部作为省委一个重要工作部门,是1950年2月成立的。第一任组织部长是林李明,第二任部长是郑伯克,我第一次到云南时,就是郑伯克同志给我介绍情况的。但我调到云南工作时,他因所谓“地方主义”问题已调离了组织部。郑伯克调走后,由郑敦任组织部长。

    在我到云南工作之前,我和郑敦同志已经相识,他是一位有着丰富工作经验、对党忠诚、工作认真踏实的同志。说他是云南地方干部,其实也不确切,因为他本人也不是云南人。实际上,在我们的革命队伍里,本来就不应该分“外来”与“本地”,大家都是来自四面八方。我初到组织部时,组织部的同志在与我谈到郑敦时,都说在他主持下,组织部没有什么“外来”、“本地”,“军队转业”、“地方干部”之间的隔阂,之所以如此,当然是与中央和省委的正确决策和领导有关。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中共中央就针对云南的情况,提出了“团结第一,工作第二”的工作方针,中共云南省委认真贯彻这一方针,在工作上取得了很大成绩,郑敦在组织部实行“五湖四海”,诚恳公平待人,这也是大家有目共睹的。

    1955年2月,省委正式宣布我任组织部第一副部长,第二副部长陈盛年(不久即调省监委工作),第三副部长王静(于一川同志的夫人)。当时组织部下设机构有:办公室,主任李耀南;一处.,处长王庚星;二处,处长刘少军;干部训练处,处长谢加林;组织指导处,处长藏野农;政法干部处,处长姜美善;党员管理处,处长李成玉;综合干部处,处长闰南君。当时的工作分工是,郑敦管全局工作,我分管干部工作。

    1956年下半年后,因郑敦当选为中共八大代表,同时又兼任省政协副主席,社会事务比较多,经常出去工作,如1956年9月,在昆明各中等专业学校学习的3000多名广东籍学生,因学习和生活条件等各方面的问题,举行了罢课和请愿。由于郑敦是广东人,就常出去做工作,经常不在部里,这时我的担子就重了,组织部的许多事情我都得过问,实际上是掌管全局。这也是中共云南省委一位领导人多次在谈话中要求我这样做的。到1957年春天,郑敦被抽调到晋宁任县委书记后,日常工作由我主持。因此,我在组织部的3年中,从1956年下半年起到1958年3月,是副部长主持工作。

    二、在省委组织部的前三年

    我到云南省委组织部后,对云南的组织发展工作情况作了一些了解。1950年,云南全省有党员4.17万人,这个数字不包括部队的党员数字。1950年,全国第一次组织工作会议后,根据中央的统一部署、西南局的指示和云南的实际,省委结合有关运动作出了《云南省委关于初步整顿党组织的决定》,据此,全省从1951年5月至1953年春进行了整党工作。这次整党,实际上是以原地下党的干部为重点。在整党运动中,受当时历史条件的限制和“左”的思想影响,处理面过宽,许多人受到错误处理,党员人数也减少到了2.4万人。

    1952年11月,省委召开了第一次全省组织工作会议,中心任务是为迎接大规模的经济建设作好组织准备。会议提出进一步提高全党的战斗力,确定要积极慎重地发展党组织,进一步整顿党的队伍,以保证中心任务的完成。从1952年下半年开始,在部分工矿、农村试点建立起一批党支部,在取得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省委按照“积极慎重”的方针,采取就地发展、集中教育的方式和步骤,在全省有计划地分期分批开展公开建党工作。1953年12月,省委召开了第二次全省组织工作会议,会议根据全国第二次组织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党中央关于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明确了组织工作应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的原则,到1954年,全省已普遍建立了基层党组织,县、区委领导班子也逐步健全。

    1955年,组织部的工作主要是贯彻中共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党的领导和干部管理工作,以保证完成和超额完成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各项任务。在进行调研的基础上,省委组织部形成了《关于目前党的组织状况和今后两年发展党的意见》。《意见》认为:由于省委坚持从云南实际出发,坚决执行中央“积极慎重”的建党方针,逐步改变了云南省党组织薄弱的状况,在各条战线上都有了一定数量的党员。到1955年底,全省党员由1952年的2.4万人,增加到16万多人,而且绝大多数是符合党员标准的。但是,从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的要求看,还存在着党员发展不平衡、数量较少的问题。在厂矿企业,国营厂矿中的党员占职工总数的14.4%,而私营企业中的党员才占职工总数的3%,企业工程技术人员中党员数量更少;在农村,党员仅占农业人口数的0.5010。全省117个已进行土地改革的县中,党员占人口总数1010的有35个县,占0.2%的有10个县;在7552个已进行土地改革的乡中,还有1086个乡未建立党的组织;在机关中,党员分布也不平衡,党群系统、政法系统、工交系统的党员相对多一些,而财贸系统、文教系统的党员则较少。尤为突出的是学校教职员及大中专学生和医务人员中党员更少。全省从事教育的高级知识分子,仅有党员18名,其中154名大学教授只有党员5名;全省主治医师(包括中医)410名,仅有党员16名。针对上述情况,我们在《意见》中提出,在今后两年内,工矿系统的党员要达到职工人数的17.3%;农村党员要占农业人口的1010。同时强调要在大、中专学校教职员中发展党员,在少数民族和妇女中发展党员。1956年1月,省委批转了我们这个《意见》。此后,在中央和省委的领导下,省委组织部在党的组织建设方面做了一系

系列的探索性工作。

    一是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培养与提拔;二是加强对专业技术干部的培养与提拔;三是加强对民族干部的培养与提拔;四是培养和提拔知识分子;五是提拔和使用原地下党的干部。

    1955年初,我被任命为组织部第一副部长分管干部工作后,为了解云南的干部情况,我到许多地方做了调研,对原地下党的干部,我在思想上也有了新认识。一是原地下党的干部熟悉本地情况,二是文化程度较高,三是经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几年的工作锻炼和考验,这些同志已经成为各条战线的骨干。

    50年代,按照中央和省委的指示精神,全省开展了干部审查工作,省委成立了审查干部办公室,办公室主任郑敦、副主任陆启余。我印象深刻的被审查人员涉及较多的有4个专案组,一是“七一五”专案组。:1948年7月15日,在“反美扶日”学生运动中,昆明学生800余人被国民党政府抓捕,称为“七一五”事件。这些人员中的很多同志,后来参加了革命,当了干部。专案组主要审查他们在被捕期间,敌人审讯时的政治表现,有无损害党和革命的行为,并对审查结果作出结论。二是“播乐中学”专案组。1948年9月5日,在地下党领导下,沾益县播乐中学师生和附近农民600余人起义参加云南武装斗争,编入云南人民讨蒋自救军第一纵队,转战滇东北地区,很多人后来成为了干部。三是“榕丰专案组”。1948年8月28日,在宣威地下党组织领导下,宣威宝山中学100多师生举行武装起义,参加游击战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这批人员和地下党成员大部分当了干部。四是不属专案的外来与地方组,主要审查外来与地方干部的政历问题。经过几年的审查,对受审查人员的基本情况已经搞清,作出了恰当的结论,使一大批干部得到了解脱。因此在省委领导下,省委组织部大胆提拔了一批原地下党与外来干部,如仅省委组织部就提拔了谢加林任副部长,张万年等8名处长、副处长。据统计,1956年上半年,全省共提拔了8751名干部,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原地下党的同志。当然,在干部审查工作中,由于受“左”的思想影响和历史的局限,有一些同志也受到了伤害,如组织部干部陈尔弼、董弼贵同志就是在审查“榕丰专案”时受到了错处,历经磨难;党员孔德高被逼自杀身亡。像这样受到错处的干部,直到十一届三中全会拨乱反正,平反冤假错案时才得到解决。这些同志有怨气也是可以理解的,1958年,在批判我时,有人说我借审干打击老干部,这与事实不符。审干工作始于50年代初期,我到省委组织部工作时审干工作已经基本结束,在我的建议下,省委撤销了4个专案组,一大批被审查的人员得到解脱,省委审干办也改为了组织部下设的审干办。说我“借审干”打击老同志,完全是“莫须有”的罪名,

    三、参加中共云南省第一次代表大会

    1956年6月25日至30日,中国共产党云南省第一次代表大会在昆明召开。这次会议是在全国加快社会主义建设步伐,党的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将召开的背景下召开的,全省有819名正式代表和34名候补代表参加了会议,其中少数民族党员代表161人,占代表总数的19.7%;妇女代表109人,占13.3%。实际出席正式代表771人,代表着全省10322个党的基层组织,182469名党员和候补党员。厂矿企业中党员已占职工总数的13.5%,农村党员占农村人口的0.8%。会议讨论通过了省委第二书记于一川代表省委作的《工作报告》,省委农村工作部长梁浩作的《关于发展农业生产的报告》和省委边疆委员会书记孙雨亭作的《关于民族工作的报告》。

    在这次党代表大会上,我当选为大会副秘书长,参与了整个会议的筹备工作和会议全过程,并代表省委组织部在大会上作了《关于党的组织工作中的几个问题》的发言。在此之前,省委曾于1950年7月、1954年3月和1955年6月召开过3次党员代表会议。1956年这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云南召开的第一次全省党员代表大会,因此各方面都非常重视。会议回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年来云南党的工作,明确了往后几年的工作任务,讨论了将在“八大”上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改稿),选举了出席党的第八次代表大会代表19人,候补代表2人,选举产生了中共云南省第一届委员会委员27人、候补委员9人。总的来说,这次会议是达到了预期的目的,比较圆满的。但是,在会议的进行过程中,我也受到了省委领导的严厉批评,批评的焦点,主要是关于党代会代表候选人情况介绍的文字表述。

    在云南省党代表大会召开前,云南省委组织部曾于1956年2月由组织指导处处长臧野农起草了一份《关于如何召开各级党代会的报告》,作为云南省各市、县如何开好党代表大会的指导性文件。在这份文件中提到“开好党代表大会的关键在于充分发扬民主,特别是自下而上的民主”,“选举党的委员会成员时,应尽可能详细地介绍候选人情况”,“通过候选人时应逐个通过”等,这些话是引用自1955年8月1日,由中共中央批转的中央组织部下发各省,要求在党的“八大”前普遍召开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通知中的原话。文件写好交给我,我经过认真审读修改后,报经省委领导批准,于1956年2月29日下发各市、县执行。

    全省党代会召开时,省委第一书记谢富治在中央党校学习,由第二书记于一川主持工作。于一川提出“逐个介绍候选人详细情况,谁来介绍谢富治的情况?”认为这条规定不好操作,不赞成详细介绍候选人情况和逐一通过候选人的做法。当时我们组织部也有想法,但还是服从了省委的决定。但有的市、县代表就在会上提出,地方上召开党代会时按照文件的规定办了,到省里开会时,怎么又不按这个规定办,因此在这个问题上代表们提了很多意见,期间还有人写了匿名信。

    全省党代会结束后,1956年秋,中央组织部发了一个通知,要求各省必须将县、市党代表大会的总结于8月底前上报中央。我让臧野农起草了一份《总结报告》。这份报告如实反映了云南各级党代会召开的情况,说到有的市、县党代表大会在选举时没有详细介绍候选人,而云南省一届一次党代会的做法也与中央的通知精神不一致。报告经部务会讨论后,报省委领导审核上报。但省委领导一直没有批示意见,到9月中旬,中组部一再催促要将报告上报,我们反复与省委办公厅沟通,省委秘书长梁浩打电话转达省委领导的意见说“省委不批,要报由组织部自己报”。接到这个电话后,我感到很为难,省委不批,是对这份报告有意见,认为报告有不妥之处,所以不批;还是认为这个报告是省委组织部向中组部报告一下全省党代会的一个基本情况,不需要省委批,组织部自己就可以上报了。斟酌了半天,我想可能是后者,因为如果省委领导对报告有意见,应找我们谈话提出修改意见来。但是梁浩的电话并未提到对报告有意见,因此我虽然觉得有些不妥,还是在这份《总结报告》上签了字,同意上报中组部,下发各地、市级组织部。没想到此事后来成为了我和郑敦向党发动“总攻”的罪证之一。四、我所经历的1957年的反“右派”斗争

    1957年春,中央领导在积极探索如何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全面开展建设社会主义,为防止脱离群众,产生新的贵族阶层,决定在全党进行一次整风运动。为加强农村工作,省委根据中央精神,抽调了一批地厅级干部,大约30人,分派到各县当县委书记,或农场场长,党委书记。一方面可以加强县级领导,因为做好农村工作的关键在县一级的领导,只有县里的工作上去了,全省的工作才能有一个较好的基础;另一方面是增加干部的农村工作知识,这种培养干部的手段,是战争年代的一个好传统。当时郑敦被抽调到晋宁任县委书记,陈盛年到陆良县任县委书记,李原到鹤庆县任县委书记。郑敦被抽调时,省委第二书记于一川找我谈话说:“郑敦现在的主要职责是当好县委书记,组织部长的职务不变,组织部的日常工作由你主持,有重要的事情可直接找我,一般的事情你自己处理就可。”实际上,从1956年下半年开始,组织部的工作基本上已由我主持了。

    早在1956年党的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毛泽东在开幕词中就指出:“现在我们的许多同志中间仍然存在着主观主义、官僚主义、宗派主义的思想作风,不利于党内团结和党同人民的团结,必须大力克服这些严重缺点,才能把我们面前的伟大的建设做好。”1957年2月27日,毛泽东在最高国务会上作了《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重要讲话,在全国激起强烈反响,我们也进行了认真学习。3月12日,在北京召开全国宣传工作会议时,毛泽东又宣布:“中共中央作出决定,准备党内在今年开始整风。”4月10日至22日,云南省委根据中央的指示,在昆明召开有党外人士参加的全省宣传工作会议,传达中央的精神,同时邀请科学、文艺、教育、医药、新闻等各界人士500多人进行座谈,听取意见。5月1日,《人民日报》全文发表了《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整风运动的指示》,整风运动正式开始。

    当时,无论是报刊广播,’还是省委的主要领导,都对整风运动抱有极大的热情,各方舆论都在动员广大群众和爱国人士向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提意见。省委还成立了整风领导小组,由第一书记谢富治任组长,第二书记于一川任副组长。整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处理日常事务。全省各系统则分别按工业交通、农业、民族、财贸、文教、统战、政法、党群、军队划分为9个大组,分别领导各系统的整风工作。

    1957年4月,时任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的邓小平到云南传达中央精神,在震庄宾馆召开了一次厅以上干部会议。参加会议的是各个部门的领导,因郑敦不在,组织部就由我去参加了会议。会上,邓小平主要讲了中央开展整风运动的意义和在整风中应该把握的原则和方针,并要大家做工作,动员党内外人士本着“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的精神,对党各方面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也就是大鸣大放,写大字报。

    我参加完会议后,在省委组织部召开了一次全体人员会议,原原本本地传达了会议的有关精神,动员大家大鸣大放,写大字报。会后,组织部有四五个人写了3张大字报,第一张叫《找保姆有方》,第二张叫《如此家庭教师》,第三张叫《裙带之风不可长》。三张大字报的内容都没有涉及省委的工作,只是对组织部内个别同志生活上的问题提出批评。大字报贴出后,在省委引起了不小的轰动,许多人都来看,主要是觉得新鲜。组织部里贴大字报,在我也是第一次看到,但我当时认为,在那个思想观念一日千里、突飞猛进的年代,这种事情也不要大惊小怪,这是群众帮助党整风的一种方式。但是大字报引起的轰动效应,对我也是始料不及的。当天晚上,我就召开了组织部处以上干部会,研究怎么办,最后大家讨论决定,动员写大字报的几位同志马上把大字报撕掉。大字报批评到的三位同志事后也表态认为写的是事实,并向组织承认了错误。

    与此同时,省委、省政府也连续召开了各种座谈会,邀请各界人士对党提意见。实事求是地讲,在整风运动的初期,党采取开门整风,听取意见态度是诚恳的,对大家所提意见也是虚心接受的。大家都希望通过整风达到毛泽东在《1957年夏季的形势》一文中提出的造成一个既有集中又有民主、既有纪律又有自由、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那样一种政治局面。然而,世界上的事情是复杂的,难以预料的。后来,组织上把我动员大家写大字报的事也当成了我向党猖狂“进攻”的一大罪状。谢富治在批判我时说,反右派是一致对外,省公安厅曾传达过一个内部通知,党内、政府党群系统不准写大字报,但是我从来没有接到过这样的通知,组织部的人也不知道有这个通知。因此我动员大家写大字报后,有同志就响应号召写了大字报,后来写大字报的同志都被划成了“右派”,对此,我一直感到愧疚不安。

    1957年四五月份以后,上级发文说,在整风运动进行中,出现了一股反党反社会主义的思潮,一些对党和政府批评的言辞十分激烈、尖锐,有些甚至提出“共产党与民主党派轮流坐庄”、“反对党天下”等论调,再加上此前苏联的赫鲁晓夫上台后发表反对斯大林的秘密报告,引起了中共中央和毛泽东等的疑虑和警惕。5月15日,毛泽东写了《事情正在起变化》的文章,下了反击的决心;5月16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对待当前党外人士批评的指示》;5月20日,中共中央又发出《关于加强对当前运动的领导的指示》。6月8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这是为什么?》,指出“少数的右派分子在‘帮助共产党整风’的名义之下,企图乘机把共产党和工人阶级推翻,把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推翻”,中央的这一系列指示,指出了“右派”猖狂进攻的严重问题,开始反击“右派”进攻,并为反“右派”斗争制定了策略。7月1日,《人民日报》发表了毛泽东为该报写的《文汇报的资产阶级方向应当批判》的社论,掀起了全国反“右派”的高潮。此后,中央连续发出指示,《人民日报》不断发表社论,指导全国开展反右斗争。6月22日,省委召开省级机关和昆明市党员领导骨干会议,作了关于反击右派的动员报告。8月2日至6日,省委召开地委书记会议,谢富治在会上传达了中央青岛会议精神,布置了地(州)和内地45个县开展整风反右派运动。从此,全省各地(州)机关和大部分内地县正式开展全民整风、反“右派”斗争。

    1957年10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划分右派分子的标准的通知》发至省委,按照这个《通知》所列的右派标准,至1957年12月,全省共划“右派”约1万余人。我当时兼任省级党群系统整风反右领导小组副组长(组长刘林元)。党群系统的“右派”,首先经过我和组长的审定。职务属于省委管的省委批,不属于的我们批。以省委组织部为例,共划臧野农、李耀南、张万年、杨伯诚、吴葽、段金祥、张路、苏澄8人为“右派”。当时我不觉悟,以后我才感到内疚。后来的事实说明,这些“右派”分子都属于错划。我后来下放到弥勒东风农场,才知道农场里有许多被下放的省级党群系统的“右派”,定他们为“右派”的材料都是我签字的。虽然我当时是执行上级的指示,但给他们造成的伤害,却令我很愧疚。在这里,也向他们表示深深的歉意。在这个历史的大悲剧中,我们都成了受害者,这是我无论如何都没有料想到的。至于说反“右派”运动犯了扩大化错误,那是在20多年后,特别是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才逐渐认识到的。

    五、反对“地方主义”

    1958年初,中共中央作出《关于严肃对待党内右派分子问题的指示》,强调在党内反“右派”中反对“温和主义”,反对“右倾”,致使“左”的空气越来越浓,要求进行反右、反地方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的三个“补课”。

    在这种历史背景下,云南省委于1958年2月召开地市委书记会议,部署“反右派补课”,重点放在县以上“领导集团”。省委的指导思想十分明确,云南的“补课”中心是反“云南的地方主义”。省委书记谢富治在大理州干部会议上指出:反“右派”斗争是“千载难逢,要一网打尽”。而云南反地方主义是“反右”后期“党内补课的一个中心内容”。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以反“地方主义”为核心,首先批判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长郑敦。2月中旬,省委副书记马继孔召集省委各部及党群系统的领导20余人,在办公室开会,小范围地批判郑敦。这个会,我和省委组织部的另一位副部长王静都参加了。当时没给郑敦戴帽子,主要是批判他的生活作风、地方主义、打击外来干部等问题。

    3月8日至26日,中共中央在成都召开会议,主要内容是反地方主义。会议由毛泽东主席亲自主持,各省、市、区和大区中央局的主要领导人都参加了。毛泽东在会上说:反地方主义,全国各省、市都需要进行。地方主义者,实际上是右派,是资产阶级在党内的代表。对地方主义者不要让步。听到这个讲话,会议还在进行中,参加会议的云南省委第一书记谢富治就从成都打电话给省委,指示对郑敦的批判要加重,并联系到原云南地下党的张子斋、孙康、陈方等人。

    4月1日晚,我到省委第二书记于一川家汇报请示工作。当时于一川刚吃完晚饭,他夫人王静就坐在旁边,我刚说了几句,王静就给我提意见,说我和郑敦想把她调离省委组织部,是在“整”她。她边说边哭,我有些不知所措,我解释说想把她调离组织部一是因为她身体不好,二是作为领导的夫人在省委组织部也不利于开展工作。当时我的情绪也很激动,也掉了眼泪。这时,于一川劝慰我说,你与郑敦不同,你的思想品德是好的。同时他又讲,当前主要任务是批判郑敦,你要与他划清界线。但是,在批判郑敦的问题上我还是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他没有做过的事情我坚持不批,涉及到组织工作责任问题时,我也不愿将自己的责任推到郑敦头上,而是说明事实真相。郑敦虽然是组织部长,但从1956年下半年开始,组织部实际上是由我主持工作,因此这一时期,组织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应由我负责。我在省委批判郑敦中所持的这一态度,引起省委一些领导人的不满,认为我与郑敦划不清界线。六、晴天霹雳-180度大转变

    4月4日下午,在批郑敦的会上,省委办公厅的一位领导不点名地批判了我,我还茫然不知他说的是谁。王静也说:“镜如同志,他究竟指的是谁?”晚饭后,省委常委孙雨亭、刘林元到我家,说下午省委办公厅的那位领导不点名地批判的人就是你王镜如。让我立即搬到省委组织部我的办公室住,由组织部的干部轮流看守。这样就把我隔离起来了。这对我来说,无异于一个晴天霹雳。

    4月5、6日连续两天,省委在组织部内召集正副处长以上干部开会,对我的批判也开始上纲上线,按敌我矛盾批判。据说为我定性是因为谢富治看到《人民日报》刊登了甘肃省揭发出以省委常委孙殿才为首的所谓的“右派反党集团”的消息,认为“甘肃有反党集团,难道云南没有?”为此,正式定郑敦和我为“反党集团”的头头上报中央。4月7日,省委决定我停职反省,并要我全家搬到原省委联络部办公室的空房内,除原组织部的干部看守外,又加派了公安干警。我原有的书籍、文件和笔记本等除马列著作和《毛泽东选集》外都被抄走。因为有干警日夜看守,又要我由二楼搬到楼下住,且房门倒锁,逃跑不可能。又强行拿走我的刮胡刀,我意识到他们是担心我自杀。看着曾经共同战斗的同志用我是反革命的眼光来看待我,真令我难以忍受。从参加革命的那一天起,我一心为党的事业,一心为革命工作,只想如何把工作干好,年老体弱的母亲,幼小的子女我都没有管过。从入党开始就在心里装着,共产党员都是同志,同志是比爹妈还亲的亲人,现在竟然是亲密的同志把我定为反革命。在此打击下,我一下子蒙了、崩溃了,人也变得憔悴了。那时党内的说法,自杀就是“叛徒”。我是共产党员,我决不会自杀去当叛徒。而事情来得太突然,精神压力太大,我耽心自己会精神失常发疯,但坚强的毅力和信念使我支撑过来了,这个顾虑并没有发生。

    4月12日,中央批示,同意省委上报的批斗郑敦、戴上“右派”帽子、开除党籍的意见。4月11日至21日,省委连续召开各种会议揭发批判“郑、王反党集团”。

    4月14日,省监委(纪委)副书记在批判会上揭发,说1956年的党代会期间,有人向省委写匿名信,而写信的人就是我。这犹如一枚重型炸弹,在会上炸开了锅。主持会议的马继孔同志当即宣布,从现在起,暂停对郑敦的批判,集中力量批判我。“匿名信”问题,在当时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这件事对我的震动非常大,远远超过了这之前说我借审干打击老同志、横行霸道、政治上有野心等。这之后,4月14日至16日,连续两天,省委集中力量批判我。

    谢富治批判我说:贴大字报,一是反党的大字报,一是资产阶级的大字报。当时反右派是一致对外,你们贴“大字报”是为什么?是贴哪种大字报?你老是强调“党代会”要逐个通过候选人,介绍候选人的优缺点,你争论说这是方法问题,实际上这是你们有目的和野心。这时于一川插话说,中央关于党代会的指示,我根本没有见到。这样一个重要文件为什么不向省委书记处报告?你们给中组部的报告实际是向省委通牒,说省委反中央。你们组织部成天搞方针,组织部就是执行机关,干部工作的标准就是德才兼备,难道方针是你们定的。马继孔说:你散布流言蜚语,说什么省委书记是你的下级、地委书记是你的学生,并以西南山头自居。“党代会”的问题,你向中央组织部控告省委,就这一条,反党集团就够条件了。

    4月20日,于一川作总结性发言,21日,谢富治讲话,肯定了于一川的总结性发言,宣布省委决定。同日,省委第六次全体(扩大)会议作出《关于开除右派分子郑敦、王镜如党籍的决议》,决议认定“郑王集团”是早在1956年初社会主义革命高潮中就已形成,“这个反党集团是一个有目的、有纲领、有组织的阴谋集团。他们一切阴谋活动的目的是篡夺党的领导、改变党的性质,为资产阶级复辟开辟道路。他们的纲领是宣扬资产阶级民主,修改党的全部原则,取消党的领导,实行地方主义、宗派主义的干部政策;反对社会主义革命,反对社会主义建设大跃进。”在戴了这么多吓人的帽子后,又列举了一些“罪证”,决定:开除郑敦、王镜如的党籍,撤销他们在党内的一切职务,并且建议有关方面撤销郑敦在党外的一切职务。当天,《云南日报》还发表了长篇社论《重大的胜利,深刻的教训》,社论把“清除郑敦、王镜如这两个阴谋家、个人野心家和右派分子出党”称作是“党的重大胜利,也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重大胜利。”看到这些报道和9月5日孙雨亭代表省委作的《从和郑郭、王镜如反党集团斗争中吸取教训、进一步加强党的战斗力》的报告后,我才了解了全部情况。

    4月22日,我和郑敦都被勒令搬离了省委一号院,安排到巡津街原省出版社的空房内,由公安干警看守。8月16日,省委正式通知我,让我到弥勒县东风农场任副场长,实际是劳动改造。我的爱人麻秀容在昆明女子中学工作,此时在学校也受到批斗,幸亏学校党支部书记杨若玉主持公道,才没有受到进一步的伤害。当时我的两个孩子一个5岁、一个2岁,而与我情况类似的郑敦夫妇、臧野农夫妇、吴荽夫妇都被划为“右派”一起下放。比起他们,我算是幸运的。杨若玉的公道、正派救了我们一家,这是我永远都会感激的。

    从4月4日到8月16日,4个多月,130多天,尤其是4月的那半个月,事情来得太突然、太猛,好像晴天霹雳,180度的大转弯,从受重用到变成党的对立面,这种转变,让我思想非常痛苦。省委扩大会议的批斗又是大轰大擂,不允许申辩半句,这时我的思想最乱,矛盾最多,是我一生中掉眼泪最多的一段时间。那时我刚年过40,是一个有理想、有抱负,有着20多年党龄的老党员,在白色恐怖和革命战争年代,我随时准备被捕坐牢受酷刑。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随时都有牺牲的可能,就是被敌人逮捕杀头,也是理直气壮,光荣的,对自己将要承受的一切早有思想准备。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在红旗飘扬的中国大地,面对自己一直忠心耿耿为其奋斗的党面前,又该怎么办?我长期在做党务工作,其中在党委组织部门又占去了大半时间,我自认自己是党性强、组织观念强的干部。在当时,进组织部的干部一般都是品质好的干部,如果有思想品德不好,个人主义严重的干部都不能在组织部工作,要调离出去。我从来都是坚决执行党的政策不动摇的,为什么突然变成了党的“敌人”、“右派分子”,而且还是“郑、王反党集团”的头目之一,这个弯子转得太大,我怎么都不能接受,思想杂乱委屈,眼泪难以控制。在被软禁的日子里,我绞尽脑汁地对自己的思想、生活和行为进行了深刻的反省,彻夜无眠,一遍又一遍地扪心自问:我是一个反革命吗?我做了什么对党、对人民不利的事情?我坚信的共产主义信念是不是已动摇?……这些质问无时无刻不环绕着我,我头痛欲裂,还是想不通。在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办?回想起来,我坚持了一条原则,就是“实事求是”。我认为错了的,检讨;而不合事实的,坚决不承认。我的所谓“罪行”,根本不存在,是他们在批判郑敦的过程中硬栽给我的。当时,我认为是郑的问题,我决不掩盖;郑没有的,或者有些具体事情是我做的或者是我批办的,我也决不推脱责任。我不会说假话,更不会落井下石、雪上加霜诬陷别人,这是一个共产党员最基本的常识和品质。正由于如此,便被认为是包庇郑,与郑沆瀣一气。为了坚持“实事求是”,坏良心、无中生有、落世人骂名的事我绝不会干。从1958年至今,已近半个世纪,虽然我遭遇了诸多不幸,但有幸的是我的心情还是平静的、舒畅的。有人讲我活到现在还算长寿,心情平静无愧于人,这是重要的一条。

    在批斗中,我不停地掉眼泪,这时,“眼泪”也成了我的“罪行”。有的领导为此而批判我:“你为什么哭?是不是感到委屈?你有什么委屈的!这证明你不承认有罪。你的罪行几年前已经存在,你早已成了敌人(右派)。目前你应该起义投降,争取宽大处理。”我自认为是个坚强的人,战争年代除战友、同志牺牲外,平时我很少掉眼泪,这一次是例外。

    除了认为我不积极揭发郑敦外,我的所谓“罪行”,按当时批判的说法,主要是:(1)以抗上为荣,横行霸道,诬陷省委不执行中央决定。省委领导在批判我时说:由于你横行霸道,抗上为荣,常常顶撞省委领导同志。省委要你在组织部反右,你却反对阎南君(综合干部处处长),要你反臧野农(组织处长),你却作自我批评。(2)政治上有野心。郑是阶级异己分子,王是蜕化变质分子。郑敦想当省委书记,你想当省委委员、组织部长。他当了,你才能当组织部长,因此两人在一起共同进行反党的非法活动,在个人欲望得不到满足时就更加对党不满,在共同的思想、目的、活动的密谋策划下,结成“反党集团”,有纲领、有组织、有目的地连续向党发动进攻。(3)写匿名信。当时强调共产党员要光明正大,不论匿名信的内容如何,这个行为本身就是一个严重的罪行。《云南日报》刊登的批判文章,省委印发的小册子,向全省党员的传达中,都把“匿名信”作为一个突出问题,谢富治批判我时说,王镜如已经堕落到采用国民党的卑鄙特务手段写匿名信,攻击省党代会主席团和省委。“匿名信”被当做定我为“右派”的最关键的罪行,影响了我整整21年的政治生命。此外还有所谓借审干打击老干部,培植私人势力等。

    如此等等。因为弯子转得太突然,无奈我也只好作了更坏的思想准备。如,被扣上思想顽固不化、极右的帽子,劳教甚至被捕。从1958年至今,我从坎坷路上找出了经验,在逆境中生长。但坎坷路上还是有教训的,教训应从主客观两方面去找。1958年,谢富治讲:“毛主席、党中央是真正代表人民利益的,是真理的化身。每个共产党员都必需无条件地信赖和服从。”“省委是坚决执行毛主席、党中央指示的,因此省委也代表真理。服从省委就是服从真理。”“对省委的指示,不能是怀疑派,更不能是反对派。”这些,在当时,我并未有一丝一毫的怀疑。我常想,我组织观念强,为什么还把我认定为“右派”、反党分子?既然“省委也代表真理”,肯定是自己有问题,只有拼命去拔高自己的认识,最终在检讨中承认自己的“右派”头衔。这其中最大的教训是:对毛主席、党中央,包括省委在内,我严重的愚忠、盲从,不懂得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党中央、毛主席的伟大功绩是不容否定的,但谁也不是完人,谁能无过?都要一分为二。

    几年前,北京有个科研部门的同志找我谈“郑、王反党集团”的情况,我曾讲过:1958年批判我时,我对省委这样做是否正确,是打了问号的,但不敢否定。“文化大革命”时,我对毛主席说的是否句句都代表真理有所怀疑,但从未敢透露半分。1980年我到北京中央党校学习,对党的第二个《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未定稿)进行讨论时,才逐渐觉悟,对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认识才较为客观。我从一线退出,尤其是离休后,学习的时间多了,阅读了大量书籍,认识又有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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