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守民同志简介:

山东梁山人,1925年10月生,1944年3月至45年4月在汶上县四区工作。1945年5月至50年8月 任冀鲁豫七军分区政治部宣传员,冀鲁豫军区 随营学校学员,冀鲁豫军区独立旅政治部宣传 队副分队长,五兵团十七军四十九师一四六团 政治处技术书记、宣传队长、敌工民运干事、副 股长、股长。1950年8月至55年1月任中共普 定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兼县团委书记、部长、中共 县委委员,普定县人民政府县长、县委委员。 1955年1月至63年7月任安顺地区人民检察 院副检察长、检察长,贵州省人民检察院一处、 三处处长、院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委员。1963 年7月至70年11月任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巡视员、二处副处长。1970年11月至73年5月 任水电第八工程局安装支队党委书记兼革委会 主任。1973年8月至81年10月任贵州省知识 青年上山下乡办公室秘书处处长、党组成员,贵 州省劳动服务公司党委书记。1981年10月在 省劳动局工作。享受副厅级待遇。1947年在山 东羊山集战斗中被评为二等功。1948年在淮海 战役中被评为二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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