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东升同志简介:

陈东升男,汉族,1931年2 月出生,山东曹县人,中专文化, 1947年1月1日参加工作,1948 年2月12日加入中国共产党,曾 任黔东南州教委纪检组长。 主要业绩:1947年1月入伍, 在曹县县大队任通讯员同年6月 升级分区复曹独立团、不久改为十三团。先后任五 分区十三团战土、班长、工作员,参加了淮海战役。 1949年任二野四十九师会计,参加渡江战役,随后 进军大西南。1951年任指导员、党支书,1953年任 晴隆县武装部政治股长,1958年在安顺民警大队任 助理员,成立民警支队后任政治处副主任。1966年 先在安顺分区独立营;部队换防后在凯里分区独立 营任政委、营党委书记。1971年调黎平武装部,1987 年调任从江武装部政委、部党委书记、县委常委、分 区党委委员。1981年转业,先后任从江、镇远县纪委 书记、县委常委、州纪委委员。1985年调任州教委纪 检组长,1991年离休,享受副地级待遇。入伍时,正 处在内战最紧张激烈,战斗频繁、接连不断,犹似怒 海惊涛,极其艰苦的环境里。作为革命战士的我意 志坚定,作战勇敢,艰苦的工作走在前,困难危险的 工作争着干,把方便留给战友。积极工作,努力学习, 团结同志,遵守纪律,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出色地完 成首长交给的各项任务。多次受到表彰、嘉奖,先后 荣立三等功两次,荣获“中华人民共和国解放奖章”。 建国后,带领部队执行公安任务,深入连队和执勤 点。做艰苦细致的政治思想工作,和政治、形势、法 治教育,抓好党务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 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了执勤和治安任务的完成。在工作中处处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 为人正直,处事公道,廉洁奉公,公而忘私,两袖清 风。以共产党员的誓言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被评 为学习毛主席著作的积极分子,出席昆明军区积极 分子代表大会。在做民兵工作期间深入农村,发动 民兵,维护社会治安,和民兵同劳动。转业后做纪检 工作,兼做机关党委工作。以党纪为准则,严格执法, 深入调查研究,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实事 求是,秉公办事。被评为黔东南州“优秀党务工作者 “,四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1991年离休作了一 首小诗,是他参加革命四十五年的小结,也是离休后 余年的表白:少年从戎三山平,悬拳誓为五洲同。大 江强渡石头破,天安庆典赤县红。横扫残寇入黔滇, 苗岭供职勤躬行。夕阳尚早乘快马,秉笔再搏颂英 雄。离休后进行文学创作,以他们团的战斗故事为 主,定名《爱在征程》,有一百多万字。用七言诗的形 式创作《毛泽东之歌》,有一百四十多页。以镇远舞 阳河畔“孔雀开屏”为题材,创作《七仙女送子到人 间》,副标题(一个古老的传说)。有80多页。还有散 诗一百多首,均未发表。总之以党的宗旨,以党员的 标准要求自己,指导本人余生,直到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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