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同成同志简介:

杜同成石莲子镇漫墩岭村人,1928年12月出生。1943年6月至1946年12月任本村青救会长。1946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6年10月至1948年9月任村党 支部委员。1948年10月至1949年10月任宣文乡党总支书 记(已脱产)。1949年11月至1950年6月任许口区青年 团书记。1950年7月至1951年6月任许口区委组织干事。 1951年7月至1956年6月任许口区党委组织委员。1956年7月至1958年6月在临沂行署沂水干校学习。1958年7月至1960年7月在省委干校学习。1960年8月至1965年8月任许口区委委员,兼汀水公社党委书记。1966年5任许口区委副书记。1970年1月任中共莒南县许口区革委核心领导小组副组长、区革委会副主任。1971年1 1月任许口公社党委副书记。1979年3月任石莲子公社党委书记。1984年5月至1990年12月任石莲子乡党委调研员。1990年12月离休,同时被中共临沂地委批准为副县级干部。 1947年1月至1948年4月,他参加县、区爆炸队,坚持对敌斗争,曾于1948年4月,在西 石杭头俘虏国民党南逃士兵4名,缴获步枪4支。发动群众进行土改、复查,带领民工支前, 参加过多次战斗,曾被区委评为先进连队干部。建国后领导群众建立互助组,成立初级农业 社,积极贯彻粮食统购统销政策,进行工商业改造。1955年组织建立高级农业合作社,直到 成立人民公社,带领群众度过了20世纪60年代的三年困难时期。“文化大革命”时期受到造 反派的多次批判。参加革命委员会后,积极发展农业生产,同时创办了多处社办企业,均取 得很大成绩。粉碎“四人帮”后带领群众整山治水,在五年的整治长虹岭工程中,整治土地 21平方公里,全公社所有耕地全部得到治理,打大口井100多眼,修建大中型机电灌站7座、 小型20余处,修水渠6万多米,全公社88个大队村村通了公路,大大地改善了生产生活条 件,粮油单产、总产均有较大增长。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积极贯彻执行中央政策,从抓 点到全面推广农业生产责任制,直到全面实行家庭土地承包,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 性。1984年任调研员后,积极参加整党建党工作,多次受到县委的表彰,并于1987年被县委 记大功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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