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占魁同志简介:

李占魁 原利津县公安局局长。男,汉族, 1929年Il月生干河北省海兴县城关镇中李村。 1948年8月参加工作,1950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48年8月至1949年6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 野战军后勤部战士。1949年6月至1953年9月先 后任无棣县公安局泊头分局战士、无棣县泊头区 公安特派员、区委委员;1953 年9月至1960年3月任无棣 县公安局政保股股长、政治协 理员;1960年3月至1961年 7月任无棣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1961年7月至1965年9月任 无棣县公安局政治教导员; 1965年9月至1970年12月任利津县公安局副局 长l1970年12月至1973年5月任利津县城关公 社党委副书记;1973年5月至1978年4月任利津 县人民法院院长.1978年4月至1986年10月任 利津县公安局局长;1990年11月离职休养,享受 副县级干部待遇。因工作成绩突出,多次得到上 级机关的表彰奖励,系中共利津县第四届委员会 委员,利津县第九届、第十届人大代表,东营市 第一届人大代表。2006年11月29日病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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