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鸣岗同志简介:

孙鸣岗,原名孙玺风,1892年11月26日生于山东高苑县三区洼里孙村一个农民家庭。1916年考入山东省立优级师范学校。毕业后考入北京高等法文专修馆。1919年赴法勤工俭学。1930年巴黎大学法学院获得法学博士学位。任巴黎国际运输保险公司东方部主任兼律师。回国后经冯玉祥的介绍,被国民党山东省主席兼第三路军总指挥韩复榘聘为省府参议,1934年被任命为第三路军军法处副处长,1935年担任了威海卫特别行政区管理公署专员,1938年夏辞职到沂蒙山区与中共山东分局取得联系,在鲁北黄河南岸清西地区的第一支抗日武装任司令,1940年初改编为八路军山东抗日游击第三支队三大队。先后任清河区参议会副参议长,抗敌自卫军鲁北支队司令员、省法律编纂委员会主任等职务。1945年经陈毅介绍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建国后任政务院司法部办公厅主任,后调国务院法制委员会工作,致力于社会主义建设的经济法律工作。1961年1月15日在北京病逝。

纪念文章: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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