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兰美同志简介:

王兰美(1926—),男,汉族,1926年I月生,山东临朐人。194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参加革命工作,初中文化程度。 1944年4一11月,在山东省临朐县十区北浦沟村务农,任村干部。1944年12月至1946年11月,在当地先后任村公安员、乡联防公安员。1946年12月至1947年2月,在山东省昌临独立团三营七连任排长、党支部小组长。1947年3—6月,在鲁中三军分区教导营一中队学习培训,因学习积极荣立三等功。1947年7月至1948年9月,在鲁中三军分区警备五团一营二连任文化干事、党支部委员,因工作积极和昌潍战斗战勤工作负责荣立四等功两次。1948年10月至1949年1月,在鲁中南军区四十七师一四一团一营二连任文化干事、党支部委员,参加淮海战役郯城、芦山、官庄等战斗。1949年2—6月,在人民解放军三十五军一〇五师三一五团政治处任民运队队员,在淮海战役江浦战斗中因战勤工作积极荣立四等功。 1949年7月至1950年3月,在三十五军一〇五师三一五团政治处任副政治指导员,兼任浙江省杭县上泗区定山乡农会主任、党支部书记,因工作积极荣立三等功。1950年4一5月,在三十五军一〇五师三一五团政治处任民运干事。1950年6月至1951年5月,在浙江军区警卫团政治处任民运干事。1951年6月至1956年8月,在步兵一〇三师三〇九团先后任三营九连副政治指导员、党支部副书记,直属队党总支委员,炮兵连政治指导员、党支部书记,三七战防炮连政治指导员、党支部书记,三营副政治教导员、党委委员。1952年12月,因工作积极荣立三等功,并被评为团工作模范。 1961年3月,因工作一贯积极负责,得到台州军分区在团二届党代会上表扬。1956年9月至1958年2月,在边防二十四团任三营副政治教导员。1958年3月至1959年5月,在汉口高级步兵学校学习。1959年6—10月,在边防二十四团任二营政治教导员。1959年11月至1964年8月,在守备第七师九十四团任二营政治教导员。1964年9月至1978年10月,在守备第七师?政治部先后任民联科副科长,直工科副科长、科长和直属队党委副书记。 6年11月转业到浙江玉环,任玉环县卫生局副局长。1979年10月至1984年3月,任玉环县卫生局局长。1984年3月至1985年5月,任玉环县卫生局正局级巡视员。1985年5月离休,副县级,享受地专级医疗、交通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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