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鸿若同志简介:

刘鸿若(1910~1963.6) 日照市日照镇十村人。1928年在日照县立中学读书时,就参加查抄、抵制“日货”的爱国活动。1933年夏,于北平师范毕业后,在县第二小学任教。1938年秋,参加八路军,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随即调山东抗日军政干校学习。12月,中共日照县委重建,刘鸿若任统战部长兼八路军二支队驻日照办事处主任。1940年3月16日,日照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刘鸿若被选为县长。翌年5月,任滨海专署民政科长。1943年4月,复任日照县长。大动参时,他亲自抬花轿送县内青年参军抗战。1945年8月,任滨海行署三专署副专员。1946年4月再任日照县长。1948年11月,任连云港市市长。1949年春,随军渡江南下,任浙江省台州专署专员。新中国成立后,历任中共浙江省委秘书处和行政处处长、卫生厅副厅长、华东军政委员会卫生保健医院院长、上海市常熟区和长宁区区长、副区长等职。在任长宁区区长时,亲自指挥治理法华浜大山一条街等工程的情景,当地群众至今记忆犹新。60年代初,他受到不公正的处理。1963年6月在上海病逝。1980年上海市委为他平反昭雪,恢复名誉。

纪念文章: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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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爷爷汉维全救过刘洪若,文革时期批斗而离世,我电话15628612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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