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伯玉同志简介:

孔伯玉(1911~1972.5) 原名孔繁昆。沂水县燕家庄人。1927年毕业于沂水中学,后任小学教员。1938年2月参加沂水县抗日游击第一中队,任文书。1940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春调抗大一分校学习,结业后分配到沂水县抗日民主政府工作,历任民政科科员,司法科副科长、科长等职。他在坚持对敌斗争的同时,撰写了许多有关司法工作的理论文章。1948年后调新解放区工作,先后任益都县司法科长、昌潍专署司法科长、昌潍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院长。1954年4月调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历任办公室主任、民庭庭长、副院长等职。1958年调省政法学院任党委书记兼副院长。1961年政法学院撤销,仍回省高级人民法院任副院长。他刻苦钻研司法理论,清正廉洁,秉公执法,长期带病坚持工作。1972年5月病逝。

纪念文章:0

主页管理:沂蒙红

我是孔伯玉的晚辈

入驻晚辈
  • 沂蒙红
    沂蒙红
留言
首页
检索
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