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乐1929年10月出生,城阳镇人,中共党员。1948年2月参加工作,历任莒县公安局政保股副股长、股长等职,1978年被评为山东省劳模,1980年9月退休后改离休,1992年4月被公安部授予二级金盾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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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李乐的晚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