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惠阎庄镇爱国村人,1937年11月生。1955年在阎庄小学读书,同年12月应征人伍,在中国人民解放军0224部队通讯营当战士,后任班长。多次被评为五好战士。1960年3月从部队集体转业到山西省中条山铜矿机修厂人事科工作,后曾调到宁夏回族自治区大武口选煤厂保卫科、甘肃省兰州市白银公司保卫处任科员、代科长、科长。1979年9月从甘肃省兰州市白银公司调山东省临沂药械厂行政科任科长。1980年4月从临沂药械厂调莒县人民法院任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1984年6月调任司法局副局长、局长。1987年3月当选莒县十一届人大代表;1993年当选莒县人大第十三届常务委员会委员。为政协莒县委员会第四、五届常务委员。1993年3月当选为莒县人大第十三届常委委员。是中共第七次代表大会代表。1989年调县委政法委任副书记。1997年调司法局,同时离职休养。1998年4月退休。 1987年、1988年被评为县级模范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