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秉震(1915-1975)山镇珠山村人,出生在一个贫苦农民家庭。仅上过一年小学,自家只有1亩地养活不了5口之家,只好租地主的地种,因遇灾荒,被迫跟叔父闯了4年东北。回家后除了种地外,靠卖大饼打短工养家度日。 1943年峰山区分区委书记王毓培经常在珠山一带。秉震思想进步.在王毓培的培养教育下,194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本村任农会主任。1946年9月脱产,在峰山分区委任农民协会副主任。此间莱芜、诸城等战役打响,在出支前中任担架连指导员,出色完成任务,所在连队被评为支前模范连,秉震受到物质奖一次。 1948年1月,随干部大队南下,在第九中队(去河南)任队长。1949年8月到舞阳专区鲁南县第三区任农会主任。是年11月在南阳地委工作队,任分队长,由于当地组织基础较差,残留土匪仍在活动,使社会秩序受到影响。秉震通过耐心细致的宣传党的政策,作群众的思想工作,并深入群众中去摸清情况,经过周密安排,将土匪全部剿灭,安定了社会秩序,深受群众的欢迎。 1950年3月调任南阳市工会劳保部任部长,1953年1月任南阳市第一区区委书记,3月改任南阳市民政科科长。秉震分管街道生产工作,和群众打成一片,顺利地完成了统购统销任务,并认真作好了拥军优抚工作。 1954年10月离职去河南省文化干校学习,由于刻苦认真的学习.以较好的成绩毕业。 1957年1月任河南省震平县检察院检察长,1958年11月调回莒县,在县委工作队任副队长包桑元公社。1959年10月任库山公社党委书记,1962年1月,库山并入东莞后任东莞区区委副书记。工作中保持艰苦朴素的工作作风,深入联系群众,认真完成党交给的任务。 1965年退休回家,虽然身体多病,仍发挥余热,任党支部副书记,在整地改土,兴修农田水利中作出了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