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和同志简介:

(1934~2002)城阳镇王家店子街人。195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60年担任村支部书记。1965年任信用社主任时创建城关建筑队,为本镇建筑行业组建和发展奠定了基础。此后到城阳农业银行营业所任主任。1983年退休。 城阳镇办水泥厂因经营不善,长期亏损,1984年累计亏损44万元.欠贷款300万元,面临倒闭。镇党委、镇政府确定对该厂实行承包制,其条件7年零4个月还清300万元贷款及利息,在完成应缴税额后,一切由承包者决定。承包条件公布后,厂内外无人承包。王和毅然和镇政府签定了承包合同。他实行新的用人制度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一年时间净盈利润100万元。按合同规定,上缴20万元利税后.60万元归还贷款,7万元做流动资金,王和自己应得13万元,但他分文不取,6万元用于集体福利,4万元奖励工人,1万元做技术革新奖,2万元几个厂领导按比例分成。最后,王和又把自己分得的奖金用于集体 此后,王和一手抓5万吨水泥生产,一手抓新上设备,加快10万吨水泥生产线建设,取得了更好的经济效益。1986年山东省人民政府授予农业劳动模范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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