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兰芬,女,(1931.7-2007.8)寨里河镇寨里河村人。中共党员,曾任莒县人民医院外科护士长,主管护师,1991年退休,1949年3月在石井区寨里河村跟随父亲在村里开药铺,1950年参加工作,在莒县大众卫生院干护理工作,1960年6月任副护士长,同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参加过医治黑热病、麻风病、种牛痘等工作。1964年参加救治莒县竹园雷达连爆炸事故,有一病人急需输血,便毫不犹豫地献出了自己的血液。此后多次为病人无偿献血,1986年荣获卫生部首次颁发的“三十年以上护龄荣誉证书及证章”。是莒县人民医院(卫生界)早期的护理工作者,1954年被临沂专署授予“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荣誉称号,1956年被评为县先进工作者。1957年被评为山东省先进工作者,授金质奖章1枚。1965年被评为全县“学习雷锋标兵”颁发奖状及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