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培光 男,生于1921年8月,1945年1月加人中国共产党,1945年8月参军,任新四军山东军区15团某部班长。1948年在解放昌乐城战斗中受伤,被评为一等乙级伤残。1949年复员回乡,后任清河社22队队长,1958一1961年11月任村第二支部党支部书记,1961年12月一1963年12月任村党支部书记。2003年12月18日病故
纪念文章:0
主页管理:Chief
我是李培光的晚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