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秀峰,男,1923年生,1946年入党,同年参加革命工作,1983年离休。离休前任县计经委副主任。本县北龙岗村人。 主要功业: 1、1985年至1986年,帮助县委老干部局整理材料30 天。 2、1987年,为配合乡法制教育,与本乡离休干部一起将“治安条例”绘制成图片30多幅,到本乡各村和乡中学进行宣传,使1600多人受到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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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李秀峰的晚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