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英(1925年11月一)中共党员,枣强县人。河北省水利厅水利工程局离休干部(副厅级待遇)。1938年7月7日,于藁城市屯头村参加八路军。1940年调冀南军区新九旅政治部宣传队,任宣传员。1941年初调冀南军区第五军分区政治部宣传队,任分队长。1942年上半年,调第五军分区政治部组织科,任青年干事。同年下半年,随第五军分区工作组到枣北县大队检查工作。1943年初任第五军分区基干团九连指导员,同年下半年率领基干团九连编入枣北县(抗日战争时期,枣强县曾分为枣南县和枣北县)大队基干中队任指导员。1947年7月任营长。1951年8月至1957年,在枣强县历任中苏友好协会副会长、枣强县四区区委书记、县委宣传部部长等职。1958年后,先后在岗南水库、黄壁庄水库、建平水库、竹山水库及水利厅水利工程局等单位工作。历任水库民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水库党委兼行政办公室主任、水库前方指挥部主任、黄壁庄水库二段党委书记兼段长等职。1985年离休。著有《冀南硝烟》一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