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忠民(1929年8月一)中共党员,枣强县东里祥村人。原中共湖北省宜昌市委书记。1947年,在娄子区任小学教员2年。1949年2月南下。1949年5月,被分配在湖北省宜昌地区宜都县城关镇,先后任工商助理员、税务所长、县税务局秘书股长。1951年,任宜都县财政经济委员会秘书。1952年,任宜都县法院院长。1954年后历任中共宜都县委宣传部部长、组织部部长、县委书记、中共枝江县委副书记、中共当阳县委副书记。1973年元月,任中共宜昌地委副书记(曾兼任过纪委书记、组 织部部长)。1983年10月,任中共宜昌市委书记。第六届、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共湖北省委第四届委员会委员。1990年3月,任中共宜昌市委顾问。湖北省政协第六届常委。1996年离休。任市炎黄文化研究会名誉会长。著有宜昌市历史文化丛书(十卷本)等,2004年和2008年被评为湖北省五好老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