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新斗(1918年10月一)中共党员,衡水市桃城区赵圈镇路口王村人。湖北省乡镇企业局原副局长。1938年在当地参加地方抗日斗争,先后在村、区、县从事革命工作,曾任衡水县县委组织部副部长等职。1949年2月,随中共冀南五地委抽调的第三批地方干部组成的工作团,南下大别山,参加湖北省剿匪、反霸土改运动。1953年任湖北省来风县委书记。1964年调湖北省恩施地委任农工部部长。1970年恢复工作后任湖北省宣恩县革委会副主任。1973年任湖北省恩施地委副书记。1979年10月任湖北省乡镇企业局副局长。1984年离休。2005年荣获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联合颁发的纪念抗日战争胜利六十周年金色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