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伯高:男,1915年7月生,莒南县团乡李家河崖人1943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0年参加革命工作,历任县十区中心校校长·村党支书记·联防学校校长,鲁中南行署文教助理1950年任莒南县人民法院书记员、审判员、副院长·1956年3月至1964年1.2月任县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审判交员会员。1964年12月任莒县人民医院党支部书记。因病于1966年职休乔,1981年改离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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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李伯高的晚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