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新甫。男。1919年9月23日生·莒县大官庄乡陈家屯人,1945年2月加入共产党。1946年6月参加革命工作,历任小学教师·莒县政府生产股工作员·增密区文书·创区长;阎庄区区长区长;区委交员;莒县司法科朗科长。1950年3月至1951年11月28日。任莒县人民法院副院长。1961年12月任山东省人民法院沂水分院刑亭组组长。1953年8月任最高人民法院华东分院民尊判庭助审员。审判员:1954年10月任最高人民法院助员。1957年4月14日·任山东省临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享家判庭庭长:1961年10月14日任沂南县人民法院院长:1986年4月22日离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