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自新(1925-2008)曾用名张子新,籍贯济南市历城区,后定居齐河县晏城镇,正团职,中共党员。1944年1月入伍,历任章丘县公安局、县大队通信员、警卫员、通信班长、县独立营三连二排排长;1946年9月,任第三野战军第八兵团22军66师198团3营9连排长、机枪连指导员;1949年11月,在受敌军三面火力封锁的情况下,带领九班战士歼灭敌304团部,俘敌团长1名、营长1名、连级4名、战勤6名、机枪2挺,被解放军第七兵团记一等功;1950年10月,参加抗美援朝;1951年12月,任装甲兵坦克3师5团政治指导员、管理股长;1963年5月至1989年1月,历任齐河县供销社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县建筑公司、县被服厂党支部书记。1950年获朝鲜政务院奖章、西北军政委员会人民功臣奖章、解放西北纪念章各1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