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治民宋志民同志简介:

宋治民(1920-1982)又名宋志民,山东长清县人。1941年在山东长清县参加革命,任青年抗日先锋队队长。1943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12月,在山东肥城县公安局任侦察员,坚持敌后游击战,出色完成任务。1945年12月,任鲁西专署公安处学员支书。1948年4月,任山东泰西专署公安处保卫队指导员。翌年4月,任山东泰西专署公安处治安科科员。1950年7月,任山东省公安厅侦讯处预审科干事。1952年9月,任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安局卢家湾分局一科科长。1954年6月,任卢湾公安分局副分局长。1960年4月,任卢湾区五里桥街道党工委副书记(1962年2月市委组织部才免去其卢湾公安分局副分局长职务)。1962年8月,任卢湾区房地产管理局局长。1976年12月,任卢湾区城建办副主任。1978年3月,任卢湾区城建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1982年3月8日病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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