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庭山同志简介:

王庭山(1926—),男,汉族,1926年4月生,山东霑化人。1949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8年7月参加革命工作,初中文化程度。1944年3月至1945年2月,在霑化县下洼镇复兴隆粮店当店员。1945年3月至1948年7月,在家乡霑化县富国区孔家乡西孔家村务农。1948年8—12月,在霑化县富国区区中队任班长。1949年I一2月,在富国区人武部任干事。2月,编入华东南下干部纵队第三支第四大队第四中队第七小队,随军南下,参加渡江战役。 5月到达浙江杭州,6月到温州,7月分配在丽水县任共青团苏埠区委副书记(1950年4一5月在中共丽水地委干部学校学习)。1950年6月至1951年4月,任丽水县城区人武部副部长。1951年5月至1952年3月,在丽水县城区公安分局任股长。1952年4月至1955年10月,在丽水县公安局任股长(1953年4_6月在中共温州地委党校学习)。1955年11月至1956年6月,任丽水县公安局副局长。1956年7月至1957年I月,在温州公安处任副科长。1957年2月至1958年7月,任洞头县公安局局长。1958年7月至1959年3月,任玉环县公安局副局长。1959年3月至1960年9月,任温岭县人民委员会玉环办事处副主任。1959年5月至1963年I月,任温岭县公安局副局长兼玉环公安分局局长(1960年8?0月在浙江省公安干部学校学习)。1963年I月至1968年10月,任温岭县总工会副主席。1968年11月至1970年10月,在温岭县参加斗批改运动。1970年11月至1973年I月,任温岭县泽国区革领组成员。1973年I月至1976年10月,任温岭县工业交通局副局长(1973年8月至1976年10月兼任县手工业联合社副主任)。1976年10月至1977年2月,任温岭县二轻工业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1977年2月至1983年3月,任温岭县工业局副局长。1983年3月至1985年4月,任温岭县经济委员会副局级调研员。1985年4月离休,享受副县级政治、生活待遇。

纪念文章: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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