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采辰同志简介:

唐采辰(1885~1949) 又名唐芹,字采辰。莒县唐家湖村人。1920年后,家中开始雇长工,觅短工,出租部分土地,并开办酒店、油坊,成为大财主。唐采辰10岁上学,后毕业于临沂师范学校。受聘到莒县乙种农业学校任国文教员。后回到本村办学,自任校长并兼国语课。“卢沟桥事变”后,学校的大部分学生与孔福亭、来伯衡、薛翰亭、唐升华等人一起投入抗日救亡运动。1938年莒县沦陷后,八路军政工人员经常在台潍路两侧活动,他家成了秘密落脚点和联络点。对过往八路军伤病员的安全他都费尽心思,多方面照顾。1940年夏,莒县在略疃召开七区抗日军民代表大会,唐采辰被选为七区副区长。1941年他被选为莒中县参议会参议长。除在经济上慷慨资助抗日斗争外,还动员儿子参加了抗日队伍。1945年5月4日中共中央《关于清算减租及土地问题的指示》发出后,他响应党的号召,把家中的数百亩土地献出来充作公用,为当地土改工作开了一个好头。1946年莒县县政府在吴家洙流召开评功大会,他被评为大功。1948年初,在“三整三查”运动中,他蒙受了不白之冤,后被释放,与老伴虽衣食无着,但对共产党的信念和对革命事业的忠心,仍然未变。后在亲邻帮助下,凑了10余把茶壶,在离家5里的石家屯集开起了茶炉,以此维持生活,群众称“参议茶炉”。后在贫病交加中去世。1986年11月16日,中共莒县县委做出了《关于给唐采辰恢复名誉的决定》,充分肯定了唐采辰的一生及其为国为民的事迹。

纪念文章:0

主页管理:Admin

我是唐采辰的晚辈

入驻晚辈
  • Admin
    Admin
留言
首页
检索
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