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洪泉同志简介:

王洪泉,山东省荣城县埠柳村人(1924.8–1993.8) 1944年7月在家乡自愿参加八路军本区的区中队任战士、副班长。 1945年9月荣成县独立营一连任班长。 1946年8月5日在荣成县独立营一连自愿加入中国共产党。1946年1月至1947年1月期间,华东军分区教导队学习任学员、班长,华东军分区独立三团一连副排长、后任二团一连排长,再调入华东军区警备四旅二团一连任排长。 1947年1月至12月华东军区警备四旅二团七连任副连长,华东军区教导团学习任学员、华东军区警备四旅二团八连任副连长,华东野战军十三纵队三十九师三一七团轮训队任副队长,华东野战军十三纵队三十九师一一七团轮训队任队长。华东野战军十三纵队三十九师一一七团四连任政治指导员。 1948年至1951年6月华东野战军三十五军三O二师三三四团八连任政治指导员。华东野战军三十四军一O二师三O四团三连任政治指导员。华东野战军三十四军一O二师三O四团政治处任组织干事。华东野战军三十四军一O二师三0四团轮训队任政治指导员,华东野战军三十四军一O二师三0四团三营九连任政治指导员。华东公安十三师三十九团三营副教导员。 1951年6月至1958年5月大连第一海军学校政治部组织科任组织干事、干部干事,大连第一海军学校一分校物保处政治协理员。 1955 年11月中央军委授于大尉军衔并获得解放奖章。 1956年6月海军第二文化速成中学毕业。在部队期间,抗日战争参加了多次大小战役,解放战争期间参加了济南战役、淮海战役、渡江战役等 ,曾先后5次立功,荣获解放奖章、淮海战役、渡江战役胜利纪念章。 新中国成立初期为支援抗美援朝捐献出自己终身的革命伤残军人伤残金,并荣获抗美援朝胜利纪念章。 1958 年5月转业,由中共浙江省嘉兴地委分配到嘉兴民丰造纸厂任党委委员、机修车间党总支书记,期间主持建成了嘉兴首创的民丰造纸厂工人铜管乐队。 1962年12月,浙江省嘉兴地委党校学习任学员。 1963年3月任浙江省嘉兴县物资局经理,紧密配合县政府主管部门领导鲁杰完成了农业电力水灌改造工程。 1970年8月任浙江省嘉兴县嘉兴镇建设街道党支部书记兼办事处主任,期间主持建成了建设街道水泥厂和文艺宣传队。 1973年2月至1983年12月任嘉兴冶金机械厂基建科长,嘉兴冶金机械厂汽水分厂厂长兼党支部书记,期间主持建成了汽水分厂。1983年12月离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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