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运昌男,汉族,1928年7月出生,河北顺平人,1942年3月参加八路军,194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陕西省冶金厅企业管理处长,办公室主任。主要业绩:抗日战争时期,任晋察冀边区文化界抗日救国会勤务员,抗日军政大学第二分校附属中学、抗日军政大学第七分校学员。解放战争时期,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1军第3师政治部组织干事,第3师司令部侦察参谋、作战参谋。参加了山西临汾、晋中、太原、陕西扶眉、兰州等重大战役战斗。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随军进驻青海省剿匪,参加武工队帮助地方建立政权,后留任中共青海省民和县一区区委书记兼区长,青海省工业厅生产处长,中共青海省委工业交通部工业处长,中共中央西北局经委工业局政治处长,中共陕西省铜川市委政工组长,陕西省冶金厅企业管理处长,办公室主任等职。厅局级待遇。刘运昌同志在国家民族灾难深重的时刻,在共产主义旗帜和革命进步思想的感召下,毅然奔赴革命战场。该同志参加革命后,紧紧追随中国共产党,听从党的调遣,服从党的命令,认真遵守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时时处处从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迅速成长为一个合格的革命战士,成为光荣的中国共产党的一员,为祖国的解放事业和中华民族的独立立下了不朽的功勋。在被党培养、提拔担任了一定职务的领导干部后更是以身作则,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一身正气,两袖清风。该同志对党、对人民、对革命事业无限忠诚,他始终善于积极加强政治学习,积极领会党的方针、政策,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的一致,多次受到上级表扬和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