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汉族,1926年6月出生,河北顺平人,1945年参加革命工作,194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西安交通大学机关三党总支书记兼物资处副处长。(副厅级待遇)主要业绩:革命战争时期,曾在冀晋第3师范学校学习,毕业后在完县北腰山等村小学任教员,后到中共保定地委党校学习,曾任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定兴县区委书记,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定兴县委秘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共青团河北省固安县县委宣传部长、完县县委副书记、官厅水电工程处团委书记。1956年任西安交通大学机关一、二、三党总支副书记、书记兼物资处副处长,校党委巡视员。副厅局级待遇。刘国珍同志在国家民族灾难深重的时刻,在共产主义旗帜和革命进步思想的感召下,毅然奔赴革命战场。该同志参加革命后,紧紧追随中国共产党,听从党的调遣,服从党的命令,认真遵守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时时处处从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迅速成长为一个合格的革命战士,成为光荣的中国共产党的一员,为祖国的解放事业和中华民族的独立立下了不朽的功勋。在被党培养、提拔担任了一定职务的领导干部后更是以身作则,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一身正气,两袖清风。该同志对党、对人民、对革命事业无限忠诚,他始终善于积极加强政治学习,积极领会党的方针、政策,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的一致,多次受到上级表扬和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