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殿臣同志简介:

(1917-2001),原名刘金山,临清市刘垓子镇人,建国前曾任中共临清市委书记。 1930年至1936年,刘殿臣先后在临清省立第十一中学和济南齐光高级中学读书,积极参加学生运动,受到马克思主义的启蒙教育。1937年“七·七”事变后,积极投身抗日救亡运动。1938年初任临清县战委会宣传干事,7月加人中国共产党,8月受党组织的派遣在临清城内参加鲁西北特委举办的党训班学习,结业后回临清县三区参加抗日游击队,配合八路军东进纵队开展抗日除奸工作;11月任中共临清三区区委书记。1939年6月任中共临馆堂工委委员、组织部副部长、部长、工委书记。1941年5月至1942年1 1月任中共临南县委书记。此间正是临南一带抗日斗争最艰苦的岁月,刘殿臣带领县委一班人主要在卫运河西岸配合临清县委、县大队活动。1941年7月临南县大队成立,刘殿臣兼任县大队政委,带领县大队在临南一带开展麻雀战和瓦解敌伪军工作,以多种机动灵活方式,坚持敌后游击战争。1942年冬,冀南四分区作出“渡过卫河、开辟卫东”的决定。为了适应开辟卫东工作的需要,上级党委作出决定,撤销中共临南县委,建立中共卫东工委和卫东办事处,刘殿臣任工委书记兼八路军东进支队政委。1943年9月,县工委改称县委,刘殿臣任卫东县委书记兼县大队政委。这期间,刘殿臣带领县委、县大队以配合八路军主力部队开展武装斗争为主,辅之以统战工作和瓦解敌军工作。经过万庄、孔集、影庄等几次较大的战斗,解放了卫东县的大部分村庄,随之建立了卫东县抗日民主政府。之后,刘殿臣和县委一班人除继续在各地建立健全区村政权外,把主要精力转移至成立互助组,在全县开展大生产运动,同时组织民兵联防,开展除奸斗争等。是年,卫东县被冀南七专署授予“开展大生产运动”甲等奖。1945年8月,刘殿臣奉调即将解放的临清市任市委书记。之后,他结合城市工作的特点和当时的战备形势,重点抓了恢复教育、发展工商业、在市郊偏僻街道进行土地改革以及组织拥军支前、参军参战等项工作,为临清市的迅速发展壮大作出了积极贡献。此后,刘殿臣历任冀南区党委政策研究室秘书、华北人民政府工商部行政处处长。新中国成立后,历任国家贸易部商标局局长、全国工商管理局商标处处长、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兼任市修理局副局长等职。“文革”时期受到错误批判。1971年恢复工作以后,历任北京市财政局党委书记、局长,市政府财贸办公室副主任,市委财贸部副部长。1983年初,改任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1988年离休,定居北京,2001年病故。

纪念文章: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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