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学孔同志简介:

利津县北宋镇杨董村 人。山东省农业劳动模范。 石学孔出生于贫寒之家,自幼务农,解放前 靠讨饭做短工维持生计。 抗日战争时期,中共蒲利滨工委委员徐敬之 等进驻蒲利滨地区,开辟抗日根据地,石学孔的 家成为他们从事革命活动的秘密场所和联络点。 石学孔经常为抗日工作人员收集传递情报,对抗 日工作作出了贡献。 1945年春,利津县掀起大参军运动。石学孔 响应共产党的号召,将自己唯一的女儿送八路军 部队参军。石学孔送女参军的模范行动名扬三县 (杨董村处在利津、蒲台、滨县三县交界处),对 利津西南部地区的大参军运动产生了积极影响。 仅杨董村就有12人报名参军。大参军运动后期, 石学孔的女儿参军未被批准,他又做工作送独生 侄子参军。 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号召农民“爱国发 家,多种棉花”。石学孔从滨县引进“大紫棉”优 良品种,种了10多亩棉花,实行合理密植,增施 肥料,加强管理,当年取得亩产98斤皮棉的好收 成。翌年,石学孔在县城西南部地区大力推广棉 花增产经验,从而使这些村庄获得大面积丰产。 1950年石学孔被评为县劳动模范,1951年被评为 山东省农业劳动模范。 在农业互助合作运动中,石学孑L积极响应党 的号召,在杨董村参与组织第一个互助组,而后 又参与试办全区第一处农业生产合作社,均成为 连年丰产的典型,推动了全区农业合作化运动的 开展。 1979年5月29日,石学孔病逝于家中,终年 87岁。石学孔(1892~1979)利津县杨董庄人。抗日战争年代,为中共地下工作人员传递情报,并以送女参军名扬全县。1952年,率先组织互助组,并试办农业生产合作社,推动全区互助合作运动的发展。1951年,被选为省劳动模范。为利津县第一、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县人民政府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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