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在兹同志简介:

庄在兹(1931一),原名庄念曾,山东省莒南县大店镇大店南村人。1945年2月参加工作。1949年6月加人中国共产党。1945年在山东滨海合作推进社工作。1947年秋进华东建设大学(后改为华东野战军随营学校)学习和军训。1948年6月随中原支队南下中原,分配在豫西行政区第五专署工作。1949年4月先后在许昌、禹县人民银行任科员、股长等职。1954年先后任中共许昌市委工业部干事、副部长,市法院院长,市经委主任,市委委员。1966年“文革”后,在工厂劳动、当宣传队员。1969年先后任许昌第一橡胶厂、许昌通用机械厂党委书记、革委会主任(厂长)。1974年任中共许昌市委书记、市革委会副主任。1976年先后任许昌地区工交办主任、化工局局长、计统局局长。1986年许昌市升为地级市,任许昌市计委主任、党组书记,市委委员。1992年离休,享受副厅级待遇。 庄在兹原名庄念曾。男,汉 族,1931年9月出生,山东莒南 人,高中文化,1945年2月参加革 命工作,1949年6月加人中国共 产党,曾任许昌市计委主任、党组 书记,中共许昌市委委员。 主要业绩:1945年-1947年 在山东滨海合作推进社工作。1947年秋进华东建设 大学(后改为华东野战军随营学校)学习和军训。 1948年6月随中原支队南下,开辟新区工作。到河 南后,被分配到豫西行政区第五专署工作。1949年 4月-1954年先后在许昌、禹县中州农民银行、中国 人民银行任科员、股长等。1954年-1965年先后任 中共许昌市委工业部干事、副部长,市法院院长,市 经委主任,市委委员。l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 “靠边站”,下放劳动,当宣传队员。1969年-1974 年,先后在许昌第一橡胶厂、许昌通用机械厂任党委 书记、革委会主任(厂长)。1974年任中共许昌市委 书记、市革委会副主任。1976年调许昌地区,先后任 地区工交办主任、化工局局长、计统建局局长。1986 年地区撤销,许昌市升格为地级市,任许昌市计委主 任、党组书记,市委委员。1992年离休,享受副厅级 待遇。庄在兹同志少年时即接受革命思想熏陶和爱 国主义教育,14岁就参加了革命,为了民族的独立 和人民的解放,为建立新中国,将个人生死置之度 外,毅然投身于革命的滚滚洪流中。参加革命后,认 真遵守各项纪律,一切听从领导指挥,服从组织安 排。迅速成长为一名合格的革命战士。为推翻“三座 大山”,建立共和国立下了功劳。新中国建立以后, 为保卫国家安全和人民幸福,为了祖国的强盛和繁 荣,庄在兹同志在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的事业 中,善于学习,与时俱进,一如既往地奉献出了自己 的光和热。无论是顺境还是逆境,无论是在领导岗 位还是在基层工作,他都能够以积极乐观的人生态 度,以宽广的胸怀对待事业、对待同志,努力学习,不 断进取,在担任领导职务时,他以身作则,吃苦在前, 享受在后,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爱憎分明,廉洁奉 公,为人正直,处事公道,善于领会党的各项指示精 神,毫不动摇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时刻同 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保持和发扬了党的优良传统。 他努力学习理论,探索未来,与基层的工人、农民知 识分子交朋友,了解他们的思想,赢得了较高的声誉 和口碑。他热爱生活、热爱大自然,兴趣广泛,多才 多艺。离休以后,他依然保持着热爱学习、健康乐观、 不断进取、乐于助人的习惯,保持健康科学的生活方 式。他学习电脑、绘画、摄影、驾驶、运动,关注社会, 与时俱进,具有较高的生活品位和生活质量。当地 媒体曾多次报道了他的事迹。业绩曾入编许昌市多 届党代会文件汇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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