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志( 1922-2005),莒县长岭镇白土沟村人,1943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4年任区公安员。1945年5月15日带领民兵联防队长牛佃合等机智勇敢地杀死“扫荡”的日军1名,夺得大洋马2匹、三八式步枪1支,受到滨海军区的通报表扬。1948年2月南下大别山,在安徽省界首市公安局工作,先后任侦察员、市公安局局长(正处级)等职。王安志(1922~2005) 1922年5月出生于白土沟村,1943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4年参加工作。历任区公安员,公安局长(处级)等职。 1944年5月至1946年10月任青山区公安员,1946年10月受组织委派,在辽宁 省安东市从事地下工作。1948年1月回原籍,任莒县公安局小店盘查站侦察员,同年8月调到安徽省界首县公安局工作,历任侦察员、副局长、局长(处级)等职。 1942年参加公安工作,1945年5月15日在青山区任公安员期间,带领民兵联防队长牛佃合机智勇敢地杀死“扫荡”的日军一名,夺得大洋马2匹、三八式步枪支,受到滨海地区的通报表扬 1948年春季,华东大军区后勤部长朱彬来界首联系工作,返回途中遭匪徒残害首犯阎鄂轩逃亡在外,王安志接受了追捕任务后,亲自组织,历经风雨,日夜奔跑,步行达三千里,逃亡反革命分子改名换姓,王安志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百折不挠,终将阎鄂轩追捕归案,绳之依法。 1949年冬季,河南大众卷烟厂被抢,王安志闻讯后带民警侦察破案,连夜抓获姜大牙、刘培富等10人,缴获手枪、长枪数支。 1949年冬季,为破获抢银行案,王安志独自一人潜伏在主犯邵士贤家中床底下夜,搞清犯罪事实。将犯罪团伙一网打尽 1950年秋,破获以马老大、马老二、吕某某等十人的反革命组织 1952年三反运动中,界首发生一起大案,经批准:指令王安志为组长进行复查。经查,这是一起冤案。在界首市影响极大。但正因为这一事件,在十二年后的四清运动中,在极左路线的影响下,以莫须有的罪名,对王安志实行打击报复,还殃及家属网织罪名,断其生活来源,下放农村劳动改造。安志面对迫害,对党仍然忠心耿耿,无怨无悔。在十年文革期间,安志也是受尽迫害与磨难。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之后十五年的冤案得以平反,还以清白,还给他 县级领导职务的地位和荣誉。于1949和1950年分别授予市劳动模范称号。1959年被授予市先进工作者光荣称号。 安志离休以后,积极参加组织生活,关心支持界首各项工作,为经济建设出谋献策。于2005年在安徽省界首市病故,享年84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