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德焕同志简介:

高德焕,男, 生于1925年1 0月, 高小毕 业,中共党员,栖霞县亭口镇野芝口村人,河 南省律师协会秘书长。 1 945年4月参军,在栖霞县民主政府公安 局公安队工作,次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 部队当文书兼文化教员。1947年调到县公安局侦察股当侦察员, 曾立三等功两次。1947年底随军南下到橱柏山,分配到桐柏二分 区泌阳县公安局。1949年春调河南省驻马店地区公安处侦察科任 侦察员。1950年调新蔡县公安局任侦察股长。次年到河南省公安干 校学习半年,1 1月被留在省公安厅政治部组织科工作,1953年任 副科长,l 956年任科长。1960年提为省公安厅一处副处长;1971 年5月调驻马店地区公安处任党组副书记、副处长。1 9 80年调河 南省司法厅律师协会任秘书长。1983年离休时定为厅级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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