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铮同志简介:

刘铮 曾用名刘贵芳。男,汉族,1922年5月生,山东省禹城县十里望公社司庄大队人。 1935年9月,13岁的刘铮在禹城完小读书时便参加了革命活动。1937年7月在禹城参加抗日游击队,任文书。1938年9月在鲁西青年挺进队六八八团实习,同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9年2月任鲁西远东分区齐禹县青年救国会主任,1942年11月任冀鲁豫区党委群运大队中队长,1943年1月任冀鲁豫菏泽县抗联主任。1944年1月在延安中央党校学习。 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刘铮于11月任中共黑龙江省庆安县委员会书记。1946年3月任绥北中心县政府秘书长。1947年任辽东分局社会部科员。1948年7月任辽东庄河县公安局局长。1949年3月任营口市公安局副局长,同年8月任辽阳市公安局局长。1950年1月任东北公安部(局)经保处副处长。1954年8月任辽宁省公安厅经保处处长、党组成员。I956年8月任中共辽宁省委定案组大组成员。1959年11月被辽宁省公安厅错定为右派,1978年12月错定右派问题得到彻底平反、, 1979年7月调到鞍山市公安局工作,同年9月任中共鞍山市公安局委员会副书记。1980年5月任鞍山市公安局局长、党组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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