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崇英同志简介:

朱崇英,女,莒南县道口镇泱沟村人。1928年农历2月出生,初中文化程度。16岁时参加了村里的减租减息斗争,于1944年12月被评为滨海区“劳动模范”和“抗战模范”,奖励耕牛一头,刘店区公所、武委会、各救会赠绿底黑字“欢迎劳动模范、领导生产抗战”的锦旗一面。1945年3月加人中国共产党,先后任村里的青妇队长、纺织合作社主任。1945年春脱产任区妇救会长。1945年秋成立“三三制”政权后,任县参 议员。1947年国民党大举进攻山东解放区,为了对敌斗争需要,成立区中队,留下7人坚持边区沿区对敌斗争,其中有区长崔振杰、武装部部长张永庆等,她是7人之一。战后她被评为二等功。1948年“撤区并乡”整编后,她被调往“渤海建国大学”二大队学习。1948年8月调往济南市妇联(妇干队)任干事。1948年底,她被派往接管济南国棉三厂任工作组成员,主要负责组织恢复生产,进行国民党、三青团员调查登记等工作。1949年春,被派往“济南市康复医院”(现为市立三院)任党支部书记,主要负责组织救护淮海战役退下来的伤病员,康复的送回前线,残疾的留地方工作。1949年冬被派往“华东党校”学习,主要是培养南下接管干部。学习期满后被派往上海。到上海后因水土不服,又调回济南市工作。1950年调任济南市城区(现为历下区)妇联主任,组织妇女干部发动妇女做军装、军鞋等支援前线。1950年9月调任济南市四区(现为天桥区)任妇联主任,政治协商会委员;1951年11月任区委委员;1952年调回市妇联,下基层搞街道民主改革等工作。1953年1月调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任助理审判员、审判员。1954年8月至1955年7月任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郊区分庭副庭长;1955年7月至1957年12月郊区分庭改为郊区法院后任副院长;1957年9月至1958年初到中央政法干校 沈阳分校脱产在职学习,因身体原因肄业。1958年3月至1966年5月任历城县(现为历城区)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第二届县人大代表等。1985年5月离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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