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振英同志简介:

李振英,莒南县涝坡镇李家鸡山村人。1921年2月出生,雇农出身。1938年,八路军山东人民抗日游击第二支队来到莒南,年仅17岁的李振英参加了八路军并加人中国共产党。其父亲李著也参加了八路军,后成为著名的八路军“老六团”的一名地下交通员;其母曹凤兰也参加革命成为区妇救会主任。他参加革命后曾任莒南县政府管理员、滨海税务局检查员、滨海中学学员、莒南县公安局干事、滨海区第二专署公安局审讯干事、鲁中南第六专署审讯干事、竹庭(赣榆)县公安局审讯干事、莒南县公安局审讯副股长等职。抗日战争时期,曾立大功一次、小功两次。在战斗中身负重伤,腰椎骨严重变形。1949年2月被选调随解放军南下浙江,任华东建设大学学员、南下行军班长。后到达浙江后,历任台州市公安局副科长、杭州市东南化工厂党委书记、杭州市人民法院庭长、杭州市下城区法院院长、中共杭州市委第一任法律顾问处主任、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等职。1957年在反“右”运动中受到冲击,加之战争年代旧伤复发而瘫痪,他始终坚持党性,忠心不二,并以强烈的人格魅力影响着身边的人。于1971年含冤离世。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杭州市第一批拨乱反正就给李振英同志平凡昭雪,补开了追悼会,组织上给予他高度评价,称赞他一生实事求是,坚持原则,爱憎分明,光明磊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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