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还吾同志简介:

原名宋锡珠。成武县郜鼎集村人。1894年出生。教育家。出生于书香 之家,父亲是清末秀才。1918年从山东省立第六中学毕业,考入北京大学中文系。 次年,参加了“五四”运动。1922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在山东省立第一师范文学专 修科任主任教师,常向学生宣传新思想。1926年春,率领部分学生,奔赴广州,参 加北伐战争,并加入中国共产党。 1927年,从武汉到北京,初在北京香山慈幼院任教,后筹办编辑《华北中报》。 1928年任曲阜山东省立第二师范学校校长。他在曲阜倡导民主,反对封建礼教,提 倡新文化,扶植进步力量,孤立打击顽固势力。他聘请一批进步教师,取消了学监, 组织学生会,建立工人业余学校,组织剧团、俱乐部,使二师的进步势力迅速发展。 1929年6月8日,二师学生会举行游艺会,因他批准演出《子见南子》一剧,开罪于 曲阜的强宗大姓孔氏,被孔氏家族族长孔传 等控告到国民政府教育部,又告至蒋 介石处。 蒋介石下令严办。教育部发出855号训令后又派参事朱葆勤会同山东省教 育厅赴曲阜查办。曲阜二师演出《子见南子》成了轰动全国的重大事件。 以宋还吾为首的二师师生,面对日益严重的形势,毫不畏惧,对孔氏族人的控 告,予以有力的还击。发表了《为辱孔问题答〈大公报〉记者》,揭露事实真相; 学生会则通电全国,呼吁各界人士给予声援,驳斥政府及《大公报》的污蔑,在全 国引起极大反响,得到各界人士、进步团体以及海外华侨的大力支持。国民政府教 育部慑于群众压力,怕事态扩大,只好将宋还吾调走了事。 1930年, 宋被派往青岛任铁路中学校长, 1932年又任山东省高级中学校长。 “七七” 事变后,带领学生南下流亡,任湖北中学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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