刁秀英同志简介:

刁秀英,女,生于一九二四年二月二十四日(农历一九二四年正月二十)生于河北省清河县谢炉乡刁楼庄(原晋冀鲁豫边区,冀南军区二地委),家庭出身贫农,本人成份贫农。 一九四二年参加抗日斗争,一九四七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在抗日战争艰苦的岁月里,她冒着生命的危险救护我党抗日工作人员;带领妇女护理八路军伤病员、做军服、军鞋、织军布。为了支援神圣的抗日战争,她动员家中亲人变卖了五亩土地。在抗日斗争中,为了不拖累工作,她先后两次堕胎。直到一九四五年抗日战争胜利后,才生育了第一个女儿。 一九四九年三月,响应党中央“打过长江去,解放全中国”的号召,她抛弃了温暖的家庭生活,与战友一道,长途跋涉南下到澧县。当时在澧县税务部门工作,实行供给制,生活艰苦,但她和同志们一道含辛茹苦,为巩固新解放区而辛勤工作。 一九五二年,由于一些特殊的原因被迫离队,她被转到街道,分别在澧县城关镇的城东、城西、城南、城北居委会从事居委会工作,担任劳协委员、治安委员等多项工作。街道居民工作一直干道一九八四4年,多年来,她正确对待,豪无怨言,在新的环境继续为党为人民多做有益的工作。 一九五七年一月十四日晚,县人委会家属宿舍突然失火,风火交加,绝大多数人员逃离火场。当听到火场内有孩子的哭叫声时,她冒着有生命危险的火海冲了进去,顺着哭声摸去,首先抓住刘俊银(当时四岁,是刘烦文县长的大女儿)打破北边玻璃窗户,把刘俊银抛出去,然后自己才爬出来,头发烧焦了,身子被烧伤,她表现出了一个共产党员应有的品德。 1一九六零年被湖南省妇联颁发为三八红旗手(并获得三八红旗手奖章) 在家庭生活中,她勤俭节约,辛勤操持,克服了一般人难以想象的因难,从不向组织伸手,坚持靠自己的双手养育了八个儿女长大成人。在她的身上体现了中国劳动妇女的传统美德。 1一九八四年澧县县委为刁秀英同志落实了政策,恢复了干籍,安排了晚年生活。

纪念文章:0

主页管理:冯姓也

我是刁秀英的晚辈

入驻晚辈
  • 冯姓也
    冯姓也
留言
首页
检索
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