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秀兰同志简介:

潘秀兰 女,汉族,1931年4月出生,范县陈庄乡罗庄村人,1947年6月在本村参加革命工作,任罗庄小学教员,罗庄村姊妹 团团长,与同村自卫队一起打土豪分田地,带头剪发放脚,上识字班,刘邓大军渡黄河南下时,走村串户,日夜奔波,动员几十个村的妇女做鞋缝衣、磨面支援前线。1949年2月加人中国共产党,历任河南省滑县县委政策研究室干事、滑县四区区委组织管理员、新华通讯社山东分社文书、阳谷县妇联秘书、聊城地区妇联秘书、聊城地区妇联常委。1971年调任聊城地委印刷所所长兼书记。1980年调入聊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任民庭庭长,9年的审判工作中,爱岗敬业,淡薄名利,尽职尽责,经她审理的每一个案子,她都想方设法、不遗余力地进行调解,因此大大提高了案件调解率,有效地抑制了上诉案件及上访案件的产生。1988年3月离休,享受副县级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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