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龙芬,女,1929年12月31日生于 山东省潍县庄家村。从小读书、务农, 1949年1月5日参加革命工作,1950年 加入中国共产党。入伍后,1949年1月 参加潍坊特别市第二期警校学员。 1949年至1960年3月在潍坊市公安局, 先后任治安科办事员、南关派出所户籍民警、市公安局保卫科 办事员、政治协理员室内勤、协理员。1960年4月调西藏日喀则 县公安局任秘书。1977年11月调回潍坊市公安局任检察科副 科长。1978年8月任潍坊市人民检察院批捕科副科长。1983年4 月离休,科级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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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庄龙芬的晚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