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1.1—1985.1),男,汉族,原名郝凤鸾,抗战时期改名郝光,1909年2月生于青州郝家屯,1983年11月辞世,中共党员,为本村早期革命先驱,亦是根据地建设骨干力量。 其人年少便接触进步思潮,心怀救国理想。1937 年日寇大举入侵,华夏国土惨遭践踏,百姓深陷苦难,公毅然投身抗日救亡事业。为隐匿行踪、掩护地下工作开展,更名郝光,从此以新的身份奔走乡野,联络有志之士共赴国难。 1938年5月,正式加入中国共产党,成为郝家屯最早一批共产党员,同时牵头组建本地抗日救亡团,凝聚乡民力量,掀起乡村抗日风潮。 1937至1939年,公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救亡团团长。扎根故土发动群众,宣讲救国道理,组织民众联防自保,构筑起乡村第一道抗日防线。1939年至1942年,调任清河地委宣传部部长,履职期间奔走各方,倾力参与益寿临广四边县抗日根据地的筹建工作,完善根据地思想宣传体系,稳固敌后抗战根基。 1942年之后,相继出任沾化、济阳县委常委,济阳治河办事处(黄河河务局前身)主任,长期分管党务建设、思想宣传与基层政权治理。战火岁月里,不惧艰险危难,坚守岗位统筹各项工作,助力地方党组织发展壮大,维系辖区秩序安稳。 新中国成立后,公转入地方建设岗位,始终恪守本心,廉洁奉公、勤勉履职。深耕黄河河务治理领域,潜心钻研治水事务,统筹推进河道管护、水利修缮等各项工作,为山东黄河治理事业筑牢根基,功绩斐然,屡次获评表彰嘉奖。 1982年,国家正式出台老干部离休认定政策,统一核查落实建国前革命老干部待遇。公因早年投身革命、功勋卓著,于1983年9月统一补办离休手续,以改正处级身份光荣离休,晚年回归故里安享岁月。1983 年 12月28日离世,享年75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