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俊德同志简介:

山东省定陶县杜堂乡漉湾村人。又名王照孚,人称王七,1924年生,1938年12月参加革命工作,1939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新四军苏北游击队指导员。王俊德经组织安排,由苏北调到鲁西南工作,任定陶县基干团一营教导员。解放战争时期,王俊德任八路军鲁西南军分区十四团政治部主任、人民解放军17军51师152团政治部主任,转战鲁西南、湖西一带。 1949年4月底,王俊德随部队过江南下。5月下旬,51师152团解放政和城。我解放军进城后,王俊德再三强调了严格在“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等问题。王俊德受命任临时县政府县长(1949.6~1949.8),同时整顿组建了各乡镇政府。1949年11月23日晚,十七军解放了惠水县城,王俊德兼任中共惠水县委书记。王俊德长期在贵州、南京工作生活。曾任中共惠水县委书记,中共贵定县委书记,贵州省总工会组织部部长、生产部副部长、工训班主任等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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