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战时宣传标语的影像印记——记父亲刘宗卓1948年拍摄的一条标语/刘力群

刘力群 发表于2023-12-13 12:57:07

父亲刘宗卓喜欢摄影。他1938年从湖南湘潭奔赴延安,入抗大一分校,后分配到八路军山东纵队,参与创办《前卫报》,从那时起,他一边办报,一边摆弄从日寇那里缴获的照相机,零零星星拍摄了一些并非专业的照片,其中有120胶卷,也有135胶卷,大多是在地窖里冲洗印制的。

父亲2013年去世,享年93岁,他一辈子从事党和军队的宣传工作,曾任解放军报社社长。在他遗留的若干影像资料中,有一些大小不一的照片和底片,尺寸不大,黑白而泛黄,其中有一张一寸大小的老照片,引起了我的好奇和注意:画面上,一位穿军装的男青年在墙上用富有特点的美术字刷写一条大幅标语:“保护民族工商(业)”。

刘力群:一条战时标语的影像印记(校订)324.png

这条标语是在什么地方、什么时候拍摄的?有什么历史背景?刷写标语的那位青年是谁?照片的拍摄者又是谁?面对这张虽很老旧但画面仍很清晰的一寸小照片,我产生了诸多疑问,也充满了兴趣,因为我知道,从标语的文字内容上来看,这条标语是在宣传中国共产党的有关重要方针和政策。

父亲去世两年前,我们兄弟姐妹帮助他编印了两册书法作品选,名为《宗卓墨迹》,其中百余幅书法和兰竹习作都是父亲自己选定的,其中还有一些用毛笔在毛边纸上写的书信手稿。父亲晚年喜欢练习草书,尤爱临摹怀素《自叙帖》,他的草书习作如录写名人诗词,我根据文字内容大体能识别,但有些书信手稿识别起来就颇为费劲。

父亲去世10多年后,我在整理他的影像资料的同时,也常浏览并尝试识读他的草书手稿。突然有一天,我无意中在《宗卓墨迹》“书信手稿”一栏中看到“致刘晓刚”,这封信写于1999年11月24日,共10页,全部收录于《宗卓墨迹》上册。信的开头这样写道:“晓刚同志,大概自大汶口为你拍照后,我们有半个世纪未再见面了……”。

刘力群:一条战时标语的影像印记(校订)759.png

拍照?大汶口?诸多问号存疑我的脑中。对于刘晓刚,我早有所知,他是母亲牛玉华的老战友,1945至1949年间,与母亲同时在中共鲁中南区委机关报《鲁中南报》工作,任美术编辑。1949年3月,母亲赴北平参加第一届全国妇代会,刘晓刚赠送给母亲一本日记本,封面上《旅平日记》几个美术字是他亲手绘制的;1949年7月,母亲从山东临沂南下与刚经历渡江战役的父亲在金华会合,刘晓刚又赠送给母亲一枚用黄杨木精心刻制的印章“牛玉华印”,作为送别礼物,这方小小的印章我至今保存并珍藏着。

刘晓刚于2022年去世,生前曾任山东省美术家协会副主席,山东临沂市现设有“刘晓刚书画艺术馆”。根据父亲给刘晓刚的那封信,我顺藤摸瓜,在刘晓刚寄给父母亲的书信和资料中,发现了一期《洗砚池》杂志(山东临沂综合文化期刊,2006年第2期),刊登有母亲的一篇文章,题为“战火、友情、艺术:读刘晓刚画集有感”,翻开一看,其中竟然有关于父亲给刘晓刚拍照的内容和段落,这下终于解开了我关于那幅老标语的疑问。

母亲牛玉华的这篇文章是这样写的:“1948年夏,津浦路的大汶口战役,刘晓刚冒着敌机扫射在街上写大标语,正巧遇上了我爱人刘宗卓,他当时在鲁中军区宣传部工作,看到晓刚在一条长墙上写‘保护民族工商(业)’大标语,顺手把这个场面拍了下来。武装整齐的刘晓刚,看起来的确是长高了。这张照片经过五十多年之后,又重现于他赠我的《难忘的岁月版画集》的封底上,这幅照片上面,还有一幅我们《鲁中南报》社编辑室新聚集起的八位同志的合影。这都是距今几十年经过战火洗礼、风雨沦桑的珍贵史料!”

为了进一步了解这条标语刷写的历史背景,我上网查了“大汶口战役”,并查阅了1949年中共中央山东分局编印的《政策汇编》(上、下册)。大汶口现位于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大汶口镇,“大汶口战役”,又称“大汶口歼灭战”、“大汶口阻击战”。解放战争中,1948年7月15日,山东兵团九纵在山东大汶口歼灭增援兖州的国民党整编第84师161旅全部,155旅464团及整编 211旅一部。父亲刘宗卓就是在此战之后,在大汶口遇到刘晓刚,并把他刷写“保护民族工商(业)”大幅宣传标语的镜头拍摄下来。

在山东分局编印的《政策汇编》上册中,我查阅到1948年6月10日“中共中央东北局关于保护新收复城市的指示”,这个文件中所指出的问题和相应政策,我想是与刘晓刚刷写“保护民族工商(业)”的那幅标语密切关联的,在时间上也是吻合的。

今天我们在解读七十多年前的那条标语时,回头看一下中共中央东北局上述那个指示,非常有帮助。这个指示大约有四千余字,其中一段讲的非常具体,我摘录于此,虽然有点长,但是很有必要:

“在过去所收复的城市中,除少数城市外,都曾发生过违反党的城市政策和工商业政策的行动,东北局、东北军区司令部和政治部,虽曾经屡次对攻城部队和地方党委指示,必须严格执行党的城市和工商业政策,虽在这方面已经有了许多改进,但一直到攻占四平、鞍山、收复吉林时,违反城市政策和工商业政策的现象,仍然继续发生。产生违犯城市及侵犯工商业政策的有下列几种情形:

第一、是某些攻城部队纪律不严,对党的城市政策、工商业政策教育不够,本位主义地乱抓物资,违反纪律,不讲政策。

第二、是某些部队的后勤人员,如供给、卫生、通讯、辎重等机关人员,借口‘军用’,借口没收蒋伪‘敌产’,因而侵犯工商业,搬运器材,拆卸零件,拿走皮带,损害工厂设备等等。

第三、是某些后方机关各单位的生产人员,只顾本单位的利益,到新收复的城市抢购物资,做买卖,扰乱收复城市的金融物价。

第四、一部分城市贫民,由于国民党造成的饥饿与极端贫穷,在战争中及战争结束后,乘机‘发洋财’,而部队人员时常从片面的所谓‘群众观点’出发,不仅未加说服与禁止,反而采取放任态度,而潜伏的特务分子和流氓,则更加乘机破坏、捣乱。

第五、四郊农民自动进城抓逃亡地主清算,因而破坏一部分同地主有联系的工商业。”

“每个革命军人、地方党政人员、解放区人民,都应把城市看作是人民革命战争取得最后胜利决不可少的力量,应该严格遵守党和政府的工商业政策、城市政策和法令,反对乱抓物质的本位主义,反对片面的所谓群众观点,防止破坏城市、破坏工商业。”

从陈旧资料中发现一张含有那么多信息的老照片,是我始料未及的。照片中的主人翁刘晓刚、拍摄者刘宗卓、拍摄地点山东泰安大汶口、拍摄时间1948年8月、照片中“保护民族工商(业)”的历史特有内容,还有见证人母亲牛玉华写的说明(如现场有敌机扫射),构成了一帧非常完整的影像印记,成为历史的见证,也成为一件珍贵的文物。

这条战时宣传标语的影像印记,能帮助我们今天更好地了解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了解我们党历来所制定和重视的有关政策,激励我们不忘初心,踔厉奋发,不断开拓进取,继承着老一辈开创的业绩,走好我们自己的道路。

(写于2023年11月9日)

刘力群:一条战时标语的影像印记(校订)2760.png

1948年冬淮海战役期间,刘晓刚(右三)与牛玉华(右四)及鲁中南报社编辑室的同志们在临沂郊区曲沂村合影

刘力群:一条战时标语的影像印记(校订)2814.png

父亲刘宗卓(右一)、母亲牛玉华(中)与刘晓刚(右二)合影。2004年8月21日 于北京。


此文20231130日由《人民政协报》春秋周刊刊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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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途

    2023-12-15 通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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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甘玛

    2023-12-14 甘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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