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士英画传8:江苏春秋(待补图)

晓筱 发表于2018-03-29 17:08:58

(一)深入基层调查研究

    1960年12月,李士英离开最高人民检察院,调江苏省工作。他先后担任江苏省人民委员会副省长、省委书记处书记,主要负责全省的政法工作。王云调到江苏省监察委员会任专职委员。李士英来江苏工作,正逢三年自然灾害时期,全国经济十分困难,江苏也不例外。在这种困难的经济形势下,出现了很多社会治安问题。他受省委第一书记江渭清委托,首先与安徽省交涉处理两省划界存在的纠纷,经与延安时期老战友、时任安徽省委第一书记的曾希圣协商,顺利划定了两省边界,使老百姓能安心生产和生活。

    同年,李士英到溧水、溧阳、宜兴三县调研农村治安情况。针对当地干部反映农村普遍存在“小偷小摸”情况,李士英指出:这种情况不能不管,但管不等于就是惩罚,对“小偷小摸”要做具体分析。在正常情况下,许多“乱”和“小”的问题,可能已构成盗窃犯罪,但鉴于目前全省粮食减产、群众口粮安排太低,出现这种情况,还是以说服教育为主,关键是安排好群众的生产、生活,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片面强调惩罚必将引起矛盾激化。他的这一意见被省委采纳,并据此作为制定困难时期社会治安管理政策的依据。

    对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众集体上访请愿事件的处置问题上,李士英历来主张不能操之过急,不能简单化地采用捕人和其他压制措施。他强调,首先要弄清楚请愿闹事的原因,妥善处理群众要求,在平息事态和教育群众提高觉悟的基础上,依法处理煽动闹事、乘机破坏的犯罪分子。他还提出:各级政府要把工作做在前面,及时抓住事件发生的苗头,将问题解决在萌芽中。事实上,在实践中早有教训,凡是忽视群众要求,过早地抓人、捕人,往往事与愿违,导致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二)主持省人民委员会工作

    1963年,在省长惠裕宇因病休养期间,李士英主持了省人民委员会全面工作。李士英对身边工作人员说:“我长期在保卫部门工作,对工农业生产了解甚少,要做好工作,必须多下去调查研究。”尽管工作繁忙,李士英仍然安排时间到基层调研,了解社会情况和群众生产生活情况。过程中,他既看好的,也看差的,既听干部汇报,也走访群众,力求把情况了解得深一些,问题摸得准一些,使解决问题的办法更切合实际。

    当时南京长江大桥的建设遇到了困难,工程出现地质障碍和人员损伤,李士英亲自登上在建桥墩,不顾危险下到墩底了解建设情况,慰问工地工人,帮助建桥指挥部克服困难,使大桥建设顺利进行。

    李士英先后对全省工农业生产、财政金融、商贸流通、社会治安、生产救灾等问题进行了广泛和深入的调查,掌握了不少第一手资料,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提供了依据,调查报告有不少被省委批转给各地推广、执行,取得了较好效果。当时正值三年经济困难时期,农民以物换粮在当时粮食统购统销政策下是不允许的,李士英通过调查提出允许灾区群众以物换粮的意见,“灾民外出以物换粮、换菜,互相调剂,等价交换,自愿两利,有利于互助互济,团结度荒,应当允许,并应尽可能给予帮助、照顾。对那些大量从事贩卖粮食、投机倒把的,应该给予必要限制和处理。这样对解决部分农民口粮不足,活跃农村集贸市场,改善农村社会治安都有好处。”他建议省委放宽政策,允许农民以物换粮,省委采纳了他的意见,下达了有关粮食等物资流动的政策文件,受到了群众的欢迎。

    1963年5月下旬,江苏省徐州、淮阴等地区下了60年不遇的大暴雨,苏北大片地区洪水泛滥成灾。面对严重自然灾害,李士英万分焦急,立即抽调农业、水利、粮食、民政等部门的负责人员组成工作组,并亲自带队,风雨兼程,赶赴苏北灾区。在灾区蹲点的20多天时间里,工作组先后走访了十几个县和生产队,实地了解灾情。李士英踏着泥泞不平的乡间小路,深入到农舍、田头,与老农促膝谈心,嘘寒问暖,体察群众的疾苦,倾听群众的呼声,勉励灾民增强战胜困难的信心,“不等不靠”,积极开展生产自救。

    在这次受灾最严重的淮阴地区,当时省委正在部署全省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试点,县、社、队的主要干部都被抽到点上搞“四清”,忽视了组织群众抗灾和夏收夏种生产自救工作。李士英发现这个情况后,立即和地委研究,要求把县、社、队主要力量投入到抗灾自救工作中,他亲自在地委召开的电话会议上做了救灾动员报告。回到省里,他立即组织工作组人员写出徐、淮地区灾情报告和救灾措施,为省委、省政府救灾和生产自救提供了决定依据。多年后,当他的小女儿在苏北插队时,当地乡村干部还记得李士英趟着大水来视察灾情的情形。

    李士英的儿女至今还记得,在那个时期,每逢周日他有空,就会带着孩子们到附近的菜场、商店去转转看看,看柜台上有哪些商品卖,看群众的购买情况,他还与营业员交谈,了解商品的价格。

    1961年,党中央开始对前几年在“左”的思潮影响下处理的一些错误案件进行平反。李士英根据中央和省委指示,力排非议,坚持原则,给基层同志撑腰壮胆。他在1961年全省政法工作会议讲话中指出:“平反工作决心要大,步子要稳,要实事求是地加以甄别,不要一概而定,对就是对,错就是错。”在他的指示下,全省各级政法干部统一认识,对以前历次整风、反右运动中错误逮捕的案件,实事求是地给予甄别和平反(或纠错)。

    李士英在分管江苏政法工作期间,十分注意全省公、检、法机关的相互团结和协作。在一些会议上,他经常从法律、司法层面,阐述公检法机关相互团结、相互协作,共同对敌及相互支持、相互制约的重要意义,对少数比职务大小、争地位高低,有碍团结的干部,他进行个别帮助,促其觉悟,对屡教不改的则在会上公开点名批评。他特别强调,在工作问题的处理上,不要怕暴露矛盾,他认为工作中有不同意见很正常,要允许相互争论,通过争论才能把案件办得更好,但是同志之间不要随便“扣帽子”,说这个“左”了,那个“右”了,把正常的工作矛盾,弄成人整人的庸俗的关系。李士英的肺腑之言,给江苏广大政法干部留下深刻的印象。

李士英满怀着对革命烈士的缅怀之情,负责淮海战役烈士纪念塔的修建工作,担任建塔委员会主任。1965年11月6日是淮海战役17周年纪念日,在徐州凤凰山山麓举行了隆重的“淮海战役烈士纪念塔落成典礼”。来自各行各界的6000多名干部群众参加了典礼。毛泽东、周恩来、刘少奇、朱德、陈云、邓小平、刘伯承、陈毅等党和国家、军队领导人题词,国防部、内务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和南京、济南、武汉三个军区司令部和政治部,苏、鲁、豫、皖四省省委和省人委,徐州地、市委等敬献花圈。李士英代表建塔委员会致词,深切缅怀淮海战役中牺牲的革命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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