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历程(十一)重回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②

王称固 发表于2019-12-12 17:32:38

    五、主管老干工作,筹办老干局

    1980年初,由于原分管老干部工作的周力同志身体不好,离休了,组织上决定由我来分管老干部工作。颜义泉部长找我谈话时说,让我分管老干部工作,一是我做组织工作多年,熟悉老干部和党的干部政策,二是我本人也是“老干部”,与老干部有一种天然的联系,做起来工作有说服力。我愉快地接受了这个任务。为便于大家了解这项工作,我系统地讲述一下这一时期的工作情况。

    (一)老干部工作的历史情况和意义

    上个世纪的80年代,云南以至全国都刚刚从“文化大革命”中走出来,开始实行改革开放的政策。改革开放初期云南老干部工作的一个重大任务,就是根据中共中央提出的干部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顺利完成和实施干部队伍的新老交替,就是说大批在“文化大革命”中饱受磨难的老干部,刚恢复工作不几年,就要根据新的形势和需要,将退出工作岗位,让位于年轻的同志。

    应该说,我们党对老干部是十分重视的。早在1958年,中共中央就发布了《关于安排一部分老同志担任各种荣誉职务的通知》,通知规定:“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期间及其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同志……因年老体弱担任实际工作确有困难的,可以采取调离现任工作,工资照发,长期供养的办法。”1963年12月17日,中共中央书记处会议决定,凡是年老体弱或长期患病而不能担任实际领导工作的应调离现职,采取离职休养、退休、担任荣誉职务等办法安排,离职后原来的一切政治生活待遇不变。从此,在中央部长级和地方省级的领导干部中开始实行了离职休养的办法。1964年,中央组织部设立了老干部工作机构,即中央组织部八处,加强了老干部工作。但是,当时的老干部工作,与后来改革开放时期的老干部工作的着眼点并不一样,当时主要是解决老干部的“退养”问题,再加上“文化大革命”中,林彪、“四人帮”对老干部的极“左”做法,许多老干部遭受严重摧残和迫害,老干部工作也就搁置了。

    1976年“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伴随着拨乱反正和大规模平反冤假错案工作的展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在历次运动中遭受错误处理的干部纷纷得到平反,老干部工作的重要性日渐突出出来。当时中央的精神是:对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老干部,要尽快安排工作;曾经长期担任领导职务、工作能力强、经验丰富、表现好的老干部,要结合调整领导班子,把他们调到主要领导岗位上来。因此,在老干部当中,除部分因身体较差外,绝大多数恢复了原来的领导职务,或根据需要安排了适当工作。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党的工作重心的转移,经济建设成为当时工作的重中之重。这时干部队伍面临的问题也就暴露出来,出现了由于历史原因而形成的干部队伍严重老化、年龄偏大的实际状况,并将可能形成青黄不接、后继乏人的局面。一方面,当时从党内讲,从组织上彻底清除“四人帮”的帮派体系后,需要选拔和培养一大批对党忠诚,政治上可靠,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和领导才能的优秀中青年干部,充实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另一方面,由于十年浩劫,许多老干部遭受了严重摧残,身心受到极大伤害,身体状况很差,就是一些身体尚好的老同志也因为年事已高,力不从心,难以坚持工作,有些老同志因超负荷工作而累病、累倒。因此,从1979年以后,中共中央和中央领导同志,特别是邓小平同志审时度势,及时提出了干部队伍要坚持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四化”方针。必须抓紧选拔优秀年轻干部,这是关系全局的重大战略性问题,只有干部队伍“年轻化”,才能保持党的事业兴旺发达,生气勃勃,后继有人。为使干部队伍年轻化,就必须有一大批老同志退下来,把位子“腾”出来,而由于长期的封建思想的影响,在我们党的干部队伍中,普遍地、长期地存在着一种只能上不能下、只能进不能出的领导职务终身制现象。因此,这一阶段我们党面临的一个重大问题,就是如何顺利把老干部安排好,让出位子,把符合“四化”条件的年轻干部选拔上来,实现新老干部的交替。当时中央指出:“建立老干部离休退休和退居二线的制度,妥善解决新老干部适当交替的问题,这是一场干部制度方面的深刻改革,是关系我们党兴旺发达、国家长治久安、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宏伟事业能否顺利实现的具有战略意义的重大决策。”

    为了做好老干部工作,1978年,中央组织部成立了老干部管理局,由副部长李步新分管老干部工作,郑伯克(地下党时期原中共云南省工委书记,后任中组部顾问)任第一任老干局局长。中央组织部并发文要求各省区市,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大专院校、各大中型企业,都要建立专门的老干工作部门并有专人负责这项工作。根据中央的精神,1978年,云南省委组织部内成立了老干部处,各地、州、市、县委组织部内都成立了老干部科。开始时由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周力分管老干部工作,从1980年初开始,由我来分管。当时从中央到地方,各级领导都开始陆续把老干部工作提上了议事日程。

    1981年5月,中央组织部在北京召开全国组织工作会议,我和部内的李琪、尧挥彬一起参加了会议。会上,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同志作了重要讲话,主要是讲新老干部的合作与交替问题。当时,中央领导,包括邓小平、陈云、胡耀邦都把这个问题放在一个很高的位置上。干部队伍的新老交替,包括新干部的进与老干部的退两个方面,其中,新干部的进是“摆在第一位”的,按照中央提出的“四化”的要求,选拔和培养成千上万的优秀中青年干部的工作是战略任务和当务之急。邓小平提出,这是个战略问题,是决定我们命运的问题。再隔三五年,如果我们不解决这个问题,我们要面临一次灾难。当时听到“灾难”这个词,我们都很震撼。邓小平还强调,做好培养接班人的工作是老同志第一位的任务,是一个庄严的职责。把年轻干部选得合格,选得好,我们就交了账了,这一辈子的事情就差不多了。如果错过时机,老同志都不在了,再来解决这个问题,就晚了,要比现在难得多,对于我们这些老同志来说,就是犯了历史性的大错误。他要求老同志对年轻干部搞好“传、帮、带”,要开明、要带头,让更多年轻人成长起来。

    会议结束后,我回来向省委作了汇报。省委非常重视,省委副书记李启明亲自主持召开了省级机关厅以上干部及相关负责同志参加的大会,由我向大家传达会议精神。会议除在省委礼堂设主会场外,还设了一个分会场,有1000多名干部听了传达,这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确实不多见。会后,按中央和省委的指示,全省认真传达贯彻,建立了后备干部制度,大批老干部积极响应党中央的号召,退居二线、三线,选拔了大批优秀的年轻干部进入领导班子,走上领导岗位,形成了干部新老交替的生动局面。

    (二)改革开放初期的老干部工作情况

    我从分管老干部工作之日起,就有一个明确的指导思想,就是必须把老干部工作放到党的全局工作中去认识,按照中央提出的对老干部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的方针,紧紧围绕部里的中心工作,一项一项地研究和安排老干部的工作。在分管老干部工作的几年里,我尽心尽力,使全省老干部工作从无到有,做了很多力所能及的工作。这段时期的老干部工作,主要可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1-摸清老干部的底数。我们先对全省的老干部作了一个摸底调查。据1983年底的统计,云南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可享受离休待遇的老干部30626人,占当时退休干部总数的16.99%。其中,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的有4人,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的有222人,抗日战争时期的有4263人,解放战争时期的有26137人。有了这个底以后,对全省老干部的基本情况做到了心中有数,工作也就好开展了。

  2-调查研究,找准工作重点。毛泽东同志说过一句话,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因此,工作之初,我首先到各地去搞调研,了解各地对老干部的安置照顾情况和当时存在的主要问题等。每到一地,我都直接找老干部交谈,或召开座谈会,专门征求对老干部工作的意见,收获很大。如1982年,我们组织了一个由老红军和原担任厅局级领导职务的离休干部19人、省委组织部在职干部8人共27人的调查组,分为5个小组,到了省公安厅、昆明市等10多个单位,分别听取汇报30多次,召开离休干部座谈会10次,每次有数十人参加,进行家访和谈心35人,了解情况,与所在单位的领导交换意见。通过调研,找准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为进一步开展工作打下了基础。

    3.实事求是,解放思想,充分认识老干部工作的重要性。当时中央的精神是,对老干部一定要很好地安排照顾,基本政治待遇不变,生活待遇还要略为从优,并注意很好地发挥他们的作用。按照这一基本政策原则,省委对老干工作非常重视,主要表现在:(1)从政治上关心离休干部,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文件和指示。从1979年到1983年,在三次全省性的组织工作会议上都专门讨论和强调要抓好老干部工作。(2)省委领导在新年春节期间亲自召开离休老干部、顾问座谈会,亲自到干休所看望老干部听取意见,帮助解决问题。(3)省委常委会多次研究老干部工作。省委决定,全省建立和完善离休干部离休费、医疗费保障机制和财政支持机制,从根本上确保离休干部“两费”的全面落实。省委领导反复强调做好老干部工作的重要意义,亲自做老干部的工作。省级老干部离休,省委书记、副书记亲自与其谈话。厅级领导干部离休,由省委组织部的领导与其谈话,我就曾与许多同志谈过话。上面做了表率,下面也就照着做,如保山地委书记杨善州在地直机关机构改革动员会后,接着就找年龄已过线的8位老同志和接近离退休年龄的28位老同志谈话,做思想工作。又如玉溪地委1983年3月至6月,组织了14位老同志到7个县和两个地直单位检查落实老干部“两个待遇”和发挥老干部作用的情况,效果很好。老干部在机构改革中,怀着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按照干部“四化”的要求,满腔热忱地推荐扶持年轻干部。一些离休干部参加了省委地州市机构改革工作组、省委党纪党风检查组、省委落实政策检查组的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4.平反冤假错案,落实干部政策。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省委组织部开展了拨乱反正、平反冤假错案、落实干部政策的工作。对在“文化大革命”中被迫害致死的老干部,组织上为他们平反昭雪,恢复名誉,开追悼会。被迫害致残的,安置好他们的生活,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对身体尚好的老同志,尽快安排工作。随着落实政策工作的开展,大批老同志、老干部的历史遗留问题得到解决。当时,需要落实政策的人很多,许多人直接到我家找我反映情况,有时我每天需要工作十几个小时,既要解决好实际问题,又要做好思想工作,工作量非常大。我印象较深的有省政协原秘书长李群杰一案的平反工作。李群杰1937年5月入党,曾任中共云南地下省工委书记,抗战时期,被党组织派到国民党云南省政府任职,从事情报和统战工作,利用其特殊身份掩护了革命同志,对革命有很大贡献。1955年以任伪职为由将其逮捕,1965年以“反革命”罪判刑15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他多次向我反映,要求平反。我认为,李的政治历史是清楚的,应该平反。在我们的努力下,1981年10月,经省高级法院复查,对其撤销原判,宣告无罪,并报经省委批准,恢复党籍,恢复原工资级别,使这个冤案得到解决。又如原保山军分区司令员范金标的爱人房秋荣,抗战时期参加革命工作,60年代任保山地区妇联主任。由于当时国家遇到严重的自然灾害,上级动员领导干部的爱人回家当家属,按当时的话说是“回家也是干革命”,房秋荣回家当了家属,从而失去了公职。80年代初,已担任云南省军区副司令员的范金标和他爱人曾乘公共汽车到我家找我反映情况,范还动情地说:“我在,她有饭吃,如果我不在了,她怎么办?”我认为应该按政策恢复其公职,遂向保山地委反映,经保山地委复查后,恢复其公职,办理了离休手续,使其老有所养的问题得到解决。还有原省法院副院长李文进的爱人张淑洁的恢复公职等落实政策工作。由于近30年的积累,欠债太多,需要做的工作很多,许多问题关系到干部的切身利益,因此我尽最大努力,为老干部奔走,把党的政策落到实处。

    5.解决老干部的医、食(工资待遇)、住、行、文问题,为老同志排忧解难。就医、住房、用车、学习阅读文件,这些问题是改革开放初期老干工作的一大难点,也是我们工作的重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为了方便中央领导同志看病,中央设立了“保健委员会”,负责中央高层领导的医疗保健工作。各省也仿效中央相继建立了“保健委员会”,负责干部的医疗保健工作。“文化大革命”期间,“保健委员会”被取消了。“文化大革命”后又恢复,云南的保健委员会主任先由省委组织部长颜义泉兼任,我任副主任,负责保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1983年9月,王信田任省委组织部长后,就由我兼任“保健委员会”主任,直到1986年我离开省委组织部。“省保健委员会”的主要工作之一,就是会同省卫生厅与省级有关部委办厅局,共同协调解决老干部的就医难问题。这项工作解决了很多人的实际困难,深得老干部的赞扬。

    首先是解决干部住院难、看病难的问题。“文化大革命”前,我们曾拨一部分经费在昆华医院建了15张干部病床,为方便干部住院解决了一定困难。可是“文化大革命”后,这几张病床远远满足不了需要,为此,我们又相继在昆华医院、延安医院、昆医附一院及附二院、省中医院建立了干部病床,但是仍不能满足实际需要。当时看病住院的老干部在医院里人满为患,每间病房都增加了l-2张病床,医院走廊上也加床。各地州市县的医院情况也差不多。另外就是看病难。当时昆明没有一台CT机,老同志要做个身体检查得跑到北京、上海等大城市。我记得原来云南大学的党委书记林亮同志到上海看病,等了一个多月都没有排上队,最后还是省委组织部老干部处的杨志坚同志到上海出差,通过上海市委组织部的同志,找了关系,才住进了医院。还有原丽江地委书记祁永胜,也是到上海一个多月住不进医院。这样的事例不是一个两个,既耽误病情,又要花费许多不必要的钱财,因此我们积极向省委建议,扩大干部病床,购买必要的医疗设备。在我们的积极建议下,80年代初,省里花了60万美金购买了一台当时国际上最先进的CT机,放在昆医附一院,既解决了老干部的看病难问题,也让老百姓成了受益者。患者需要做CT检查,再也不用跑到北京、上海等大城市了。到1995年底,全省各大医院设立老干部病床2736张,大大缓解了老干部看病难的问题。

    第二是解决老干部的工资和待遇问题。这项工作主要是与落实政策工作一起来做。在这方面我们做了大量工作,切实关心照顾好老同志的生活。

    第三是解决住房问题。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人们普遍住得非常拥挤,许多落实政策从五七干校回昆明的老干部没有地方住。我记得省委的老同志,如孙雨亭、王连芳等回来后都住在西坝一个50年代建盖的房子里,下雨天,院子里的水都漫过脚。离休退下来的老干部住哪里?为此,我们动了很多脑筋,先是督促原单位解决。但是由于在住房上欠账太多,好多单位解决起来困难很大。最后学习外省的经验,修建干休所。现在看来,这样做也许有一定的弊端,但当时却是行之有效的办法。为建盖老干部休养所和解决住房问题,曾由省委组织部牵头,召集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以及省财政厅、省计委等有关单位的负责同志开会研究解决办法。会议由组织部老干处长张保益主持,我参加,按照厅级以上的干部名单一个一个单位逐个的研究,一个多星期研究了900多人,基本解决了厅以上离休干部的住房问题。其他老干部的住房,由所在单位按规定负责解决。到1995年,全省共建干休所117个,安置县处级以上老干部3290人。全省到省外异地安置的l  140人,省内跨地州市县异地安置的5968人。

    第四是解决老干部的用车和活动场地等问题。当时车很少,并且不好买,老干部用车很不方便。为解决这一问题,除中央组织部老干部局分配给我省一批轿车指标外,我们还想办法,让省委组织部老干部处长张保益同志到广州买了一批轿车。此外,为使老干部生活丰富多彩,我们还成立了一些组织,如老干部活动室、老年大学(至1995年,全省已有100多所)等。可以说,这些工作做起来都是具体而细致的,但这也是做好老干部工作的必要条件。据不完全统计,至1995年底,全省为离休干部配备服务和工作用车611辆,累计投资5100万元。建立老干活动中心1343个,为老干部老有所学,老有所乐,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6.组织老干部发挥作用,老有所为。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我省许多离休干部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发挥“余热”,热情支持在职干部的工作。我省省级老领导刘明辉、高治国、薛韬等带头组织省老龄工作委员会、省老年体协、省老年大学、省老干部书画协会、省老干部诗词协会、省老干部花卉盆景协会等老年群众组织,为老同志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提供了组织保证。省林业厅连续2年先后4次组织离休干部23人次深入基层调研,出主意,当参谋。黑龙潭干休所的老红军、

、老干部,一年中向青少年作传统教育报告100多场次。江川县离休干部陆正川,原是部队的营建科长,离休回家4年多来,义务为当地设计施工,先后参与的大小工程22项,总投资190多万元,为国家和集体节约资金16000多元,不仅不要任何报酬,就是在招待所吃饭时也不多加一个菜,表现了老共产党员的高尚品质。个旧市离休干部李绍先(原个旧市委副书记),1981年主动调查个旧市场的水果销售量,发现需要500万斤,本地只产200万斤,就找供销社、科委商量,根据本地条件,到广东买了香蕉苗50万株,帮助农村发展水果1600亩。弥勒县7位离休干部听了县委报告,组织起来写党史、县志,走访了180多个村寨300多人,写了52万字的资料。还有的老干部自觉给党员上党课,担任学习党章的辅导员,有的担任义务政治教员,向青少年进行革命传统教育。有的积极给社队干部当参谋,帮助搞好工作,有的主动调解山林等纠纷问题,有的带领全家开展多种经营,成为专业户、重点户。最突出的是原保山地委书记杨善州,离休后于1988年3月回施甸县大亮山林场承包了7.5万亩荒山植树造林,成效很大,受到云南省委和国家林业部的表彰。这些老同志保持和发扬了党的优良传统,为社会和经济发展作出了新的贡献,受到各方面的好评。

    (三)筹建省委老干部局

    1982年2月,中共中央《关于建立老干部退休制度的决定》的发表,标志着老干部工作开始进入制度化、规范化的发展时期。次年,中共中央组织部发文规定:“为了适应大批老干部退下来、老干部工作任务繁重的情况,便于加强党委对老干部工作的领导,各省、市、自治区的老干部工作机构,宜统称老干部局,列为省市区党委的部、局级机构,归口省市区党委组织部。它的任务是:贯彻中央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市区党委的有关规定,加强检查督促,并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照顾退下来的老干部和组织他们发挥作用等工作。”为此,1983年4月,省委指示尽快把云南省委老干部局建立起来。1983年5月,中央组织部在南京召开十省、市、自治区老干部工作座谈会,主要精神,就是讨论如何建设老干部工作机构。我出席了会议。回来后向省委作了汇报,省委领导李启明同志听取了汇报并指示我们分别召开省级机关领导班子一把手和负责老干部工作的同志参加的会议和地州市老干部工作座谈会。在统一认识的基础上,我和谢加林等同志开始了筹备建立省委老干部局的具体工作,经过几个月的紧张筹备,7月19日,省委老干部局正式成立。省委副书记李启明同志亲自主持了成立仪式。省委老干部局为正厅级单位,初建立时下设办公室、调研处(一处)、安置处(二处)、保健福利处(三处),共4个处室,编制30人。

    省委老干部局成立后,各地、州、市、县也成立了老干部局。老干部工作主要围绕几方面开展:一是继续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的规定,落实好离休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把老同志的生活安排好、照顾好;二是进一步完善干部离退休制度,围绕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针对老干部工作中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相应地制定了一些具体的规定和办法;三是召开了各种老干部工作座谈会、报告会、经验交流会,运用领导讲话和会议形式指导工作;四是组织离退休干部多渠道、多层次地发挥作用,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广大离退休干部作出了显著的成绩;五是建立了老干部活动中心、活动室、活动站,建立了老年大学,购置了交通工具,搞了一些基本建设,为老同志开会、娱乐、学习提供了一个良好的环境;六是老干部工作机构得到充实和加强,老干部工作队伍也得到相应的发展和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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