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6月省党代表大会期间,省监委收到两封匿名信,中心意思是认为大会主席团没有发扬民主,没有按照党中央的精神去做。党长期以来主张有意见说到当面,光明正大,写匿名信在党内被认为是非法的。省委在当时就找写这封信的所谓“嫌疑人”谈了话,进行了批评。由于我当时是党代会的副秘书长,有时列席主席团会议,故对这个情况较清楚。
一年多近两年后的1958年4月14日,在批判“郑、王反党集团”的会上,省监委的一位领导干部,揭发说王镜如在省党代会写了匿名信,说是公安厅经过认真的技术鉴定,笔迹是王的,是用左手写的,是主席团的知情人写的。这一发言当场引起扩大会议的轰动,这对我又是一声晴天霹雳。接着省委书记处书记马继孔宣布集中批王镜如,对郑敦的批判暂缓。批了我整整两天,当时我只能听和写笔记,几乎没有发言的机会。但匿名信不是我写的,我要声明。会场上其他的批判,是非界线不清,难以说清,而匿名信的问题,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易于辨别,可以查清,但不让我申辩。
同年5月,谢富治在党中央的八大二次会议上,发言说:“王镜如在省党代会期间……堕落到采用国民党的卑鄙特务手段写匿名信,攻击省党代会主席团和省委。”之后,对“郑、王反党集团”的处分决定和谢富治的发言发到县委,并利用报纸、广播广为宣传,在全省进行批判。
1962年初,谢富治来云南,他曾说过定“郑、王反党集团”有问题,划王镜如“右派”好像有点不实在,我脑子里是个问题。省委原想改正一下,最终因“匿名信”问题改为摘帽,“右派”性质没有变,直到1978年12月为我的问题平反的中央55号文件下发为止。
省委组织部、省纪委根据中央55号文件精神,为复查落实“反党集团”问题找我征求意见时,我见原拟稿中关于匿名信问题的提法“因原件和公安部门技术鉴定材料均不见了,匿名信即使是王镜如写的也不是问题”对这个说法我有意见,因为我根本没写过匿名信,.怎能推测说“即使是王镜如写的”!后正式决定将其改为“不管是谁写的,也构不成反党性质”。
匿名信问题,从1958年4月批判我起,20多年一直是我的“重大的政治问题”,给我的精神压力实在太大了。我当时右臂虽已受伤,但右手仍然可以写字,竟然不顾此实情,仍用谎言编造说我用左手写匿名信。何况,根据当时我的处境,经常和省委领导见面,有话直说,有什么必要非这样做呢?“郑、王反党集团”政策落实后,这个问题虽不愿再想,但有时又难免纳闷:匿名信原件和公安厅的技术鉴定材料为什么不在了?百思不得其解。
落实政策10年后的1989年1月,省委领导孙雨亭又问起我匿名信问题究竟是怎么回事。因此,我才又向省委提出申诉,要求把匿名信问题查清。为此省委组织部再次复查,又经向省档案馆、省公安厅认真查证,均无匿名信原件及文字技术鉴定材料,也无证人证明匿名信是王镜如所写的事实依据,并再次通过与当时省委书记处书记的于一川、马继孔、孙雨亭同志查证和征求意见,三位省委领导均认为原定“匿名信是王镜如所写”没有依据,可以去掉。至此,省委组织部向省委上报了复查报告,经省委常委于1989年11月28日讨论决定,将1979年1月《复查报告》中对“匿名信”问题“不能予以认定”改为“依据不实,应予以否定”,并将此决定于1989年12月4日发省顾委、省纪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党组,以澄清事实,消除影响。这个“莫须有”的问题最终划上了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