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山东抗日根据地时期民主与法治建设进程推进与主导法律人物群像/梁源

清之 发表于2022-07-24 21:38:46

曲阜师范大学法学专业学生    梁源

指导教师    宋福敏

摘要:山东抗日根据地民主与法治建设进程推进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抗战时期敌后革命根据地民主与法治探索的重要组成部分,上承我国法律传统以及清末修律的有益探索,又广泛借鉴吸收来自国外的现代法律思想。在山东抗日根据地生动地进行着一场我党领导下各阶层民主人士以及专业法律人群体切身参与其中的民主与法治建设探索,山东抗日根据地的有益实践后来也成为了新中国成立初期民主与法治建设的重要参考之一。本文立足于司法档案以及各种文献资料,以山东抗日根据地民主与法治进程的推进以及法律人群体的有效参与为双重视角,分析阐述了在山东抗日根据地推行民主与法治的有益实践探索以及在此过程中主导参与的法律人物群像。

关键词:山东抗日根据地;民主;法治建设;法律人物群体

Brief analysis of democracy and rule of law construction process and leading legal figures in Shandong Anti-japanese base period

Student majoring in law    Liang yuan

 Tutor     Song fumin

AbstractAs an important part of democracy and rule of law exploration in the Anti-Japanese Base Areas under the leadership of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during the Anti-Japanese War, Shandong province’s process of democracy and rule of law in that time, not only was inherited from Chinese traditional law and benefited from the law revision in the late Qing Dynasty, but also extensively absorbed modern legal thoughts from abroad. At that time, there was a beneficial exploration of democracy and rule of law under the leadership of CPC in Shandong base area, in which democratic personages and legal professionals have participated. And this practice later became one of the important references in the area of democracy and rule of law for new China. Based on judicial archives and various documents, this paper analyzes and expounds this beneficial practice as well as the leading groups of legal professionals participated in this process from the dual perspectives of promoting the process of democracy and rule of law in Shandong Anti-Japanese Base Area and the effective participation of legal groups.

Key words: Shandong Anti-japanese base area; Democracy; Legal construction; Legal character group

 

引言

近现代以来,民主与法治这四字引得一代代仁人志士为之求索探寻。自清末立宪改制思潮兴起,传统观念为之撼动,来自西方的种种民主与法治思潮涌入这个当时还相对封闭的封建王朝。舶来的君主立宪制度以及资产阶级所鼓吹的民主和法治思想也未能给这个在列强枪炮威逼以及内部无序混乱中拖行的封建王朝以延续。千疮百孔的旧王朝渐渐走向衰亡,摧枯拉朽者高举民主与法治大旗将中国最末一个封建王朝埋葬,射向旧王朝的子弹来源于清王朝最后希冀的变法改制。         

至孙中山先生集结同盟会,肇创民国,革除积弊。先后订立《临时政府组织大纲》《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等一系列促进社会改革的法令。但新兴资产阶级在政治经济实力上的软弱与不足,终使得袁世凯盗取革命果实,一系列的法律法令和推行的社会改革未能真实造就希冀的富强民主的资产阶级共和国。肇创之功更多的是在观念上给国人以影响,后来两次演出的复辟闹剧国人皆嗤之以鼻纷纷唾弃其倒行逆施,足见革命之功。迨至北伐国共第一次合作革命,以蒋介石为首的国民党反动势力窃据公权,翦除异己,把第一次国共友好合作的局面破坏,轰轰烈烈的大革命失败。南京国民政府虽进行大规模立法行动,大力引入西方法律文化,借流行的资产阶级的民主、平等、人权、自由等元素粉饰门面,却是实行一党独裁专制。《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更是以其根本法的地位确立了《训政纲领》的“党治”原则,为国民党创造出了一套政党专制的国家政治制度。使得其建设的法律体系徒有现代之形式,价值取向上却丢掉了现代民主与法治的真实精神,使部分资产阶级民主与法治思想与封建传统相杂糅。

中国共产党自创建起便制定出了民主革命纲领,积极发展各项社会运动,参与改组国民党、高擎全国反对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旗帜。再到后来轰轰烈烈的大革命失败后意识到掌握革命武装从而武装反抗残暴的国民党反动派进而夺取政权的重要性,开始尝试对国民党反动派进行武装斗争。走适合中国社会的革命道路,建立起了农村革命根据地。新兴的革命政党,带着革命憧憬开始深入农村,直面乡土社会的复杂积弊。也就是在这片土地上,中国共产党人开始了对于民主和法治的切实探索。再到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人更是带着对当时中国社会各阶层的分析积累的丰厚经验结合各地实际情况推行民主与法治。

山东抗日根据地作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的一处重要战场,在浴血奋战中,消耗了日本法西斯的大量兵力,从而有利支援了全国的抗日战争,为了胜利作出了巨大牺牲。在山东抗日根据地推进的各项工作中,民主与法治的建设进程占据了重要地位。八年抗战中,中国共产党在山东扎根基层、切实推行党的系列方针政策。密切联系群众,团结、带领了一大批民主人士,在这之中或是早年经历清末立宪思潮上过法政学堂、或是留学海外的法学博士、或是经历过辛亥革命追随中山先生肇创民国的耆老、或是高擎五四火炬投身抗日救亡的热血青年,有法学家、有教育家、有革命家、有知识分子。就在脚下这片齐鲁大地上,他们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切身参与其中生动推进着一场巨大变革。他们各自燃烧自己,穷尽毕生所学在这块大地上将理论与现实革命生活紧密结合在一起。他们贴近乡土,直面中国农村基层乡土社会,实现了一次扎根与升华。山东抗日根据地民主与法治的推行进程以及法律人群体的有效参与,使得这次探索结出了丰硕的成果。今日回眸也是更好的整理展现当年这一建设进程的推进,以及所作出的有益尝试和丰富经验。

 

一、 山东抗日根据地民主与法治建设发端的背景

自古以来,山东人民素有反抗压迫的历史传统。进入近代,山东人民更是对于帝国主义的殖民进行坚决的反抗,巨野教案、冠县教案等引发的义和团运动便是农民阶层反抗帝国主义的革命尝试。自此后,帝国主义强占胶澳、威海卫,入侵济南,对于资源的掠夺、人民的压迫使得底层百姓的生活愈发艰难。1919年五四运动的风潮渐渐在全国增加影响,声势浩大的反帝爱国运动在山东也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响应。自此后,在山东早期的马克思主义小组也开始进行活动。1921年山东成为了在全国各省份中最早建党的省份之一,来自山东、扎根工运的代表王尽美、邓恩铭参加了中共一大。在第一次、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山东人民在山东党组织的积极领导和协调下全省各地纷纷响应武装暴动,起来反抗来自军阀暴政与帝国主义势力的剥削与压迫,进而声援全国的革命斗争。及时早期暴动大多以失败告终,但燃起的革命火种,却是未来山东各地抗日武装起义的伟大先声。

(一)山东抗日根据地的创建和发展

轰轰烈烈的大革命在反动派的疯狂破坏失败后,中国共产党迎来了从诞生起最为严峻的考验。曾经并肩革命的同志未曾想也高举屠刀参与“捕共队”,大肆屠杀革命同志,严重破坏新兴的党组织。山东党组织和其他地方一样遭受了严重破坏,以“四五烈士”为代表的一批山东党组织的主要领导同志和骨干被屠杀,党组织在山东遭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在党组织遭到破坏后,幸存的党组织成员失掉了同中央的联系,开始了找党的过程。19365月,中共北方局派遣原在河北的黎玉来到济南,恢复建立了因遭敌人系统破坏与中央失去联系多年的中共山东省委。

“七七事变”的爆发宣告了日本帝国主义全面侵华野心的付诸实际,同时也印证了党中央对于局势的研判与分析。华北一时告急,平、津很快失守,除了奋击侵略者的将士外,个别国民党军队一击即溃或者不战而逃。大片国土沦丧,多少同胞惨遭荼毒,奴化教育也在暗中透出日本侵略者的野心。经过了辛苦筹备后在1938年的11日,中共山东省委正式宣布并且直接领导了徂徕山抗日武装起义,自此“八路军山东人民抗日游击第四支队”也同时伴随光荣诞生。在山东省委的直接领导下,整个山东全省人民积极参与抗日投身游击战争的热情被鼓舞了起来。与此同时在全省各地武装起义也云涌而起,创建了一批抗日武装。193812月,中央决定将散布山东全省各地的抗日武装队伍进行整编,整编后的八路军山东纵队,形成一个武装人数在2.4万余人的游击兵团。

部队拉起来后,给养问题决定了一支部队的生存和接续发展。如果没有稳定的补给保障和源源不断的兵员补充,那么这支部队必然难以生存。当时就在形势如此困难之中,抗战时期日军沿交通要道侵占城镇,在广大的后方有着相当大的空间。再加上国民党山东政府的流亡,一个大省竟无坚强的省级领导,又谈何抵御侵略。深入群众联系群众的中国共产党牢牢本着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战斗,开辟出了我党领导下第一块完整的省级行政区。被发动起来的群众也投身革命洪流,奋发起来捍卫胜利果实。

(二)山东抗日根据地民主与法治建设发端背景

抗战时期,在中国共产党的统一领导下,抗日民主政府在各个敌后根据地被建立。山东抗日根据地也和其他地方一样,在我党领导的抗日武装所到之处建立起抗日民主政府,在这个过程中开始探索制定一系列针对当时全面抗战的现实社会背景和符合广大抗日群众利益的政策和法令。虽然这些政策和法令在今天法学研究如此深入的当下来看在形式上较为简单,但是正是当时对民主和法治进程推进的有益尝试和探索,它们有力地保障并促进了抗日战争事业的顺利进行。

1抗日根据地新生民主政权存续的现实需要

在当时,新生的根据地和民主政权存在的空间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抗日武装从日伪占领区收复的广大失地从而建立起来的。面对着日、伪军武装的进犯的国民党顽固派的“摩擦”影响,抗日根据地的存在和延续发展是摆在前面的一大要点。既然叫民主政权,就是与国民党反动派所领导下的一党独裁专制的政权相区分。从性质上看,抗日民主政权具有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性质。

早在1931年日本侵略者悍然发动“九一八”事变后,国内阶级矛盾被摆在面前的中日民族矛盾取代。我党建立抗日根据地的民主政权团结带领了一大批有志之士,进一步孤立了反动派势力,形成了抗日统一战线、增强了抗战力量。民主与法治的推行,给根据地的人民群众带来了不一样的生活,是极大区别于之前的生活。正是来自人民群众的拥护与支持,这一系列的法令政策得以切实贯彻,各阶层群众的团结得以发动起来参与政权。深深地扎根根据地,更好的推行真民主和真法治,有效地保障了政权和队伍在根据地的存续。

2巩固与发展抗日根据地的需要

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时期,在山东范围内并没有苏维埃工农民主政权的建立。抗战爆发后,中共山东省委虽然刚刚恢复重建,但在中共中央的指示下也迅速地动员和组织人民,逐步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在战斗方面多采取游击战,逐渐在敌后发展民主政权,一步步创建起了一块有着完整省级建置的山东抗日根据地。对于广大农民群众来讲土地是命脉,是生存的保障,整个传统社会各项事务也是围绕着土地展开的。中国共产党人的政治主张和行动也离不开这片土地,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

减租减息运动通过颁布法令的形式切实推进,保障了绝大多数穷苦农民群众的生活。山东抗日根据地党政机关经过切实调查研究又深入结合山东的实际情况于194011月颁布的《山东省减租减息暂行条例》是对中共中央在193911月发布《关于深入群众工作的决定》的深入贯彻。《山东省租佃暂行条例》和《山东省借贷暂行条例》也是根据中央《关于抗日根据地土地政策的决定》的指示精神结合当时的社会环境在经过充分的研究后制订并适时颁布。这些土地法规政策在山东抗日根据地的确立适应了当时形势发展的现实需要,很大程度上消减了来自封建地主反对势力,相当程度上解放了农民群众的生产力和农民阶级的抗日积极性。进一步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抗日力量,保证了抗战的胜利进行和根据地的发展。

3民主与法治模式配套社会转型的历史选择

新民主主义社会处在重要的历史转型期,中国社会正在由旧民主主义主导的社会发展转型到新民主主义的社会,那么对于民主和法治建设也有了不同于以往社会根本性质的新要求,有了根本性的变革那么就要有相配套的民主与法治与之同时推进。

由旧民主主义社会向新民主主义社会,中国共产党高举起推翻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这三座大山的旗帜。中国领导革命的力量和阶级也发生了重要的变换就势必要处理好新旧社会变革之际凸显的尖锐矛盾,就要彻底扫除旧式的封建家长主导的人治社会,努力推行法治。就要为人民保障真民主,就要真正建立起以往停留在愿景中的在民主集中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效地团结无产阶级、农民、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参与其中。

        二、 山东抗日根据地民主与法治的推行过程

山东抗日根据地的民主与法治进程推进是有序的按步骤进行的,从舆论宣传工作的切实推进,在群众中间做好了充足的前期准备。让群众真切感受到了身边实在的民主与法治,从根本上区别于国民党政府在基层推行的各项政策。

(一)舆论宣传导向与基础准备

有通行说法指出近代尤其是辛亥革命以来的逐次变局,自由与民主已然深入人心。其实站在广大乡土社会和社会基层来看,这个讲法似乎有待商榷。旧中国的文盲率很高,一般认为关于民国时期文盲率的数字大概是在80%,再综合一些局部的统计资料和记载来考虑,从清末到民国,连一次成功的人口普查都没有完成,又遑论统计整体的识字率和文盲率。所以笔者认为文盲的比例可能比80%还要高。再加上在僻远的山乡村镇,传统乡土社会的形态仍有所保留,无论观念亦或是生活方式。传统乡土社会的迟滞性和现实条件下诸因素作用的结果,使我相信民主、自由和法制等理念对绝大多数底层群众来讲是陌生的,说是深入人心是有待商榷的。而在当时的整个社会中,底层群众的数量是最多的。五四以降,新民主主义思潮在进步学生和工人阶级中广为流传,但在广阔乡村在广大农民阶级面前还有些许陌生。

在山东抗日根据地,山东党组织在推行民主与法制之前首先作出的是舆论与宣传工作。由一例可见:抗战时期,党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的农村妇女文化扫盲运动,在这其中开办识字班受到了来人民群众的热烈欢迎,并且开展的相当广泛。直到现今广大沂蒙地区,仍会用“识字班”来指代年轻女性,足见其影响之深。直面中国的乡土社会,共产党人选择了饱受欺压的农村妇女群体,让目不识丁、无才便是德的广大农村妇女一扫封建积习思想。更是由是入手作为典范,深入教育农民群众学习文化,有了文化便能更多的理解我党的一系列宣传,明晓抗日救国的大道理。在此基础上,再去逐步推行民主与法治的,循序渐进,稳扎稳打。根据地的农民学习文化也是循序渐进的有步骤开展推进,并非是仅局限于单纯的学习识字,也有相当一部分的学习根据地法规的内容

在山东省档案馆馆藏的珍贵革命历史档案中,留存了山东宪政促进会在1944年5月的一份宪政座谈会会场所书写的标语口号的底稿。在这份档案资料中明确记载着这一次宪政座谈会会场的口号标语内容和形式,第一部分是列举了毛主席关于民主和法治的10条主张,在这10条主张之后是加粗的标语:我们热烈拥护并坚决执行着!第二部分列举了孙中山先生关于民主和法治的15条主张,在这15条主张之后是加粗的标语:国民党做了什么?最后一部分是12条关于民主与宪政的标语,其内容通俗简练。

标语全文如下:

实行宪政必须拿革命的三民主义做基础

敌后抗日根据地所实行的一切,完全是革命三民主义性质的

要实施宪政,就要先给人民以自由,有了民主自由,抗战的力量就会滚滚不绝的从人民之间涌现出来,反攻的准备才能真正进行

只有从民主途径,才能合理调整国共关系,加强国内团结

实行宪政最重要的先决条件是:

 保障人民的民主自由

 开放党禁

 实行地方自治

    实行宪政要取消国民党一党专政,承认各抗战党派的合法地位

    实行宪政要国民党取消限制异党办法,放弃反共反人民的特务政策

    实行宪政国民政府应立即承认敌后各抗日民主政权

    实行中央与地方的均权制

  实行宪政要先开展民主运动,扶植工农大众、改善工农生活、发展工农组织

  实行宪政,应帮助妇女解放,实现男女平等

  实行宪政要开放言路,使各党派及全国人民均有讨论宪政、拟议□(原件此字损去)法、宣传主张、参加竞选之自由

    由此件珍贵的档案资料,足可见当时在宪政促进运动宣传时的舆论导向,通过明显的比较。让国民党反动统治者的种种作为显露在群众面前,把对民主与宪政的思考交给群众,让老百姓在实际生活中去判定孰真孰假。民心所向才是民主与法治推进的根本所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民主与法治的推进是彻底发动群众,让群众学习文化接触思想,知道在共产党领导下的民主与法治是好的,更让群众知道为什么好。另外在民主选举的程序和采取方式上多是运用简单易懂操作性强的手段,譬如当时风靡的“豆选”。

(二)贯彻三三制,确立民意机构和民主政权

三三制的出现和在敌后抗战的现实背景紧密结合,在敌后抗战最困难的时期,为了团结起更多的力量参与抗战和加强抗日民主政权的建设,中共中央在1940年3月6日发出了由毛泽东同志起草的《抗日根据地的政权问题》。在山东抗日根据地,1940年7月26日经过精心筹备后山东省各界联合大会在山东临费沂边联县,也就是现在的山东省临沂市沂南县的青驼镇召开,后期因为日伪军的侵扰会议转移到了孙祖召开。这次山东省各界联合大会包括了山东省总动员委员会成立大会、山东省参议会成立大会、山东省国大代表复选大会、山东省工、农、青、妇、文化界代表大会、山东各界救国联合总会成立大会。

山东省各界联合大会包含有来自全省各地区的工人、农民、青年、妇女、文化、动员委员会等各团体代表共三百余人,一个月的会议时间,盛况空前,意义空前,大会主席团由范明枢、朱瑞、黎玉、李澄之、孙鸣岗、张伯秋、李竹如、霍士廉、郭英、刘居英、朱则民、杨希文、牟宜之、张立吾、祁青若、许光明等二十七人组成。新成立的山东省临时参议会也吸收了诸多乡望耆老,选举范明枢为参议长,马保三、刘民生为副参议长,参议员共八十一人。本次各界联合大会还选举产生了山东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并以黎玉为首席组长。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实际上就是民选产生的省级抗日民主政权,统一领导全省的各项工作。

(三)宪法性文件以及各部门法的颁布和实施

1937年8月25日中国共产党发布了《抗日救国十大纲领》,这则重要的历史文献全面系统的反映了我党关于抗日统战的相关工作要求并阐发了中国共产党在抗日战争时期的宪政主张,这也成为了各地抗日根据地制定施政纲领确立的基本原则和指导。在此方针的指导下,山东抗日民主政权在1940年8月7日颁布了施政纲领文件《山东省战时施政纲领》,在施政纲领中立足于抗战和山东的实际情况为全省的民主政权建设提供了指南。在1943年8月的山东省临时参议会一届二次议员大会又对施政纲领予以修订完善后又重新颁行。这两部施政纲领因其产生的时期和环境的不同,具体的内容也有一定的差异。两部施政纲领在内容上均有保障人民民主权利的规定,团结起来共同抗战反对日本侵略者也是这两部施政纲领共同的精神。除了专门保障人权的条款外,山东抗日根据地还又专门制定了专门的法律用以保障人权,那就是《山东省人权保障条例》。该条例于1940年11月份颁行,其目的便是着力于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权利,为人民争取新的民主与自由。有了民众的民主自由那么便能聚合更多的力量起来投入对日本帝国主义侵略者的战斗。再者,有益的团结是坚持统战工作的关键,只有团结起根据地内部各个抗日的阶级并充分保障其人权,才能鼓动团结更大的抗战力量并且形成合力。

与此同时,在施政纲领的指导下,司法、公安、民政、群众组织、文教卫生、劳工人事、财政经贸、农业林业、邮政交通、军事等领域的建设逐步通过具体法令、条例的颁行来进行。司法机关的建设、选举立法与选举制度、政权机构组织、刑事立法、诉讼制度的建设、土地法规和新土地制度的建立、劳动立法的建设、婚姻立法和婚姻制度的建设等诸多部门法规逐步被研究制订和施行。在司法机关的建设方面,《高级审判处暂行组织条例》、《地方法院暂行组织条例》、《县司法处暂行组织条例》、《各级军法会审委员会组织及审理暂行条例》、《关于成立司法机关的训令》、《调解委员会暂行组织条例》、《改进司法工作纲要》、《各级检察委员会组织条例》、《山东省公安局暂行条例》、《山东省战时除奸条例》相继被制定施行;在选举立法和选举制度方面,《山东省战时行政委员会关于本省行政区县参议员选举办法的决定》、《山东省县参议会参议员选举办法》、《山东省行政区参议会参议员选举办法》、《山东省县各级参议会选举条例》相继被制定施行;在政权机构组织方面,《山东省行政公署组织条例》、《山东省战时行政委员会组织条例》、《修正山东省县政府组织条例》、《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关于村政组织与工作的新决定》相继被制定施行。

在刑事立法方面,根据罪名大体可划分为针对汉奸间谍和危害军队及妨害军事工作的反革命罪相关条例;盗匪和敌人扫荡期间窃盗财物的危害公共安全罪相关条例;贪污腐化的侵犯财产罪相关条例;禁止敌伪钞票和打击伪币的破坏经济秩序罪、毒品、赌博、违抗法令妨害公务的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相关条例;制止抢劫寡妇和保障人权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相关条例;妨害婚姻、破坏抗日军人婚姻的妨害婚姻家庭罪相关条例。在民事立法方面,有代表性的法规文件有《山东省租佃暂行条例》、《山东省土地租佃条例》、《山东省借贷暂行条例》、《山东省改善雇工待遇暂行办法》、《山东省女子继承问题暂行条例》。在诉讼制度的建设方面,《各级司法机关办理诉讼补充条例》、《厉行判决批答严格审级的通令》、《民事案件厉行调解的通令》、《山东省陪审暂行办法(草案)》。

三、 山东抗日根据地民主与法治建设主导法律人物群像

在1940年11月到1942年4月间,山东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和山东省临时参议会在民政、财政经济建设、教育、司法方面推行了很多法规文件,这些法规的制订以及推行落地的过程中有不少高级知识分子也参与其中。法律人物也并非仅是指现代意义上的法律工作者等以法律为职业的狭义法律人,推动山东根据地民主与法治进程的主体并不局限于狭义的法律人。从中国法政教育的实践起源来看,清末的法政教育除了法学外尚包括政治乃至于经济诸学科,强调了政治与法律二者之间不可偏废。[12]在这里,法律人群体的含义与定位是广义的,是经过专业系统学习有相当专业知识架构的专业法学精英、是掌握文化知识切身投入山东抗日根据地民主与法治建设的革命者、是基层推行工作进行有益尝试的基层民主政权工作人员。他们共同构成了山东抗日根据地时期推行民主与法治建设的法律人群体。

(一)参与山东抗日根据地民主与法治探索的法律人群体的基本谱系

近现代以来,传统的中国社会政刑合一的法律制度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清末变法修律标志着具有现代特点的法律在中国的建立。伴随着修律思潮的兴起,在法律领域,晚清政府维新立宪开始寻求法律改制,更加契合世界法律发展潮流。虽有大量封建积习的残留,但在人才的培养方面是有所成就的。一方面在出国考察后鼓励学生出洋留学,法律留学生群体自此兴起;另一方面,从中央到各地开办法政学堂,积极培养法律人才,这一部群体大多是科举出身的旧知识分子和官绅,让他们接受来自西方的先进法学理念而成为法政学堂法科生。在一片学习法律的浪潮中,除却那些投机钻营的旧势力群体,披沙沥金后也足见培养的一大批有益于中国法律进程推进的法律人群体。在山东抗日根据地民主和法治探索的进程中,参与其中的还有一大部分的革命者,有革命者、有工人、有学生、有农民群众。许多人并没有接受过系统的法学训练,但是依靠着革命的热忱与科学的领导,他们也广泛参与到民主和法治进程中来。

在这其中,最有代表性的人物是孙鸣岗,他18921126日出生于山东省高苑县三区洼里孙村一个农民家庭。1916年他顺利考入山东省立优级师范学校。从师范毕业后他又考入北京高等法文专修馆,为到法国留学打语言基础。1919年他赴法勤工俭学。1930年在法国巴黎大学法学院获得法学博士学位,与此同时任巴黎国际运输保险公司东方部主任兼律师。回国后经由冯玉祥引荐被韩复榘聘为山东省政府参议,1934年被任命为第三路军军法处副处长,1935年担任了威海卫特别行政区管理公署专员,1938年夏辞职到沂蒙山区与中共山东分局取得联系,在鲁北黄河南岸清西地区的第一支抗日武装任司令,时人称“博士司令”。1940年初改编为八路军山东抗日游击第三支队三大队。先后任清河区参议会副参议长,抗敌自卫军鲁北支队司令员、省法律编纂委员会主任等职务。1945年经陈毅介绍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建国后任政务院司法部办公厅主任,后调国务院法制委员会工作,致力于社会主义建设的经济法律工作。

黎玉,山西省崞县(今原平县)人。1925年参加革命,次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中共北平地下党北京大学政法学院支部书记、天津市委书记、直中特委书记。1933年任唐山市委书记时,他领导了震动全国的开滦五矿总同盟工人大罢工。1936年的5月份,黎玉接受了中共北方局的派遣,立足于山东省城济南重新组织建立中共山东省委,恢复了同中共中央的联络。抗战爆发后,黎玉同其他山东省委领导人一道组织策划徂徕山起义,并任起义部队的政治委员,直接领导起义的山东人民抗日游击队第四中队。193812月,中央决定山东各地抗日武装队伍整编为游击兵团——八路军山东纵队,黎玉任政治委员,所属武装共2.4万余人。19393月,八路军第一一五师的主力部队入鲁,他率部与一一五师协同作战,在对崮峪反“扫荡”战役中负伤。19408月,山东省人民政府的前身,山东抗日根据地的省级行政机构——山东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后改为山东省行政委员会)成立,黎玉任首席组长,主持并参与制定了《山东保障人权条例》、《减租减息条例》、《开展大生产运动的指示》、《山东省战时行政委员会关于延揽人才训令》等数百条法规、条例、训令,为发展、巩固山东抗日根据地作出重大了无可替代的突出贡献。 正如黎玉同志在山东省联合大会开幕上上的讲演中所说:“代表同志们!大会的开幕,又是全国人民热烈的要求民主政治的新时期。三年来抗战血的教训是必须结束一党专政,必须实行革命的民权主义,必须实行新民主主义,才能够使我们反攻有了力量,建国有了基础。这种要求,丝毫不违背所谓统一,正是加强了统一……可是这光明的宣言(指孙中山先生在国民党第一次代表大会上关于民权的声明)[13]十余年来国民党自己竟未执行,而且有些顽固分子竟敢反对这种民主政治的主张,这个错误不纠正,我们的抗战是不可能胜利的。所以这个新民主主义的要求,不但是孙中山先生三民主义的要求,而且也是全国人民为战胜日本帝国主义的要求,因此,民主运动必然要像洪水汹涌地向前倒海的奔流。各位代表同志,也正是在这浪潮里涌现出来的真正的民主力量,这个力量就要行使人民托付代表们的权利,就要开展全山东的民主运动,建立初步的民主政治保护机构,使成为全国的国民大会,制定宪法,实行宪法一个推动与实现的阵地。”山东省联合大会和后来山东抗日根据地时期一系列的民主与法治建设进程的有序推进,为山东人民乃至全国的抗战给出了山东的方案,走出了一条符合山东实际情况的道路。

范明枢,山东省泰安县城关(今泰安市泰山区)人。范明枢是山东德高望重的著名教育家,他青年时代受旧学熏陶,考取秀才、庠生。到中年时期更是抱着教育救国的极高热忱就读于山东师范学堂,后赴日本留学,学习师范专科,在日本加入了孙中山先生领导的中国同盟会。在回国后一直致力于教育事业,先后在山东省立第二师范学校和济南第一乡师任职,一直致力于革命活动。1937年卢沟桥事变后,他以“人格抗战”,立场坚定地追随共产党,组织“泰安县各界抗敌后援会”、“泰安县民众抗敌总动员委员会”并任主任,年逾古稀的范明枢老人先后奔走于泰安的城乡之间四处呼号,动员民众参与抗战保卫家园。范老也曾头顶烈日,跪在坚硬的石头地面上宣誓抗日,老人家慷慨悲壮的举动无不使在场群众动容。1938年秋,赴鲁南沂蒙山区呼吁抗日,任鲁南民众总动员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山东抗日根据地建立后,19407月在山东省各界联合大会上除了代表大会主席团致开幕词外,还被推选为山东参议会议长并长期担任此职务,一直致力于山东抗战大业。有着深厚旧学根底的范明枢老先生在开幕词中说;“我以为我们民族的历史性和民族性,以孔孟的道理来看,有杀身成仁、舍生取义的牺牲精神,有正名定分、严夷夏之防的民族精神,这两种精神,惟有在今天伟大的抗日民族解放斗争中,才充分的热烈的发挥出来,在过去的中国历史上,是没有像今天发挥这样伟大惊人的……诸位代表,我们从中华民族的历史性、民族性来看,三年来伟大的抗日战争,实在值得我们深思回味,假使我们要让那些妥协投降的逆流发展下去,那么我们真对不起三年来为抗战牺牲的烈士们,真对不起我们中华民族的历史性和民族性!(全体热烈鼓掌高呼口号历时甚久)”后来,八旬高龄的范明枢老人被中共中央特批加入中国共产党。

亓因培(18611953),字养斋,号荇荪。山东省莱芜县(现为市)人。1897年中秀才,1900年中举人,1911年在菏泽省立第六中学任语文教师并加入中国同盟会。在校任教期间积极支持学生自治会组织各种研究会,并予以悉心指导。五四运动期间更是以学生组织心学会为主要力量,领导菏泽地区学生运动,罢教罢课,走出校园走上街头,抵制日货,唤醒群众。在此期间还促使当局查封商会,缉拿贩毒的商会会长。又带领师生和群众驱逐因参与曹锟贿选而集结在菏泽城里的活动者。1919年秋,被山东民众推选为广州非常国会护法议员,在广州参与制订各项除旧更新的法令文件。19226月陈炯明叛乱后,亓因培参与共同起草《广州非常国会声讨陈炯明宣言》并向全国通电发表,在当时全国影响深远。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亲眼目睹了国民党军队的节节败退和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奋起抗战,激愤不已立场鲜明的反抗日本侵略者和伪政权,面对日伪威逼利诱,亓因培四处躲避敌人的搜捕。19408月,在山东省各界联合大会上,亓因培被选为出席国民大会的山东代表和山东临时参议会的参议员。在致联合大会的电文上,亓因培明确表明:“今者,国难时期,有国民代表之选举,过去选政之坏,贿赂包办,足以亡国而有余,行之者,悍然不顾而兴高采烈,不知贻羞宗邦,腾笑万国。此时民众万不得已,就敌从少远之地区,联络明达之士,破除贿赂包办等等积弊,用普选法以求所谓真正民意……”是年,亓因培又当选为中国国民党抗敌同志协会监委和山东省宪政促进会会长。1941年秋,亓因培所在的泰山区参议会又推举其为参议长。1946年回到家乡已是85岁高龄但亓因培积极配合当地政府的“土改”、“支前”等工作全力配合地方政府进行和平建设。1948年,胶济铁路修复工程短缺木材,他积极动员整个家族砍伐祖茔的大批柏树支援国家建设。

张伯秋,山东沂水县人。1919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科政治系。毕业后投身山东的教育事业, 1938年参加鲁南民众总动员委员会。翌年参加山东国民党抗敌协会,任秘书长。1940年秋,在山东抗日根据地召开的山东省各界联合大会上,他被选举为为山东省临时参议会的参议员;后张伯秋又在联合大会上继续当选为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执行委员,张伯秋同时任高级审判长和司法处处长。19412月,山东抗日根据地沂蒙区抗日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张伯秋被参会群众推选为沂蒙区参议会的参议长。19438月后,张伯秋任山东省战时行政委员会常务委员、山东省战时行政委员会司法处长,山东省人民政府成立后先后任山东省人民政府委员,山东省司法厅副厅长、厅长。19501953年,任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山东省政治法律委员会副主任。1954年,张伯秋当选为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955年后,张伯秋先后当选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山东省第一届、第二届、第三届委员会副主席。

刘民生,沂水县高桥镇刘家山宋村人。刘民生自幼上学,刻苦研究中医中药学,回乡开设药店,为乡村劳动人民治病,于此同时他积极探索救国救民之道,悉心研究议会民主和法治、探索地方自治。1914年,刘民生毕业于山东省法律专门学校。1921年,选为山东省议会第三届议员。当时,山东省的省督军田中玉兼任省长独揽大权,搜刮民财,民愤极大。刘民生积极参与“倒田”运动,经过斗争,终将田中玉倒掉。1937年冬,日本侵略军以济南为根据点由北向南侵略至沂蒙山区,危及到沂水县。刘民生奋起抵抗支持沂水县长召开防务会议,成立支应局,组织地方武装和共产党领导的部队共同抗日。1938年春,沂水县民众总动员委员会成立,刘民生成为主任。沂水县民众总动员委员会实际上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统战组织,动委会主编的《动员时报》定期发行,时报的主题就是宣传积极团结抗日。此后刘民生又被推选为沂水县行政委员会的主任,他带头倡导实行减租运动,保障农民群众的生活。 1938年冬,国民党山东省政府主席沈鸿烈召开会议商讨山东抗战局势,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鲁南动员委员会推选范明枢和刘民生共同参加,争取合作抗日。1940年在省各界代表大会上,刘民生被选为省临时参议会议员,副议长,驻会主持工作。19459月,刘民生被推举为中国解放区救济总会山东省分会副主任。1946年春,刘民生捐地20亩给本村学校。19484月,赴华东建国大学学习。新中国成立后,刘民生担任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副主席、山东省副省长,华东军政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法院华东分院院长,山东省政协第二、三届委员会副主席等职。是山东省第一、二、三、五届人大代表,全国第一、二、三、五届人大代表。

除了这些具代表性的人物之外,山东省临时参议会和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还有许多高级知识分子和教育专家,这其中包括山东大学毕业的杨希文、北平大学法商学院政治系毕业的耿光波、北京师范大学毕业的张立吾和田佩之和北京大学毕业的刘居英等等投身革命弃笔从戎的知识分子。

(二)我党积极团结引导法律人群体的广泛参与

在吸收各项人才积极参与民主和法治建设方面,山东抗日根据地取得了相当成效。以黎玉为代表的党内革命家;以孙鸣岗为代表的高级知识分子是有海外经历的法律人,他们运用毕生所学身体力行的践行民主与法治建设,他们是在中外法学思想碰撞融合而产生的特殊精英群体,具有不可替代的桥梁作用,将所学的外国先进民主和法治思想与实际情况相结合;以亓养斋、范明枢为代表的旧式知识分子得以充分发挥其各自长处。有经过系统学术训练对于法学有过深入学术研究的法学博士;有接受过旧学教育的乡老耆宿,他们深受中国传统儒学的影响,曾试图走科举仕途的道路救国。但是中国当时的社会现状促成了他们思想的转变,从接受旧民主主义的革命思想,再到后来紧紧跟随中国共产党,力他们求使得各项法规以及法治思想在传统社会的落地;有侧重于司法实践的法律人群体和着重于参与根据地日常政务的法律人。这一群体作为特殊的社会群体在中国共产党的统战领导下,抓住动荡复杂的历史机遇,在山东抗日根据地开创出了新的事业。在近代中国社会转型和民主与法治现代化的时代浪潮中,上到根据地的治理、政府的建构、民主和法治建设,下到一般的地方治理,都能看到他们忙碌的身影。

任何理论离开了实践便得不到最真实的实行与验证,法律人群体掌握的专业法律知识源于外国的先进现代法律理论,这些理论要想真正在中国实行、在山东抗日根据地输出为具体的法律法规,就离不开统战工作的开展;离不开将专业知识与山东抗战的结合;离不开与人民切身利益的结合。只有将专业知识和个人才能与实践紧密结合才能使得相关法律法令政策的落地。也正因此立足山东抗日根据地在党的团结领导下共同促进了山东抗日根据地民主和法制建设进程的推进。

四、 山东抗日根据地法律人物群体参与民主与法治的意义

参与山东抗日根据地民主与法治进程推进的法律人群体,他们既是处在中国与世界交流学习的关键时期,也是在中国传统法律人治思想转为近代法治的历史分野。也正是如此的历史机遇,使得他们立足国情运用西方的学说和观点来研究在山东抗日根据地出现的现实问题。他们参与民主与法治进程的推进,身份是多种多样的,他们是制定者、解释者、传播者也是批判者。由此进行的探索与实践,也同全国其他根据地时期形成的经验一起,成为了近现代中国民主和法治的基石,对于整个中国民主和法治进程的推进都起着至关重要的影响。

(一)传播现代法律知识,推动民主与法治观念的更新与进步

接受过系统法学教育的以孙鸣岗为代表的的一批专业法律人作为肩负的塞法律知识的传播者和中西方法律制度的整合者,不仅仅是作为近代中国法律发展过程中的重要参与者,他们更是为山东抗日根据地时期的民主与法治建设提供的丰富的专业知识以资借鉴,为根据地的民主与法治以及法律的近代化从理论上扫清了障碍。以民主人士为代表的的一批旧中国精英阶层的代表更是直接能够接触到来自西方一手的法律知识,在他们身上更多的是与传统的乡土社会相结合,让来自西方的先进现代化法律思想在这片土地上落实。他们作为先进法学思想知识的传播者,民主与法治建设的经验传播到了山东抗日根据地,不仅仅是知识的扩充和滋养,这种推介也等于向民主政权提供了更为广阔的视野和民主与法治的建设方案。

(二)投身根据地民主与法治实践,构建法治体系

随着民意机构和省级行政机关的确立,山东抗日根据地的法律创制活动趋于高潮。法律人群体积极参与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制定,是制度的擘画者。《山东省人权保障条例》便是重要的成果,该条例开创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民主政权为人权立法的先河。法律人群体参与民主与法治进程的推进这一过程也绝非是简单的照搬与抄录,来自外国的法律虽先进却不见得完全适应当时的现实环境。任何人都比不得土生土长的中国人对自身的真切思考,只有制定出符合当时社会环境、合乎国人认知逻辑的法律才谈得上良好的贯彻与实践。山东抗日根据地的立法机关绝非是简单用以“装饰门面”的摆设,当时的参与者力图把参议会建设成真正民主的议会机关,构建起了基本运作框架,厘清并规整颁行的各项法律法规并在不断根据现实需要制订新的法律规章。法律人群体在山东抗日根据地的立法工作中凭借着自身掌握的专业法学知识为山东抗日根据地民主与法治建设进程的推动作出了无可替代的历史性贡献。

(三)为今后的民主与法治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投身革命阵营的法律人群体,在长久的革命工作生涯中选择了坚定的站在人民的一边。他们的一生是革命、战斗的一生,是为了中华民族争取民主、自由的一生。法律人群体对于民主与法治建设进程的推进,也更是为日后新中国建立之初的民主与法治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他们一生孜孜追求着救国救民之路,他们提出和参与的种种有益民主和法治建设的理论与实践探索对后来的相关事业影响深远,经过了长期的革命实践,他们也完成了由知识分子向共产主义战士的升华。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建设人民民主专政的民主和法治作出了巨大的历史贡献。投身山东革命根据地民主与法治建设的法律人群体用生命和鲜血,坚守着对民主与法治的正义追求,链接起了近现代中国民主与法治运动的历史,展现出了民主与法治建设的绵延传承,是大的时代潮流中知识分子与国家的血脉相连。

处在新时代,战争的硝烟久已远去,民主与法治建设仍为重中之重。在过去那样艰苦的战争环境中,我们坚持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为人民求解放、谋幸福,得到了人民群众的广泛支持与拥护。今天的我们更应该传承好这份精神,借鉴吸取以往的成功经验,立足实际结合现状,坚守司法为民的初心。

 

 

 

 

 

结语

 

山东抗日根据地时期的民主与法治建设,是我党领导下的一次对民主和法治建设的重要探索。本身山东抗日根据地因其重要的战略地位,是华北抗战的重要战略基地,所以民主与法治建设在山东抗日根据地的推进,是我党领导下政权建设的一次重要实践。本文的选题背景即是在2021年建党一百周年之际确定的,国内外有着一大批对于山东抗日根据地的研究,立足点各不相同。但关注民主与法治建设进程推进与切身参与其中的法律人群体,还没有相关的深入研究。本文旨在通过此研究,浅析、探讨山东抗日根据地时期的民主与法治建设进程的推进中法律人物群体的参与。笔者着力于档案文献资料的梳理以及对于当事人后代的寻访调查,旨在展现山东抗日根据地时期民主与法治建设进程中法律人群体的参及其历史贡献。本文从法学和历史学两门学科交叉的角度进行研究,对问题展开思考。运用历史学和法学的不同理论对山东抗日根据地时期的民主与法治建设中法律人的参与进行探索。

文章借鉴了国内在党史、法治史以及抗战史相关领域的部分研究成果,由于笔者能力和时间有限,本文虽然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但是诸多问题与不足还亟待进一步完善提高,这也正是笔者未来进一步深入研究的方向。

 

 

 

 

 

 

致谢

 

春秋数度,五年时光已逝,转眼又到草长莺飞绿绿葱葱之时。曾经习以为常的种种场景,也觉得留恋起来,因为在曲园求学生涯即将结束。“犁牛子,志气扬,难舍昼夜读书忙”有光的地方就有学子苦读,这是曲阜师范大学深深烙在我心底的记忆。从山司警院的三年藏蓝青春再到曲师大的两年求学中,更见坚定了要走学术道路的目标。源有卑微之身,期于履正途,寄身律法。愿有益于社稷生灵,兴灭业、继绝学,为一烛火。

拙作若有些许学术价值,自是得益于导师宋福敏老师的悉心指导与鼓励,亦师亦友的默契是助我完成的最大动力。从论文的立意、文献资料的收集到文章结构的布局直到论文的最后付梓,字里行间充盈着来自诸位师友的心血与帮助。曲阜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的汤锐老师、法学院的李冬楠老师、袁辉老师他们教书育人默默奉献,为我提供了无私的帮助,从老师们这里我获益匪浅,浅陋的话语又怎能寄托深情。

自参与烽火home革命人物数据库网站志愿工作以来,结识了一大批革命后代前辈,他们的祖辈和父辈有的是英勇牺牲的革命先烈、有党的高级领导、有扎根基层的老党员……纵观革命历史的波澜壮阔,当俯身每个革命家庭人物个体,体会到了真切和平实的脉动。每位革命前辈从稚嫩的少年成长为坚强的革命战士,是党的召唤指引使他们辨清了前行的方向。黎玉同志之子黎小弟老师、秦宗宜同志之子秦克铸老师、宋道生同志之孙宋杰老师还有党史专家于祖荣老师,均在论文写作过程中给予莫大关怀与鼓励,我想在文章的最后一定要写上前辈们的英名,我们不曾忘却你们的付出!

另外,论文的最终成型还要感谢山东省档案馆、山东省公安厅档案馆、齐鲁晚报文史研究院、曲阜师范大学图书馆和烽火home革命人物数据库网站等的大力支持,在此谨对给予我无私惠助和悉心指教的诸位专家学者致以深深的谢意!

最后,论文的顺利完成,还应该感谢家人和所有关心和支持我的朋友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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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山东宪政促进会. 召开宪政座谈会的标语口号:1944[B].济南:山东省档案馆(全宗G031-01-0050-008)

[38] 中共沂南县委党史资料征集委员会编.山东省联合大会史料汇编[M].内部资料,2010



因排版问题,脚注附录如下:

参见毛泽东:《毛泽东选集》,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二卷第735页。

参见王士花:《群众运动与山东抗日根据地的减租减息》,《中国现代史》2011年第8期。

参见赵延庆:《山东抗日民族统一战线述论》,《齐鲁学刊》1983年第3期;贾蔚昌:《试论山东抗日根据地建立的特点》,《山东师范大学学报》1985年第4期;王文泉:《山东抗日根据地与民众动员》,《文史哲》1993年第6期。

比如毛泽东同志在1945年《论联合政府》的报告中指出:“从百分之八十的人口中扫除文盲,是新中国的一项重要工作。”

参见山东省档案馆,中共山东省委党史研究院编:《档案里的山东红色记忆》,新华出版社2021年版。

山东省档案馆藏《召开宪政座谈会的标语口号》 1944年,档案号G031-01-0050-008

豆选,就是用豆子作为选票进行选举。豆子就地取材,又照顾到了不识字的农民群众填写选票困难的实际情况,并且此法简单便捷易于操作,选举过程公开透明,在当时各根据地广为采用。

这份指示中提出:根据地的民主政权,在人员分配上实行“三三制”,即共产党员占三分之一,非党的左派人士占三分之一,不左不右的中间派人士占三分之一。

参见中共山东省委党史资料征集研究委员会编:《山东抗日根据地》,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89年版;张希坡,韩延龙著:《中国革命法制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年版;许汝贞,张立华编:《抗日民主政权在沂蒙革命根据地的法治建设》,济南出版社2021年版。

参见王成波编:《山东抗日根据地的人民检察制度》,中国检察出版社2014年版;隋日安,郭学文著:《胶东革命根据地法制建设研究》,中共党史出版社2015年版。

参见山东省司法厅编:《山东人民民主政府法规类编1940-1949》,内部资料1987年出版;山东省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编:《山东省志·司法志》,山东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

清末学部尚书唐景崇曾有奏议:“法政科则有法律、政治、经济三门。”

孙中山先生在国民党第一次代表大会宣言中说:“近世各国所谓民权制度,往往为资产阶级所专有,适成为压迫平民之工具。盖国民党之民权主义,则为一般平民所共有,非少数人所德而私也。”

参见中共泰安市委党史征集研究办公室,泰安市中共党史学会编:《徂徕丰碑》,内部资料2018年出版;罗东进,黎小弟编:《黎玉画传》,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中共山东省委党史资料征集研究委员会编:《深切缅怀黎玉同志》,山东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

参见中共临沂市委党史研究室,沂蒙革命纪念馆,临沂大学沂蒙文化研究院编:《沂蒙抗日英烈传》,山东人民出版社2015年版。

参见吴斌著:《百年法治回眸-法律人群体的兴起与近代中国法制现代化的演进》 ,光明日报出版社2021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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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清之

    2022-07-24 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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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清之

    2022-07-24 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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